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耀玻璃: 福耀玻璃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证券之星 2023-12-1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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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
       议
       资
       料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 15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一: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
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公司董事局已根据相关规定提名公司第
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包括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
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保障公司董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
使职权,根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
际,经公司董事局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局拟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
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公司非独立董事(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
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币 9 万元(含人民币 9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非独立董事(非执行董事)的具
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露;
每人不高于人民币 30 万元(含人民币 30 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独立董事(非
执行董事)的具体薪酬金额将在每年年底确定,并在本公司当年的年度报告中披
露。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并当选为公司董
事后,其出席公司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董事当选之日起
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二: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为保障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监
事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地行使职权,根据《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监事会拟定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方
案为每人每年不高于人民币 15 万元(含人民币 15 万元)
                             (含税);职工代表监事
的薪酬根据其在本公司的具体管理职位、工作经验和工作职责厘定,上述年度薪
酬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福利等全部即期收入及延期支付部分。
  此外,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或职工大会选举
当选为公司监事的,其出席公司监事会会议、董事局会议、股东大会或者其行使
合法职权所发生的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费、住宿费等均由公司另行支付。
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薪酬自公司第十
一届监事会组建之日起开始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三: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
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在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
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经充分调查了解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先生、朱德
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
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认为上述六人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
的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经征求上述六人的意见,上述六人均表示愿意担任本公
司的董事。
  鉴此,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局提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曹德旺先生、曹晖先生、叶舒先生、陈向明
先生、朱德贞女士、吴世农先生六人为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
非独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至今任本公司董事局执行董事兼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亦为本公司主要创办人、经
营者和投资人之一。曹德旺先生目前亦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并于多
个组织内任若干职位,包括全国工商联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侨商联合会荣誉会
长、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及福建省慈善
总会永远名誉会长。曹德旺先生现时亦担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环创德国有限公
司及环球工商有限公司的董事,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第一理事长。曹德旺先生于
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1987 年 6 月至 2003 年 9 月任本公司总经理。曹德旺先生
于 1976 年至 1987 年 6 月在福清县高山异形玻璃厂工作,该公司主要从事玻璃生
产业务。曹德旺先生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的父亲及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叶
舒先生的岳父,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是其妹夫。曹德旺先生是公司的实际
控制人,目前直接持有本公司 314,828 股 A 股股票,并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三益
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三益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 390,578,816 股 A
股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
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
平台”查询,曹德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曹德旺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任本公司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于 2006 年 9 月至 2015 年
织内担任职位,包括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福建省工
商业联合会副主席、福建省民营企业商会会长、全国工商联第十三届执委会常务
委员、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福建省慈善总会名誉会长、
民建福建省委员会经济委员会名誉主任及民建福建省委员会青年工作委员会名
誉主任。曹晖先生目前亦担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鸿侨海外控股有
限公司、香港洪毅有限公司、环球工商有限公司及三锋控股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
担任福建三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福建三锋汽配开发有限公司、福建钜鸿百纳科
技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担任福建易道大咖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执行董
事。曹晖先生于 2001 年 8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福耀北美玻璃工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于 2001 年 1 月至 2009 年 12 月任 Greenville Glass Industries Inc.(本
公司从事玻璃贸易的成员公司,随后已注销)的总经理,于 1996 年 7 月至 2000
年 12 月任该公司的财务总监;于 1994 年 3 月至 1996 年 6 月任福耀(香港)有
限公司总经理;于 1992 年 6 月至 1994 年 2 月任三益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曹晖
先生于 1989 年 11 月加入本公司。曹晖先生于 2005 年 12 月从美国贝克大学(Baker
College)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
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曹晖先生是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
制人曹德旺先生之子及本公司副总经理何世猛先生的侄子,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叶舒先生为其妹夫。曹晖先生通过实益拥有本公司股东鸿侨海外控股有限公司
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曹晖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曹晖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3 月至今任本公司总经理,现时亦担任本公司大多
数子公司的董事。叶舒先生自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
至 2009 年 6 月任本公司采购部副总经理,自 2008 年 5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福耀
海南浮法玻璃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 2003 年 7 月加入本公司,自 2003
年 7 月至 2008 年 5 月叶舒先生在配套部、筹建组等部门从事工作,先后担任本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副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叶舒先生在 2008 年 11 月至 2009
