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与子公司部分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道道全粮油股
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承诺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者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现对公
司相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对公司与子公司部分其
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中涉及的《一致行动协议》是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经
过协商确定,没有发现有侵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
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协议的签署。本公司
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与子公司部分
其他股东签订一致行动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吴苏喜 陈 浩 谢丽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