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福天: 关于控股公司签署日常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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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23-114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主要内容:本合同为日常销售框架合同。合同交易对方拟于2023年12
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期间向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控股公司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美达伦”)采购
TOPCon单晶电池片合计4.5GW,具体结算价格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订单的对
应交易金额为准。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起生效。
  ●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本次签订的日常销售框架合同,自2023年12月19
日起开始履行,合同的签订有助于公司TOPCon单晶电池片产品的稳定销售,预计
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风险提示:(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
订的订单为准,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实际采购数量的浮动而变
化,故合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双方未能按时付款、未能及时供货等情况导致
双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
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与经营计划,为在光伏领域与合作伙伴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营造行业互利共赢的格局,公司控股公司安徽美达伦与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辉伦太阳能”)签订了电池片日常销售框架合同。合同约定2023
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安徽美达伦向辉伦太阳能供应TOPCon单晶电池
片合计4.5GW,具体结算价格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订单的对应交易金额为准。
本合同属于日常交易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且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合同约定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安徽美达伦向辉伦太阳能供
应TOPCon单晶电池片合计4.5GW,具体结算价格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订单的
对应交易金额为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8年6月5日
注册资本      15162.138693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赵兴国
注册地址      南京高新区星火路1号
经营范围      太阳能电池、电池片、电池组件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并提
          供相关的技术咨询与服务;光伏发电、风力发电设备,太阳能
          空调、太阳能干燥装置,电力电子器件、光离子器件的研究开
          发;节约能源技术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新能源产品、照明器
          具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太阳能、风能电站的开发、投资、建
          设、运营及发电销售;光伏机械租赁;蔬菜、食用菌、水果、
          坚果、谷物、豆类、薯类、茶树、牧草、中药材、油料农作物、
          香料作物的种植、加工与销售;花卉、盆景、草坪、造林苗、
          经济林苗、城镇绿化苗的种植与销售;畜禽养殖;水产养殖;
          肉类、蛋类、水产品及副产品加工与销售;农作生产资料销售,
          有机肥的生产与销售;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及成果转让、农业技
          术咨询与服务;农业观光旅游项目开发;餐饮服务、垂钓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的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销售机械设备、光伏
          生产线设备及相关配套产品;活动房销售、租赁、安装。(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江苏苏美达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关联关系      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要合同条款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情况
  买方:江苏辉伦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卖方:安徽美达伦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二)合同有效期
  自2023年12月19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合作方式
  卖方向买方供应TOPCon单晶电池片合计4.5GW,具体结算价格以本合同项下
双方签订的订单的对应交易金额为准。
  (四)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必须按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及本合同项下订单产生纠纷,均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双方均应向本合同签订地相应级别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适用诉讼时有效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合同章或公章后起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合同为日常销售框架合同,具体结算价格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订单的
对应交易金额为准。本次日常销售框架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公司TOPCon单晶电池
片产品的稳定销售,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有利于促进公司光伏业务板块的发
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本次交
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对上市公司业务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风险提示
  (一)本合同为长单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本合同项下双方签订的订单为准,
最终实际的采购金额可能随市场价格及实际采购数量的浮动而变化,故合同期内
实际采购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双方未能按时付款、未能及时供货等情况导致
双方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三)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政策、市场、环境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
素影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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