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导纳米: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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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江苏微导纳米科技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
了解相关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一、关于《关于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对 2024 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相关交易属于公司开
展日常经营活动的必要事项,交易内容合法合规,交易额度的预计审慎合理,定
价原则的设定公允合理,交易对手方履约能力良好,符合业务开展的实际需要,
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已事前将本议案及相关材料交予我们审阅,公
司董事会审议本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
表决。
    二、关于《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

    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同时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实施以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
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
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关于《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风
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相关审批决策程序符合《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8 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黄培明(签字):     黄培明   朱和平(签字):     朱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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