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3-90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恒集团”)第十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材料于 2023 年 12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广西南宁市江南区高岭路
独立董事龚行楚先生、李俊华先生出席现场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
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议案及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西国宏国经
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效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通过商
业银行向广西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委托贷
款,贷款年利率为 5.60%,银行委托贷款服务费 1‰/年,贷款期限 360 天。广西
国宏国经投资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国宏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为其提供全额本
息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广西国宏国
经投资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91)。
(二)会议审议通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核定中恒集团
领导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中恒集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中恒集团董事、监事薪酬管
理制度》,并结合公司 2022 年实现的经营成果以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年度绩效
考核得分,公司制定了《中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 2022 年度绩效奖金及相关事项
核定方案》。
副董事长倪依东先生、董事李林先生因与审议事项存在利害关系,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2 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中恒集团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决议公告》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