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元成股份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元成股份
股票代码:603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祝昌人
性别:男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 号 1501 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7 日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
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祝昌人先生、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
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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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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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元成股份、上市公司 指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向张建飞女士协议转让其持
本次权益变动 有的元成股份 18,130,000 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
指
占元成股份总股本的 5.57%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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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
姓 名 :祝昌人
性 别 :男
国 籍 :中国
身 份 证号码: 330719196709******
通 讯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
是 否 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
公司名称: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 2-6 号 1501 室
法定代表人:祝昌人
注册资本:1,200 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0586510373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服务: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
向公众融资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服务),投资咨询(除证券期货),企业
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1-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 祝昌人 男 中国 杭州 无
监事 苏亮 男 中国 杭州 无
经理 吴友庭 男 中国 杭州 无
转让方主要股东信息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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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 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
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截止目前,祝昌人先生系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祝昌人先生持有杭州北嘉投
资有限公司 48.30%的股份,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7.57%的股份,祝昌人与杭
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系一致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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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基于其自身财务安排的需要。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
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人不排除增加或继续减少其拥有元成
股份股权的可能,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
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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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截至 2022 年 11 月 9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102,128,020
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325,733,572 股)的 31.35%。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以来,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价格 减持数量 占上市公 减持金额
区间 (股) 司总股本 (元)
(元) 比例
(%)
杭州北嘉 协议转让 2023 年 8.83 18,130,000 5.57 160,087,900
投资有限 12 月 17
公司 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9 8.68 3,200,000 0.98 27,776,000
月 12 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8.90 2,950,000 0.91 26,255,000
月 15 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8.69 250,000 0.08 2,172,500
月 13 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6 8.43 300,000 0.09 2,529,000
月7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3 8.27 1,300,000 0.40 10,751,000
月 27 日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023 年 2 7.94 1,890,000 0.58 15,006,600
月 20 日
杭州北嘉 大宗交易 2022 年 10.98- 5,700,000 1.75 62,646,000
日至 2022
年 1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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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自 2022 年 11 月 9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数量
合计由 102,128,020 股降至 68,408,020 股,累计变动比例为 10.35%。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祝昌人 71,765,520 22.03 61,875,520 19.00
杭州北嘉投 30,362,500 9.32 6,532,500 2.01
资有限公司
合计 102,128,020 31.35 68,408,020 21.00
注:本表中若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单项数据之和尾数不一致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甲方):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张建飞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次标的股份的股权转让总价款为【壹亿陆仟零捌万柒
仟玖佰元整】(小写:?【160,087,900.00】元)。
(2)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署之日生效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伍
佰万元整】(小写:?【5,000,000.00】)元)作为首笔保证金。
(3) 甲方应在收到保证金后及时通知元成股份本次交易事项,并协助元成股份进
行信息披露,披露时间应不晚于甲方收到首笔保证金及本协议签署完成后 2 个
工作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时限。
(4) 信息披露完成后 2 个工作日内乙方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保证金 500 万元。两
笔保证金合计为人民币 1,000 万元,股权转让过户完毕时转为股权转让款。
(5) 甲乙双方应于本股权转让协议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共同配合向上海证券交易
所提交本次协议转让的申请材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在
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标的股份转让确认同意意见后 2 个工作日内,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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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50%即人民币【捌仟零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
?【80,043,950.00】。
(6) 在甲方收到上述第二笔股权转让款 2 个工作日,甲乙双方应充分配合向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标的股份过户的相关资料,及时完成过户相关手续,中
证登审批通过并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后 1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
剩余股份转让价款人民币【柒仟零肆万叁仟玖佰伍拾元整】(小写:?【70,0
(7) 非因甲方或乙方原因,标的股份的协议转让或股权过户登记申请未能获得上
交所、中证登的审核批准而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或标的股份协议转让无
法完成的,乙方应在收到上交所、中证登的相关反馈文件后立即书面通知甲
方并在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返还已经收取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及保证金至甲
方指定的账户。本协议自乙方收到上交所或中证登的未审核通过的文件之日
自动解除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8) 涉及本次股份转让各方所需缴纳的增值税、所得税等税费由各方根据法律法
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本次股份转让所需缴纳的经手费等税费由双方协商或依
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
(9) 协议双方同意本协议下标的股份的转让为含权转让,本协议生效时至标的股
份办理完毕过户登记期间标的股份产生的权益或相应的公司利润分配,包括
分红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以及参与配股的权利等权益均应当乙
方所有。
(1) 本协议生效后,如协议一方不履行本协议约定义务的,或者 履行本协议约定
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视为违约,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向对方赔偿因此受
到的损失。
(2)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须按应付部分
价款的【0.03】%支付滞纳金。
(3) 若甲方未按照本协议按时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股份转让价款,每逾期一天,须
按全部返还股权转让价款的【0.03】%支付滞纳金。
何变更或终止均应经双方事先签署书面合同后方可生效。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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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权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元成股份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如
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祝昌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被质押数量为 61,45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 325,733,572 股的 18.87%。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
(二)股份限售情况
不适用
五、本次协议转让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式
办理完成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之日。
六、其他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不存在未清偿的对上市公司的负债,亦不存在未解除的
上市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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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自事实发生之日起前六个月有买卖公司
股份的情况,具体如下:
名称 祝昌人、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信息披
露 通讯 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
义务人 地址
基本信 权益
息 变动 2023 年 6 月 13 日至 2023 年 12 月 17 日
时间
减持比
股份 权益变动 减持股数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例
种类 主体 (股)
(%)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50,000 0.08
权益变 13 日
动 人民 2023 年 6 月
祝昌人 大宗交易 2,950,000 0.91
明细 币 15 日
普通 2023 年 9 月
祝昌人 大宗交易 3,200,000 0.98
股 12 日
杭州北嘉投 2023 年 12
协议转让 18,130,000 5.57
资有限公司 月 17 日
合计 24,530,000 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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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的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或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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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联 系 人:刘巧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东路 2-6 号金投金融大厦 15 楼
联系电话:0571-86990358
联系传真:0571-81025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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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
祝昌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签章):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祝昌人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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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杭州市
股票简称 元成股份 股票代码 6033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祝昌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增加 □ 减少 √ 有 √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
不 变, 但持股 人发生 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大宗交易)(请注
明)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
股魏中浩:变动前数量:113,220,000 股变动前比例:35.38%上海轶乐
祝昌人
实业有限公司:变动前数量:13,320,000 股变动前比例:4.16%合计
持股变动前数量:71,765,520
持股数量:126,540,000 股合计持股比例:39.54%
持股变动前比例:22.03%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变动前数量:30,362,500
持股变动前比例:9.32%
合计持股数量:102,128,020 股
合计持股比例:31.35%
祝昌人
持股数量:61,850,520
持股比例:19.0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持股数量:6,532,500
持股比例:2.01%
合计持股数量:126,540,000股股合计持股比例:39.54%
合计持股数量:68,408,020
合计持股比例:21.0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时间:2023 年 12 月 17 日
及方式 方式:协议转让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是 □ 否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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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
是 √ 否 □
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 不适用 □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 股 股东 或 实际 控制 人减 持时 是 否 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 不适用 □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页无正文,为《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签字):
祝昌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二(签章): 杭州北嘉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祝昌人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