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99 证券简称:科达制造 公告编号:2023-073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 涉案的金额:4 项案件累计 29,529.39 万元及本案诉讼费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后续进展
存在不确定性,暂时无法判断该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前期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
、“科达制造”)及子公司收到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
京中院”)送达的 4 份《应诉通知书》
((2021)苏 01 民初 920、941、942、943
号)等法律文书,江苏新世纪江南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南环保”)
以江苏科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科达洁能股份有限公司及科达制造侵害技术
秘密为由向法院提起 4 项诉讼。
((2021)
苏 01 民初 920、941、942、943 号之一)以及《应诉通知书》
《起诉状》
((2022)
苏 01 民初 4447、4448、4449、4450 号)等法律文书,江南环保向南京中院申请
撤回上述 4 项诉讼,并就上述 4 项事件重新向南京中院提起诉讼,撤诉后重新提
起的 4 项诉讼中,案件当事人、诉讼请求内容及涉案的金额较撤诉前均未发生变
化。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7 日、2023 年 2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
《关于涉及诉讼的进
展公告》。
二、本次诉讼的进展情况
((2022)苏 01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陆续收到南京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
民初 4447、4448、4449、4450 号),原告江南环保以需要继续收集证据为由,于
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现原告江南环保申请撤
回起诉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截至本次被撤诉前,上述诉讼案件均未开
庭。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针对本次涉诉事项,公司将持续保持密切关注及高度重视,与聘请的专业律
师积极协同处理,努力维护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由于上述案件中,法院已裁定准
许原告撤诉,本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具
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及时对
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公司已披露的诉讼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
事项。
特此公告。
科达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