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及《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基于本人的独立
判断,对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议,现就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核候选人的经历及相关背景,我们认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提
名屠宏林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方式和程序、提名人
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认为屠宏林先生不存在《公
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位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我们同意提名屠宏林先生增选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该事
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南京麦澜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袁天荣 冷德嵘
舒柏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