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23-087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
议室
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59,926,1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0.810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59,926,0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40.809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0.000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审议了以下
议案:
提案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非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
所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239,704,732份,当选非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
份数为29,963,092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
获得持股数低于 5%的股东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的表决权份数
王 征 59,926,483 400 当选
王焕新 59,926,083 0 当选
殷建军 59,926,083 0 当选
楚建忠 59,926,083 0 当选
提案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并提名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
持有的总表决权份数为179,778,549份,当选独立董事所需要的最低表决权份数
为29,963,092份。会议以累积投票方式逐名表决选举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
获得持股数低于 5%的股东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的表决权份数
刘长坤 59,926,083 0 当选
韩 梅 59,926,083 0 当选
朱 琨 59,926,083 0 当选
提案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出任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
的 总 表 决 权 份 数 为 119,852,366 份 , 当 选 监 事 所 需 要 的 最 低 表 决 权 份 数 为
表出任的监事。
获得持股数低于 5%的股东
获得的表决权份数 表决结果
的表决权份数
刘营权 59,926,083 0 当选
辛化岐 59,926,083 0 当选
提案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提案5.00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59,926,08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00股,占出席
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