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科技: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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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562        股票简称:兄弟科技            公告编号:2023-113
债券代码:128021        债券简称:兄弟转债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9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公
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江苏兄弟维生素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医药”)提供总额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含)
的连带责任担保,为浙江兄弟药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
担保,为浙江兄弟潮乡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1 亿元人民币(含)的连带责任担保,
为兄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含,或等额外币)的连带责任
担保。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申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办理和签署相关担保事宜及
材料,有效期自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的公告》(2023-026)、《关于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公告》(2023-037)。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出具《最高额
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791XY2023046359),约定公司为兄弟医药在招商银行借款提供
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以
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0150700018-2023 年彭泽(保)字
担保。
  三、担保书及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行
  债务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保证范围:招商银行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
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授信协议》授信期间为 12 个月,即 2023 年 12 月 13 日起到 2024 年 12 月 12 日止。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责任期间: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招
商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
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二)《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支行
  债务人:江西兄弟医药有限公司
  被保证的主债权:乙方所担保的主债权为自 2023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期间(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在人民币 100,000,000.00 元(大写:壹亿元
整)的最高余额内,甲方依据与债务人签订的本外币借款合同、外汇转贷款合同、银行承
兑协议、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开立担保协议、国际国内贸易融资协议、远期结售汇协议
等金融衍生类产品协议、贵金属(包括黄金、白银、铂金等贵金属品种) 租借合同以及其
他文件而享有的对债务人的债权,不论该债权在上述期间届满时是否已经到期。
  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借合同的约定而成
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
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
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同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
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甲方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
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
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
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
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甲方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
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 330,000 万元(含),其中公司对兄弟医药的担
保额度总计为不超过 200,000 万元(含)。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承担担保责任的对
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06,903.00 万元,均为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69%;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
在逾期担保累计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特此公告。
                                  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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