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77 证券简称:合纵科技 公告编号:2023-130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0月24日分别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11月10日
召开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A股股份,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
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40元/股(含);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3年
并于2023年12月8日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
司股份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将股份回购的实施期限延期8个月,即回购实施
期限自2022年11月11日起至2024年7月10日止,除回购实施期限延长外,回购方
案的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延期后的股份回购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
期限延期的公告》。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实施了首次股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
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回购公司股份1,4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最高成交价为3.57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3.5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35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68,116,737股。公司每五
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累计成交量的百分之二十五(即17,029,184股)。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
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根据相关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合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