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正邦: 关于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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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ST 正邦        公告编号:2023—218
转债代码:128114       转债简称:正邦转债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或“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送达
的(2023)赣 01 破 16 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结公司重整程序。
  一、重整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
暨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昌中院”)裁定受理锦州天利粮贸有
限公司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
昌)律师事务所联合担任公司管理人。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重整启动债
权申报及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南昌中
院通知在预重整期间未申报债权的债权人应在 2023 年 9 月 18 日前向管理人申报
债权,并定于 2023 年 9 月 27 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
召开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并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表决通过了《江西正邦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9 月 26 日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3-161)及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重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0)。
划》,并终止正邦科技重整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关于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
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4)。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终
结公司重整程序。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南昌中院审查认为:正邦科技在管理人的监督下已执行完毕重整计划,管理
人所述情况属实,其申请应于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条、
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
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确认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二、终结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三、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重整程序将化解目前的债务危机,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增量资金。
重整后,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得到改善,减轻了历史包袱,将进一步提高经营水平
及盈利能力,重回健康、可持续发展轨道。本次重整将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数
据产生积极影响,具体财务数据请以经审计的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四、风险提示
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已于2023年5月5
日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
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5)。
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3条
的相关规定,向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能否获得深交所同意尚存
在不确定性。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仍有可能面临被终止
上市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
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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