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本独立财务顾问”)
担任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旅联合”、“上市公司”或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交易买卖股票情况自查期间为上市公司就本次交易申请股票停牌前六
个月至终止本次重组披露之日,即 2022 年 7 月 5 日至 2023 年 12 月 6 日(以下
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及相
关知情人员;标的公司、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员及相关知情人员;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经办人员;其他知
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上述相关自然人的直系亲属(指
配偶、父母、年满 18 周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股票的情况及说明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
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自查期间内,
上述纳入本次交易核查范围内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交易日期 交易类别 买卖数量(股)
标的公司江西省旅游集
程敏贤 团文旅科技有限公司原
副总经理(现已离职)
针对上述股票买卖情况,程敏贤本人已出具《关于买卖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声明和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1、本人上述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决策行为系本人自身基于对国旅联合已
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国旅联合股价走势的判断而作出,纯属个人投资行为,
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国旅联合股票交易的情形,该等交易与本
次重组不存在任何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行为;2、除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形外,
查询期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存在其他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或利用他
人股票账户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不存在建议他人买卖国旅联合股票的情形,
亦不存在泄露内幕信息的情形;3、本人保证上述声明和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违反上述声明和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根据自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以及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人员出具的声明与承诺,本独立财务顾问认
为: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披露情况外,自查范围内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未对公
司的股票进行交易;在上述披露主体出具的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前提
下,上述披露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利用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说明。
(本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国旅文化投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之独立财务
顾问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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