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23-034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相关司法执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尼机电”)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下达的王赤昌《民
事判决书》【(2022)苏 01 民初 2178 号】,判决:“王赤昌于本判决发生法律
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其所持 4,861,575 股康尼机电股票返还给康尼机电,并配
合办理过户手续,如王赤昌未能足额返还前述股票,对于未能返还部分,王赤昌
应按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前一交易日的收盘价(不超过 14.86 元/股)赔偿康
尼机电股票损失。”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1 日发布的《关于对龙昕
科技原 17 名股东起诉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一、本次执行情况
股票,该等股票已划转至公司普通证券账户,公司将尽快完成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工作。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司法执行的股票,待注销完成后,将直接减少公司股本和资本公积
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
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