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2 证券简称:平潭发展 公告编号:2023-051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
到董事 5 位,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董事长刘平山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
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
的最高存量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本数),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有效期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号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拟签署项目合作协议的议案》
为做大做强主营业务,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驱动公司未来业绩增
长,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福(云南)新材料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拟与勐腊县人民政府
签署《勐腊县橡胶林、菌草综合开发项目合作协议》,投资建设“勐腊县橡胶林、
菌草综合开发项目”,实施开展菌草种植和林草加工产业,项目投资总额预计 5.33
亿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2023-054】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负责办理本事项相关协议签署、土地竞拍及
项目投资建设等具体事宜,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申请控股子公司破产预重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中福海峡建材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福建材城”)
陆续出现债务逾期、债权人提起诉讼以及固定资产减值等情形,致其持续经营能
力存在不确定性,盈利能力受到严重削弱,有明显丧失偿债能力的可能。公司拟
作为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中福建材城进行破产重整,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刊 登 于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2023-055】号公告)。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具体组织实
施对中福建材城的破产重整相关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保障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独立董事制度》进
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2月22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
责权限和议事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工 作 细 则 》 进 行 修 订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
容详见 2023 年 12 月 22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 5 票,其中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中福海峡(平潭)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