海顺新材: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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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法人治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海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专门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规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在会议召
开前 3 日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独立董事
一致同意,前述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发出上述会议通知时,应同步通知
董事会秘书。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
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
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六条 通知应包括会议召开日期、地点、会议召开方式、拟审议事项和发
出通知的日期。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取现场会议、网络视频会议或电话会议的
方式召开。
  第八条 下列事项经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
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公司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项至第(三)项职权的,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审议讨论,经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后方可行使。
  第十条 除本制度所列事项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并
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
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
当明确、清晰。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按规定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意见应
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当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当包括以
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的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二)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的姓名;
  (三)会议议程及审议事项;
  (四)独立董事发言要点及表决意见;
  (五)审议事项最终的表决方式及表决结果。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
件。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
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员支持,指定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等专门部门和专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
权时所需的费用。
  第十四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
露有关信息。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
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执行;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
触,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及时修订本制度,提
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上海顺顺新型药用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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