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269 证券简称:华大九天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8 日披
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原持
股 5%以上股东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中小基金”)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减持累计 不超过
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暨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中小基金通过大宗交易累计减持
公司股份 795,700 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中小基金持有公司股份 27,147,030 股,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中小基金出具的《关于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其已通过集中竞价与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
公司股份 16,288,252 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
毕。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占总股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本比例
深圳国中中 小 2023.8.30-
企业发展私 募 集中竞价交易 107.348 9,392,552 1.7299%
股权投资基 金
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大宗交易 108.136 6,895,700 1.2701%
合计 16,288,252 3.0000%
注:本次减持的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中小基金自
股票 15,492,552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2.8534%。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本比例
深圳国中中小 合计持有股份 27,942,730 5.1465% 11,654,478 2.1465%
企业发展私募
其中:无限 售 条
股权投资基金 27,942,730 5.1465% 11,654,478 2.1465%
件股份
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二、其他相关说明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
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违反股东在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
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相关承诺。
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深圳国中中小企业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北京
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北京华大九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