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79 证券简称:中京电子 公告编号:2023-060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
以电子邮件、传真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在惠州市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符合
《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以投票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决
定调减本次的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4 亿
元(含本数),并将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 96,000,000 股(含本数)。
依据前述情况,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中涉及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股票数量等相关
内容进行相应的调整。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预案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
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
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相应更新编制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相应内容。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 析报告
(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修订稿)的
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相关要求,鉴于公司调减了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最新的实际
情况及调整后的发行方案,对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等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提示及
采取填补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
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惠州中
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惠州中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