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川物联: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528        证券简称:秦川物联       公告编号:2023-052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首发限售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 101,165,281 股。
   ?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出具的《关于成都秦川物
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008 号),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秦川物联”)获准向社会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2,000,000 股,并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
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 168,0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为 129,963,564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38,036,436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共涉及限售股股东数量
为 1 名,股份数量为 101,165,2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0.22%,限售期为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四十二个月,该限售股将于 2024 年 1 月 2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
公积金转增等事项引起的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及部分董事、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承诺不减持的公告》,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邵泽华承诺:
  (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和本人离职后 6 个月
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022 年 10 月 17 日,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泽华先生自愿承诺:其直接持有以及间接(共青城穆熙
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全部股份锁定期自
愿延长 6 个月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直接、间接所持有的秦川
物联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配股、增发等
产生的股份。
  (2)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次
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本次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
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 6 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
该部分股份。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3)在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同时,本人作为发行人的核心技术人员,
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之日起 4 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
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 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4)本人所持的公司股份在上述锁定期满后 2 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
于本次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5)如公司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
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
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人不减持公司股份;
    (6)在本人持股期间,若股份锁定和减持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政策
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发生变化,则本人愿意自动适用变更后的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政策及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一)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秦川物联本次申请上市流通限售股股东已
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二)秦川物联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三)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秦川物联对本次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
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秦川物联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 101,165,281 股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2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占公司总股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本比例(%)
注:持有限售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四位小数。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合计                101,165,281
     七、上网公告附件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秦川物联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