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已发行的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宁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
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574号”文《关于同意伊犁
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的批准,伊犁川宁生
物技术股 份有限 公司 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2,222,800,000股,其中有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份
数量为2,013,592,20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0.59%;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
排的股份数量209,207,79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9.41%。
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22,800,000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股
份数量为2,000,000,000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9.98%,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为222,8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0.02%。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12月27日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部分限售股,自上市之日起至
今,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注销、派发股份股利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共10名,分别为成都科伦宁北企业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科伦宁北”)、成都科伦宁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以下简称“科伦宁禾”)、宁波东珺微众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宁波东珺”)、寿光市惠宁驰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惠宁驰远”)、寿光市易鸿聚投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鸿
聚投”)、寿光市易思融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思融”)、寿光
市易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易行投资”)、寿光市众聚宁成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聚宁成”)、孙沈侠、兰从宪。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
公司股东科伦宁禾、科伦宁北、宁波东珺、易行投资、惠宁驰远、众聚宁成、
易鸿聚投、易思融、孙沈侠、兰从宪承诺:“(1)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
有的公司本次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2)如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对上述承诺事项另有特别规定的,本企业/本人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承诺与上市
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其他后续追加的承诺、
法定承诺和其他承诺。
(四)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不存在对其提供任何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在前述承诺的股份锁定期限届满后,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应
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关于股份减持的规定及要求执行。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备注
(股) (股)
合计 390,112,357 390,112,357
注:1.股东兰从宪持有的4,494,382股存在冻结情形。除上述情形外,本次解除其他限售
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股)
股份数量 比例 股份数量 比例
(股) (%) (股)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非流通
其中:高管锁定股 - - - - -
首发前限售股 2,000,000,000 89.98 -390,112,357 1,609,887,643 72.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2,800,000 10.02 +390,112,357 612,912,357 27.57
三、总股本 2,222,800,000 100.00 0 2,222,800,000 100.00
注:上表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13 日作为股
权登记日下发的股本结构表填写。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川宁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
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川宁生物与本次
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川宁生物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接盖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