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313 证券简称:粤海饲料 公告编号:2023-112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收到原非独立董事孙铮先生、非职工代表监事张少强先生提交的书
面辞职函。孙铮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
务,张少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职务,孙铮先生、张少强先生辞
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经
济参考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和监事
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4)。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相关审议程序,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情况如下: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非职工代表监事的情况
(一)董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控股股东湛江市对虾饲料有限公司推荐董事候选
人,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提名郑会方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简历请见附件 1),并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后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监事补选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由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香港煌达实业有限公司推荐监事候选人,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
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徐焕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2)。任期为自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 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郑会方先生的简历
(一)郑会方先生,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198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
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 年,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获得学士
学位;2007 年加入公司,历任广东粤佳饲料有限公司业务员、区域经理、营销部
长,湛江市海荣饲料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中山市泰山饲料有限公司总经
理,广东粤佳饲料有限公司总经理等职;2019 年 2 月至 2020 年 1 月公司任副总
经理,2020 年 1 月至今,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二)郑会方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郑会方先生通过湛江超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湛江市对虾饲料
有限公司股份 0.46%,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17%。
(四)郑会方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五)郑会方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郑会方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附件 2: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徐焕宇先生的简历
(一)徐焕宇先生,男,1979 年 5 月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2004 年 1 月加入公司,历任广东粤佳饲料有限公司行政助理、行政部
长、总经理助理;2012 年 3 月至今任湛江粤海预混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
持工作)、总经理,其中 2015 年 2 月至 2018 年 2 月期间兼任广东粤海饲料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中心副总监,主管粤佳生产基地的内勤管理工作。
(二)徐焕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徐雪梅女士的弟弟。
(三)徐焕宇先生通过湛江超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湛江市对虾饲料
有限公司股份 0.22%,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0.08%。
(四)徐焕宇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五)徐焕宇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六)徐焕宇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