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朗磁塑: 万朗磁塑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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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万朗磁塑     股票代码:603150   公告编号:2023-119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本公告中公司对财务指标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
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
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办公
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中国证
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等规定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即期回
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
填补回报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现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填补
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分析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生重大变化;
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于本次发
行实际完成时间的判断或承诺,最终完成时间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本次发行注册
的实际时间为准;
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送股、未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
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量为 12,775,14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9,600.00 万元计算,且不考虑发行费用
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9,780.57 万元。2023 年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按 2023 年 1-9 月财务数据年
化后测算,即分别为 13,485.67 万元和 13,040.76 万元。根据公司经营的实际
情况及谨慎性原则,假设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
/后的净利润分别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测算:下降 10%、持平、增长 10%;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影响,本次测算也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因素对公司本次发行后净资产的影响。
  以上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的影响,不代表对公司 2024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
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8,549.00       8,549.00      9,826.51
预计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29,600.00
预计本次发行完成月份                                       2024 年 6 月
假设 1: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3 年度下降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4           1.43           1.3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2           1.43           1.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2: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3 年度持平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4           1.59           1.48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2           1.59           1.4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假设 3: 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较 2023 年度上升 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
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1.64           1.75           1.6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1.62           1.75           1.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
注: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系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
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
                              (2010 年修订)规定计算,
同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所增加。若公司未
来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和总股本的增长幅度,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公司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
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
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
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本次发行的必要性、合理性及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一)本次发行的必要性与合理性分析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29,6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分析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相关性的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为以冰箱门封为核心的各类家电零部件产品的研发、生产、
加工和销售。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投向公司现有业务,有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降低财务
风险,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盈利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
司战略布局。
  (三)公司实施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发行不改变公司的业务范围,公司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相关
储备能够支撑募集资金的合理运用。
  四、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发行可能导致原股东的即期回报被摊薄,公司将采取多种措施
以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经营管理,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未来几年,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经
营管理能力,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加强成本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持续提
升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理风险。
  (二)提高运营效率,积极推进落实发展战略
  公司在聚焦主业并巩固冰箱门封行业地位的同时,将把握行业转型机遇与
挑战,发挥国际化产业布局优势,不断发展汽车零部件、新材料等新业务,不
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运营效率,从而实现高质量健康发展,增强公司综合竞
争力,提升公司经营业绩,增厚以后年度的股东回报,降低本次发行导致的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三)强化募集资金管理,保证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使用,保证募集资
金按照约定用途得到充分有效利用,有效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公
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
年(2023-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
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机制
和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未来,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强化投资
者回报机制,确保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
  (五)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拥有完善的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和管理层的独立运行机制,设置了与公司生产经营相适应的、能充分独
立运行的、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制定了相应的岗位职责,各职能部门
之间职责明确,相互制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运行有效。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
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本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制定上述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
任,特此提示。
  五、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一)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承诺如下:
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承诺,本人同意国家或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
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于上市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本承诺不能满
足国家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国家及证券监管部
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乾中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摊薄即期回
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如下:
则,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且本承诺相关内容不能
满足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
会等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六、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事项的分析及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
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已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
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万朗磁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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