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456 证券简称:盘古智能 公告编号:2023-051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在同日召开的
知时间要求,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
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齐宝春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青岛盘古智能制
造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的规定。公司和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情形,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等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 2023 年 12 月 18 日为首次授予日,以 16.9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72 名激励对象授予 55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盘古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