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南科技: 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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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1170      证券简称:锡南科技        公告编码:2023-027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有限售条件股份。
总股本的比例为 1.29%,解除限售的股东数量为 6,609 户,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000,000 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27 日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100,000,000 股,
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76,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比例为 23.7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
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
数量 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
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整计
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
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
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之日起开始计算,对应的股份数量为 1,290,546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29%。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
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
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
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限售股份数量      占总股本比例   本次解除限售数      剩余限售股数量
 限售股类型
            (股)        (%)      量(股)         (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
下配售限售股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
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
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数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76,290,546     76.29    -1,290,546   75,000,000      75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   75,000,000      75          -        75,000,000      75
  首发后限售股    1,290,546       1.29    -1,290,546       0            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709,454     23.71    +1,290,546   25,000,000      25
三、总股本       100,000,000     100         -        100,000,000     100
  注:以上数据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
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东均已严
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限售股数量及
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锡南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事项无
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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