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96 证券简称:方正电机 公告编号:2023-116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近
日收到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赖羽康先生和监事姚伟亮先生的书面辞职
申请。因个人工作原因,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
职工代表监事职务。辞去相应职务后,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及
子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
票。
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因
此,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的辞职申请需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后方能生
效。在尚未选举产生新任监事之前,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作为公司监事的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
定,尽快完成监事的补选工作。
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
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赖羽康先生和姚伟亮先生在任职期间对
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202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提名万芳女士、王彦颖女士(简历请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
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监事简历:
居股份有限公司法务、天能集团链创平台事业部法务。现任湖州莫干山高新集团
有限公司法务。
截止本公告日,万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万芳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
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干山高新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融资部工作人员。
截止本公告日,王彦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彦颖女士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
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它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