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ST金时 公告编号:2023-08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决定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会议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定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1 月 10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 2024 年 1 月 10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表决:包括本人出席以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以下简称“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
决权。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方式行使
表决权,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止 2024 年 1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1)上述议案己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0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
号:2023-076)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77)。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采用非累积投票制。
(3)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
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 2/3 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
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
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
户卡进行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
托书、法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邮件、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 2024 年 1 月 9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联系人:陈浩成
联系电话:028-68618226
传真:028-68618226(传真请注明:股东大会登记)
邮箱:jszq@jinshigp.com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西三路 289 号
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 3。
五、备查文件
六、附件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0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按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
行使表决权: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议案
注:
效。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议结束之日止。
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否。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口 是 □
否。
(以下无正文)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万股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受托表决的持股数量: 万股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
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
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 年 1 月 10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
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