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98 证券简称:新炬网络 公告编号:2023-048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对“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
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3 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14,874,552 股,每股发行价 37.61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 55,943.1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4,421.89 万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 51,521.3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1 月 15 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056 号《验
资报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新炬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均已开设了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
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项目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号 总额 金金额
合计 70,341.23 51,521.30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
态时间调整至 2022 年 12 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
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在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新炬网络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5 日和 9 月 13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大数
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
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和 9
月 14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
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及《上海新炬网络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基于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同意将“营
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及“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时间由 2022 年 12 月调整至 2023 年 12 月,将“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
目”及“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
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和 4 月 28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技术及产品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调减 7,50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
总额的 13.41%。前述变更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新增项目,其中:新增“信创数据
库云管平台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 6,695.97 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 1,249.20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对该事项发
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7 日和 8 月 23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技术及产品研
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
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意根据实际情况
对前述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
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也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项目状态
号 资金金额 总额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
项目
合计 51,521.30 23,926.46
注 1:“大数据日志分析管理平台升级项目”、“数据治理及资产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已于 2022 年 8 月结项;“技术及产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运维管理平台升级项目”、
“敏捷开发与持续交付管理平台升级项目”已于 2023 年 8 月结项。
注 2: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数据的加总之和与列
示的合计数尾数存在差异,为四舍五入所致。
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8,454.57 万元,购买现金
管理产品余额为 14,000.00 万元,未归还的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金
额为 3,00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开户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号 主体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新炬 普陀支行
网络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荣科路支行
合计 — 8,454.57
注:本表格中货币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万元计,且保留两位小数。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内容
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情况,经公司审慎研究,现将对“营销服务网络
建设及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原定项目达到预定可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
序号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使用状态时间 可使用状态时间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上海和广州各购置 1
处办公用房作为一级营销服务网点办公场所;在北京租赁 1 处办公用房作为一级
营销服务网点办公场所;在全国范围内租赁 9 个二级营销服务网点、16 个三级
营销服务网点;对上述场所进行装修。一方面,受外部宏观环境等多重因素的影
响,公司拟购置一级营销服务网点所在地上海、广州两地的办公用房销售市场呈
现波动态势,未来走向存在不确定性。为保障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并充分综合考
虑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经审慎调研评估,公司暂未按计划对一级营销服务网点办
公用房进行购置。另一方面,公司拟租赁的二十余处营销服务网点涉及地区广泛,
各地区办公用房租赁市场情况存在差异及一定波动,因此项目落地实施周期较原
计划有所延长。
鉴于以上原因,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保证募集资金运用合理
有效、降低募集资金投入风险,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经审慎
决策,决定延长“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的投资期限。
(三)延期后保障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重点关注可能影响项目预期进度的不利因素,密切关注办公用房销售
和租赁市场走势及变化情况,进一步加强各方协调,在综合考虑外部宏观环境、
房地产政策和公司实际情况等因素的前提下,积极协调相关人员及资源配置,保
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期完成。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本次“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仅涉及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
化,不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投资总额的变更,该项目延期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质量,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实施与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
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营销服务网络建设及升级项目”延期的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和运作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
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营销服务网络
建设及升级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调整是公司根
据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质内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
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的需要。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
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