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2023-08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0208 新湖中宝 2023/12/27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直接持有 22.15%股
份的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在 2023 年 12 月
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直接持有公司 22.15%股份的股东新湖集团提交的《关
于增加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
高决策效率,新湖集团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
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作
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
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1 月 3 日 10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溪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11 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1 月 3 日
至 2024 年 1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1 已经公司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23 年 12 月 19 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
体《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http://www.sse.com.cn。
议案 2-4 已经 2023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 2023 年 12 月 21 日的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 http://www.sse.com.cn。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嘉源实业发
展有限公司、浙江恒兴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黄伟先生、林俊波女士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4 年 1 月 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