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房巷: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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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华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华兴证券”)作为江苏三房巷聚
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房巷”或“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
排合理,可有效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提升募集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
   (三)资金来源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933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
行 可 转 换 公 司 债 券 2,500 万 张 , 每 张 面 值 100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税),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487,477,358.49元。上述资金于2023年1月12
日到达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
[2023]000006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依照
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
订了相关募集资金多方监管协议。
      根据《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截至2023年11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承            募集资金累
             项目名称                                         工程进度
 号                          诺投资总额            计使用金额
       江阴兴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吨绿色包装新材料项目
       江苏兴业塑化有限公司年产 150 万
       吨绿色多功能瓶片项目
            合计                  250,000.00   123,530.04    /
      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99,489.62万元,以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通知存款余额为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135.05万元
(含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净额)。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部分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
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最高额度不超过16
亿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聚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
尚未到期余额为0元。
  (四)投资方式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
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五)投资期限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
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同意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
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风险。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素,将及时上报董事会,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风险,若出现产品发行
主体财务状况恶化、所购买的产品收益大幅低于预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
及时予以披露。
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投资品种;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
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该等
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如发现可能影响
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会计记账等过程均由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操作,避免人为操作风险。
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提高闲置
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和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可增加公
司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募投项目进展产生影响,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
结合所投资产品的性质,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的年度审计
结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
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
     在保证募投项目施工进度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
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此页无正文,为《华兴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江苏三房巷聚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潇潇         肖楚男
                    保荐机构:华兴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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