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钨业: 厦门钨业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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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3-11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间接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厦门钨业”)间接控股
       股东福建省冶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冶金”)计划
       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
       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金额不低于
       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
       价格区间。
   ?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
       导致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的函》,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福建冶金计划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通过
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
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福建冶金,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二)截至本公告日,增持人福建冶金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福建冶金通过
其权属企业福建省稀有稀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稀土”)、福建
省潘洛铁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潘洛铁矿”)、福建省华侨实业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侨实业”)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合计 453,962,092 股,占
厦门钨业已发行总股本 1,418,285,200 股的 32.01%。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前十二个月内未实际进行增持,除下述增持主体
拟参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
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公司拟于 2023 年度向包括福建冶金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 万元,福建冶金拟以现金
方式认购不低于募集资金总额的 15%且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 20%。前述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事项已于 2023 年 8 月 8 日经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目前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过程中,股东大会同意福建冶金免于
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 A 股股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
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 A 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不超
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
  (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 6 个月内,
根据资本市场趋势安排执行。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
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福建冶金自有资金。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的实
施无法达到预期的风险。如出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其他事项说明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承诺事项:福建冶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本次增持前,福建冶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票 453,962,09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32.0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
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且增持比例不超过 2%。
  (四)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
关规定,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   备查文件
  福建冶金出具的《福建省治金(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增持厦门钨业股份的
函》。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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