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本保荐机构”)作为
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或“公司”)的持续督导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东贝集团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出
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342 号文核准,东贝集团发行
股本为 300,000,000 股,发行完成后东贝集团总股本变为 511,320,000 股。经上海证
券交易所[2020]422 号文批准,东贝集团股票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控股股东黄石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汇智合伙”)所持有的东贝集团股份,锁定期为自其持有的东贝集团股票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现锁定期将届满,汇智合伙持有的该
部分股票将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东贝集团发行 211,320,000 股股份吸收合并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完成后东贝集团总股本变为 511,320,000 股,并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起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公司
确定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2 年 6 月 9 日,向 28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104.51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2 年 6 月 27 日登记完成。本次限制性股票
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511,320,000 股变更为 522,365,100 股。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1
年 9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0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成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
毕登记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 522,365,100 股变更为 622,365,100 股。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8 名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形,已不再具备激励资
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除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外,未有其他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数量变动。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622,166,300 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票 6,591,860 股)。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汇智合伙在东贝集团上市时承诺:“(1)自东贝集团 A 股股票在上交所上市
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东贝集团本次发
行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东贝集团回购该等股份;(2)东贝集团 A 股股票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企业因东贝集团送红股、转增股本等情形而持有的东贝集
团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3)若本企业的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企业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
调整;(4)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企业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5)本承诺一经作出即对本公司产生法律约束力且不
可撤销。”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汇智合伙严格履行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
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93,190,042 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5 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如下:
序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
股东名称
号 数量(股) 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股数量
黄石汇智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合计 293,190,042 47.12% 293,190,042 0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股份类型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99,781,902 -293,190,042 6,591,86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22,384,398 293,190,042 615,574,440
股份合计 622,166,300 0 622,166,300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就东贝集团本次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发表核查意
见如下:
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相关股东的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 雨 苏华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