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23-08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八届
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
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 员工持
股计划,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
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2023年9月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等相关公告。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
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购公司股份72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5.75元/股,
最低价为15.45元/股,成交均价为15.65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1,131.92万元(不
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1月21日登载于《证券日报》、《上海
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7)。
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773,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4%,最高成交价格为16.12
元/股,最低成交价格为15.45 元/股, 成交 均价 为15.79 元/股 ,成 交 总 金 额 为
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2,412,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0%,最高成交价为16.12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15.37元/股,成交均价为15.75元/股,支付总金额为37,995,944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2月19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
二、 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符合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达到
回购金额上限,已按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实际执行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
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和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有
利于增强公众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股价并提升公司的资本市场形象。本次股份
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
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公司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
内幕交易与市场操纵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具
体说明如下: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
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股份变动情况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
公司最新股本结构计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374,911,355.00 30.58 377,324,255.00 30.78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851,113,472.00 69.42 848,700,572.00 69.22
总股本 1,226,024,827.00 100.00 1,226,024,827.00 100.00
七、其他说明
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
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
后续将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本公告披露后三年内实
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
届时公司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