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12 证券简称:迦南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4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甲方”)于近日收到
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王美孝支付的部分业绩补偿款合计 200 万元人民币。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及业绩承诺内容
于支付现金收购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 60%股权的议案》。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
赵志富、江津、王美孝(以下简称“乙方”)共 4 人签署了《关于云南飞奇科技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
偿协议》,公司通过支付现金方式以人民币 6,600 万元收购王晓明、赵志富、江
津、王美孝 4 人合计持有的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奇科技”)60%
的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飞奇科技 60%的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根据公司与乙方签署的《关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和《关
于云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之利润补偿协议》。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
江津、王美孝共 4 人对飞奇科技的净利润水平做出如下承诺:盈利承诺期间为
民币 7,500 万元。上述净利润是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具体内容详见
二、业绩实现情况及补充协议签署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议案》。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云南迦南飞
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2524 号),
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迦南飞奇”)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2021 年度 5 个会计年度累计实际完成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为 1,595.00 万元,未完成累计业绩承诺 7,500.00 万元,差异金额为 5,905.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涉及补
偿事项的议案》。根据相关协议约定补偿公式“补偿现金数=(累计承诺净利润
-累计实际净利润)÷业绩承诺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本次交易总价-已补偿
现金数”计算:补偿现金数=(7500-1595)÷7500×6600-0=5196.40 万元。
根据协议相关安排,公司已支付收购款项的 70%,即 4,620 万元;剩余 30%的价
款 1,980 万元约定在业绩承诺完成时支付。因迦南飞奇未在承诺期达到业绩承诺,
双方同意将剩余 30%股权转让款 1,980 万元作为业绩补偿款直接冲抵。冲抵上述
款项后,乙方应当继续向甲方支付现金补偿款 3,216.40 万元。
公司与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等 4 人进行多轮沟通谈判,鉴
于对方无充足的现金,为保证业绩补偿实施的可行性和迦南飞奇的正常运转,经
协商一致,公司与乙方签署了《关于云南迦南飞奇科技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利润
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根据《补充协议》相关约定,
乙方承诺优先以现金方式分 5 年向公司支付补偿款 3,216.40 万元,其中: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200 万元;2024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400 万元;2025 年 6 月
支付剩余补偿款 1,116.40 万元,乙方内部就补偿款支付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5 月 1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业绩补偿履行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王美孝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合计 200
万元。截至目前公司累计收到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支付的业绩
补偿款 600 万元。
公司将积极督促自然人王晓明、赵志富、江津、王美孝切实履行业绩承诺补
偿义务,争取尽快完成业绩补偿的相关事宜,保障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
将持续关注业绩补偿实施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
特此公告。
浙江迦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