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专项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
作出(2023)鄂 01 破申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
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代文体”“上市公司”或“公司”)
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作出(2023)鄂 01 破 17 号《决定书》,指定武
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管理人。
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
计划》”),出资人组会议表决通过了《武汉当代明诚文化体育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3 年 11 月 10 日,
当代文体收到武汉中院送达的(2023)鄂 01 破 17 号之一《民事裁定书》,
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当代文体重整程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总股本 583,093,123 股,按照总股本每 10 股
转增约 25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
共计可转增 1,457,732,808 股。
(最终转增的准确股票数量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
本次转增后,当代文体总股本由 583,093,123 股增加至 2,040,825,931 股。
前述转增股票根据《重整计划》作如下安排:
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6.01 亿元,受让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约为 0.98 元/股。重
整投资人受让股票所支付的对价部分作为偿债资金用于清偿本重整计划规
定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债权,部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性改善经营能力;
务的金额为 9,171,476,699.99 元,抵偿债务股份的平均价格约为 10.84 元/股。
具体用于清偿债务的股票数量,以最终债权确认数额和债权人按照本重整
计划方案实际受偿情况为准。
根据当代文体 2023 年 12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121 号),当代文体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4.3.2 条的规定,对除权参考价格
计算公式进行了调整,当代文体除权参考价格适用如下计算公式: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原流通股份数+转增
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原流
通股份数+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向
原股东分配导致流通股份增加数)
其中,“原流通股份”是指本次转增前公司原股东持有的 A 股流通股。
上 述 公 式 中 , 原 流 通 股 份 数 为 583,093,123 股 ; 本 次 转 增 股 票
其中 612,043,697 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
现金为 6.01 亿元,受让转增股份的平均价格约为 0.98 元/股;845,689,111
股用于抵偿债务,抵偿债务的金额为 9,171,476,699.99 元,抵偿债务股份的
平均价格约为 10.84 元/股,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当代文体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
股份抵偿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
司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9,171,476,699.99
元+601,000,000 元)/(845,689,111 股+612,043,697 股)=6.70 元/股。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当代文体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的平均价 6.70 元/股,公司股票按照前述拟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于股
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
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
收盘价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当代文体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6.70 元/
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鉴于当代文体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前一日股票收盘价为
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预计不超过 2.42 元/股(股权登记日为 2023
年 12 月 20 日)。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财务顾问”)经审慎复核后认
为,当代文体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股票收盘价低于本次重
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6.70 元/股,故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
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此外,上述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格是基于参考价
格调整原理形成的参考价格,不是实际的交易价格,本财务顾问特此提醒
投资者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武汉当代明诚文化
体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整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结果的
专项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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