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银行: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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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38    证券简称:成都银行    公告编号:2023-059
可转债代码:113055               可转债简称:成银转债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法律责任。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通知和材料,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在本公司总部 5 楼 1 号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董
事会应出席董事 12 名,王晖、何维忠、乔丽媛 3 名董事现场出席,
郭令海、董晖、马晓峰、甘犁、邵赤平、宋朝学、樊斌、陈存泰 8 名
董事通过电话连线方式参加会议,董事王永强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
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乔丽媛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王
晖董事长主持。6 名监事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
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对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 2024 年资本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有关监管机构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总计不超
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带减记条款的二级资本债券(最终
以监管机构核准额度为准),视资本需求及市场情况可分批次发行。
债券期限为 10 年期,在第 5 年末设定一次本公司选择提前赎回的权
利。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补充本公司二级
资本,提高资本充足率。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当发行文件约
定的触发事件发生时,采用减记方式吸收损失。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
架、原则和有效期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规定和审批要求全权
办理上述资本工具发行及存续期内的相关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
准。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普通金融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向有关监管机构申请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150 亿元(含 150 亿元)的普通金融债券(最终以监管
机构核准额度为准),债券期限不超过 3 年期(含 3 年期),募集资
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满足资产负债配置需要,
充实资金来源,优化负债期限结构,促进业务的稳健发展。根据市场
情况,择优选择分期发行或一次性发行。发行利率参照市场利率确定。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由董事会转授权本公司高级管理层,在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原则和有效期内,根据相关监管机构颁布的
规定和审批要求全权办理上述普通金融债券发行及存续期内的相关
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发行方案以监管机构审批为
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陈海波先生为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聘任副行长陈海波先生担任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为止。陈海波先生的董
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尚需报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
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核准其任职资格后正式履职,在
正式履职前由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陈海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本公司
同日披露的《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
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关于落实成都市属国有企业 2024 年
投资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成都银行关于落实成都市属国有企业 2024 年
融资管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相关业务费用支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子金融控股集团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王晖先生、王永强先生、乔丽媛女士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本公司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监
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所定义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已纳
入本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在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
议前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
意见认为:上述议案所涉及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开展
的交易,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符合相关监管要求和本公司内部
制度规定,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
件进行,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本公司独立性,不会对本
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上述议案
已在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临时)会议上经本公司非关联
董事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关于本行与关联方成都交
子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时间、会议议程安排等事项授权
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特此公告。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陈海波先生简历
  陈海波先生,本公司副行长。四川师范大学会计学专业毕业,管
理学学士,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本公司青白江支行办公
室副主任、主任,本公司资阳分行筹备组副组长,本公司资阳分行副
行长,本公司彭州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本公司彭州支行行长(代
行职务),本公司资阳分行行长(代行职务),本公司资阳分行行长,
本公司资阳分行行长兼成都简阳支行行长,本公司重庆分行党委书
记、行长。
  陈海波先生与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
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
届满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
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36 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截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持有本公司股票 65000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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