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216 证券简称:气派科技 公告编号:2023-07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3 年 12 月 18 日
?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90.35 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
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
证明》。根据《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完成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的简要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
以 13.73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125 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技术)骨干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
类限制性股票情况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情况一致。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次激励计 占授予时公司
序号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划授予总量的 股本总额的比
(万股) 比例 例
一、核心技术人员
二、中层管理人员、核心业务(技术)骨
干及董事 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 员工 87.35 96.68% 0.82%
(122 人)
合计 90.35 100.00% 0.85%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股
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次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
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不包括董事(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亦不包括《管理办法》
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二、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51 个月。
(二)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算。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
成之日起 15 个月、27 个月、39 个月。
激励对象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
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经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便享有
其股票应有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该等股票的分红权、配股权、投票权等。
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激励对象就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应取得的现金分红在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由激励对象享有;若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未能解除限售,公
司在按照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回购该部分限制性股票时应扣除激励对象已享有
的该部分现金分红,并做相应的会计处理。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15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2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7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9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9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51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40%
日当日止
限售期满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在上
述约定期间内未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
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注销激励
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红利、股份拆细而
取得的股份同时限售,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该等股份的解除
限售期与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相同。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
回购,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将一并回购。
三、第一类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
字[2023]52083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止,公司实际收到本次激励计划激
励对象 125 人缴纳的投资款合计人民币 12,405,055.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
本)人民币 903,500.00 元,差额人民币 11,501,55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截至 2023
年 11 月 27 日止,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107,173,500.00 元,累计实收股
本人民币 107,173,500.00 元。
四、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90.35 万股已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
化。
六、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本总数 106,270,000 903,500 107,173,500
七、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
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
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对授予的
万元,具体摊销情况见下表:
限制性股票授 需摊销的总 2026 年 2027 年
予数量(万 费用(万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股) 元)
注:1、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了与实际授予日、授予价格、授予日收盘
价和授予数量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数量有关。
本次激励计划的成本将在成本费用中列支。公司以目前信息初步估计,在不
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
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
用,由此激发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
提升将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