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态股份: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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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558         证券简称:三态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4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大厦A座十层会议室。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1)在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5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612,387,8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77.63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612,364,288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77.627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3,53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25,2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0.003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人,代表股份1,700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份的0.000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23,536股,占上
市公司总股份的0.0030%。
  注: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全体高管列席本次
会议。
  (3)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提案采取逐项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1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3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4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6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提案1.0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薄连明先生当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612,386,2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7%;反对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3,63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6599%;反对1,600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40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的王璟律师和黄闻宇律师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
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
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态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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