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
《证
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发表核查
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员工(不包
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符合本激励计划的
实施目的。
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同意确定2023年12
月1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1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0万份股
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42元/股;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1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6.26元/股。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