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作为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认真、
谨慎的立场,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被聘任人选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工作经历、专业能力等方面均
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多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叶邦银、胡晓健、李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