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96 证券简称:世嘉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5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20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9:15 至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苏州市世嘉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
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3969%。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表股份 91,872,88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3958%;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 人,代表股份 2,8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1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提
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案》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本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南京)律师事务所委派孙钻、王若凡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
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公
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