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榕泰: 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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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ST 榕泰        公告编号:2023-144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广东榕泰”)出资人
组会议已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
议通过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无否决议案。
凯化工有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深圳诚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和君合律师事务所共同担任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5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并指定管理人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
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5)。
  公司出资人组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现将会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2 月 21 日
  (二)出资人组会议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揭东经济试验区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股份总数的比例(%)
  (四)本次出资人组会议由公司管理人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
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议案的审议情况
  本次出资人组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广东榕泰实业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了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一)议案名称: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
整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343,454,679      99.8122   621,200   0.1805   25,000    0.0073
  (二)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81,036,280     99.2088      621,200   0.7605   25,000    0.0307
  综上,《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根据《公司法》与《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
了《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见证律师:杨希、康宇慈。
  (二)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企业破产法》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风险提示
  (一)因法院已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公司可能存在因重
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9.4.13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因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五项和第
六项的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因 2022 年末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负值,公司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
重整申请,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4.1 条第(七)项退
市风险警示情形,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 2023 年度
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1 条规定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
面临终止上市的风险。
  五、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重整相关工作,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
常运营工作,保障公司经营稳定,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
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并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选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选
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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