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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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3-097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现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
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晓燕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现金购买德法瑞 20.22%股权的议案》
  议案内容: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德法瑞”)系天洋新材(上
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洋新材”)控股子公司。天洋新材持有德
法瑞 79.7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9,728 万元),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以下简称“南昌慧星”)持有德法瑞 13.48%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3,333 万元),广西
伙)
                   (以下简称“柳州保碧”)持有德法瑞 6.74%
柳州保碧赋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股权(对应出资额 1,667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参照德法瑞的评估值并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股权转让的价格为 6515 万
元,即公司将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 6515 万元收购南昌慧星、柳州保碧(以下合称“转让
方”)合计持有的德法瑞 20.22%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收购”)。本次收购的基本情况
如下:
  本次收购的收购方式为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转让方持有的德法瑞 20.22%股权。
  (1)本次收购价格系参照德法瑞 100%股权截至评估基准日(2023 年 08 月 31 日)
的评估价值及经交易各方协商后确定收购德法瑞 20.22%股权的支付对价为 6,515 万元。
本次交易中转让方的具体转让对价为:
                     转让出资额     转让出资      转让对价
  序号        转让方
                      (万元)      比例       (万元)
           合计          5,000   20.22%     6,515
  (2)本次收购的转让对价分两期支付:
  第一期:乙方应在 2023 年 12 月 22 日前,向南昌慧星的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3,333 万
元,向柳州保碧的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1,667 万元;
  第二期:乙方应在 2024 年 06 月 30 日前向南昌慧星的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1,010 万元,
向柳州保碧的指定收款账户支付 505 万元。
       公司持有德法瑞 79.78%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德法瑞 100%
  本次收购前,
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德法瑞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
议书>的议案》
  议案内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洋新材”)
拟用自有或自筹资金6,515万元收购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南昌慧星”)持有的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德法瑞”)13.48%
的股权、广西柳州保碧赋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柳州保碧”)
持有的德法瑞6.74%的股权。
  为保证公司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公司拟与转让
方签署《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江
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洋新材”)拟用
自有或自筹资金收购南昌市慧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昌慧星”
或“转让方一”)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标的
公司”或“德法瑞”)13.48%的股权,广西柳州保碧赋能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柳州保碧”或“转让方二”)持有的德法瑞6.74%股权。公司已就本次交易
聘请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方亚事评估”)进
行审计、评估工作,并出具了《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股权涉及的
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
[2023]第01-1076号)(以下简称“评估报告”),公司监事会同意并确认《评估报告》
的评估结果。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决议。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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