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 B) 公告编号:2023-90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下午 3: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 统进 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5 日 9:15-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 公 司 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 使 表
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 表 决 权
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B 股股东应在 2023 年 12 月 26 日(即 B 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 ) 或更 早
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1)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 公司 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 的 股 东
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编码 的栏目可
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 公司 于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 决 议
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各位股东请提交本人身份证或法 人单位证明、证券 帐 户 卡、
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帐户卡、身份证复 印 件 、持
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要求: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法 定 代 表 人
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 委 托 代
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 的 授 权
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个人股 东 委 托 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 托 书 和
持股凭证;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 业 执 照 、
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 份 证 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东为法人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 会 人
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代表证明书。
(1)联系人:张德勇、黎军
(2)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1 号金融城 2 号 T2 栋长安 汽 车董 事
会办公室
(3)联系电话:(86)023——67594008
(4)联系传真:(86)023——67870261
(5)电子邮箱:cazqc@changan.com.cn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对于本次股东会议审议的议案,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 互联 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 平 台 ,
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 涉 及
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 所 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长安 汽 车 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议案 的 表 决
权。
备注
(该
列打
提案 勾的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栏目
可以
投
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注:每项议案的“同意”、“反对”、“弃权”意见只选择一项,用“ √” 符
号填写,若涂改或以其它形式填写的均为废票。
委托人签名(单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额: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