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南方
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模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
—持续督导》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南模生物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类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南
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模生物”)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9,490,900 股,并于 2021 年 12 月 2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发行完成后总股本为 77,963,513 股,其中限售股 60,340,234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77.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17,623,279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22.60%。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份,涉及战略配售限
售股股东 1 名,对应限售股数量 709,052 股,占公司股本总数的 0.91%,限售期
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该限售股锁定期即将届满,将于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
的情况。
三、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等文件,本次申请限售股上市流通的股东对其所持股份
的承诺如下: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全资子公司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跟投的战
略配售股份,其承诺所配售的股票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的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相应的承诺事
项,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 709,052 股,限售期为自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本公司确认,上市流通数量为该限售期的全
部战略配售股份数量。
(二)本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三)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公
序 持有限售股 本次上市流通 剩余限售股
股东名称 司总股本比例
号 数量(股) 数量(股) 数量(股)
(%)
海通创新证券
投资有限公司
合 计 709,052 0.91 709,052 0
(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 限售股类型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限售期(月)
合 计 709,052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股东已严格履
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
(2)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3)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
实、准确、完整。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限售股上市
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