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68 证券简称:联合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9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6 日以书面或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上午 9 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何桂景先生召集并主
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议案并表决,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变
更登记备案等手续,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章程
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
程(2023 年 12 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51)。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对以下公司部分内部制度
进行了制定及修订:
序 是否提交股
制度名称 制定/修订
号 东大会审议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
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制度文件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
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
本议案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
司股票管理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拟于 2024 年 1 月 5 日 14: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52)。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扬山联合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