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健康: 监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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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4      证券简称: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18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6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监管指南
第 1 号》”)等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公司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公司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为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的异议。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
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文件。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并结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管指南第 1 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均不存在《管
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下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中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
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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