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商城: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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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 商城       公告编号:2023-122 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重整股价较大幅度向下除权相关风险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商业城”)股票价值的影响,《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
下简称“《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
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
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中有大额转增股份用于清偿子公
司对母公司的债权,对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调整产生较大影响,根据
目前的《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中除权除息事
项将会在 12 月下旬予以实施,实施后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若按照 2023
年 12 月 21 日收盘价格 11.41 元/股测算,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约为 7.83 元
/股。由于原股东未取得转增股份,除权后与除权前的公司股价会产生较大差异,
具体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
有任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沈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辽 01 破申 2 号】
及《决定书》【(2023)辽 01 破 4 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上海佛罗伦思服饰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佛罗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
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 年 12 月 12 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并终止商业城重整程序,公司《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仍将存在因《重
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
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一、公司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重整计划》,为
反映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影响,《重整计划》实施后,需结合
《重整计划》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重整财务顾问专项意见,对本次重整新增股份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进行除权调整。鉴于本次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方案用于清偿公司债务的 116,481,537 股中有 95,480,682 股用于清偿公司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债权人的关联债务(沈阳商业城百货有限公司预计将获得
转增股票),对除权(息)参考价格计算公式的调整产生较大影响,根据目前的
《重整计划》,结合公司初步测算情况,预计《重整计划》中除权除息事项将会
在 12 月下旬予以实施,实施后股价会较大幅度向下除权调整,若按照 2023 年 12
月 21 日收盘价格 11.41 元/股测算,公司除权(息)参考价格约为 7.83 元/股。
由于原股东未取得转增股份,除权后与除权前的公司股价会产生较大差异,具体
情况以公司后续公告为准。
  二、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
  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市领先半导体产投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强先生曾于
出利用自身在半导体产业领域的资源将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等承诺。
  关于控股股东和实控人前期做出的注入资产的相关承诺,截至目前,没有任
何进展,标的资产情况和实现相关承诺的时间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的风险提示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收到沈阳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3)
辽 01 破申 2 号】及《决定书》【(2023)辽 01 破 4 号】,裁定受理债权人佛罗
伦思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担任公司管理人。2023
年 12 月 12 日,沈阳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商业城重整程序,公司
《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公司仍将存在因《重整计划》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
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公司将进入破产清算程序。根据《上
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决
策,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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