年 3 月期间调离本公司,任福建省耀华工业村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叶舒先生于
业于厦门大学经济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叶舒先生是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曹德旺先生之女婿,是本公司副董事长曹晖先生之妹夫。叶舒先生目前无
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平台”查询,叶舒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叶舒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8 月至今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自 2012 年 10 月至 2016
年 3 月任董事局秘书及自 2014 年 10 月至今任联席公司秘书。陈向明先生目前亦
担任本公司大多数子公司的董事。陈向明先生于 2002 年 2 月至 2002 年 12 月担
任本公司会计部经理,于 1999 年 8 月至 2002 年 1 月及 2003 年 1 月至 2014 年
月担任本公司财务部经理。陈向明先生于 1994 年 2 月加入本公司。陈向明先生
于 1991 年 6 月从南京林业大学财务会计专科毕业,于 1999 年 6 月从福建省学位
委员会获得同等学历人员申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证
书。陈向明先生于 1996 年 12 月经中国人事部批准获得会计师资格,并于 2012
年 12 月经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批准获得高级经济师资
格。陈向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
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
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
询平台”查询,陈向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向明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
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目前亦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理事。朱德贞女士自 2016 年 7
月起至今任厦门德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德贞女士现时亦
担任中国永达汽车服务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股份代
号:36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朱德贞女士于 2015 年 4 月至 2022 年 6 月担任光
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97)的独立董事
职务,2010 年 12 月至 2016 年 6 月任上海国和现代服务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总裁,于 2008 年 7 月至 2010 年 12 月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投资
官兼私人银行事业部总裁,于 2003 年 6 月至 2008 年 5 月任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
任公司(前称华欧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朱德贞女士于 1982 年 5 月从
厦门大学获得文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5 月从美国圣伊莉莎白学院(College of
Saint Elizabeth)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2 年 6 月从美国佩斯大学(Pac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2013 年 9 月从厦门大学获得经济学
博士学位。朱德贞女士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
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
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
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朱德贞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朱德贞女士不存在《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
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00 年 4 月至 2005 年 12 月加入本公司任独
立非执行董事。吴世农先生目前担任河仁慈善基金会副理事长。吴世农先生亦为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377)、福建龙净
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388)及广东宝丽华
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0690)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吴世农先生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至 2022 年 12 月 14 日担任重庆市迪马
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565)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于 2001 年 12 月至 2012 年 11 月担任厦门大学副校长。吴世农先生于 1999
年 9 月至 2003 年 4 月在厦门大学管理学院任职,最后任职院长。吴世农先生于
年 7 月在斯坦福大学担任富布莱特访问教授,于 1991 年 5 月至 1996 年 4 月任厦
门大学 MBA 中心主任。吴世农先生于 1986 年 5 月从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
(Dalhousie University)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并于 1992 年 12 月从厦门大
学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吴世农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
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
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吴世农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吴世农先
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四: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鉴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
届董事局成员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对董事局进行换届选举。在公司董事局换届选举
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局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的义务和职责。
  公司经充分调查了解刘京先生、薛祖云先生和达正浩先生三人的职业、学历、
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认为上述
三人具备《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
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文件规定的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经征求上述三
人的意见,上述三人均表示愿意担任本公司的独立董事。
  鉴此,经公司董事局提名委员会向董事局提议,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局同意提名刘京先生、薛祖云和达正浩先生三人为第十
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审核无异议,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后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独
立董事的,其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因刘京先生系于
其连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不得超过 6 年,因此,刘京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后当选为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其担任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的任期将
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届满。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董事局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京先生现任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工作学院院长。刘京先生于
月任中国社会工作联合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京先生于 1985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
广播电视大学中文专业;于 2000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管理学
专业,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于 2002 年 7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国
际工商管理专业,获得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刘京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
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刘京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
行人。刘京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
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1566)、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于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600057)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薛祖云先生于
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300750)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 2017 年 3 月至 2023
年 9 月担任奥佳华智能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
票代码:002614)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于 2001 年 5 月至 2023 年 7 月任厦门
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薛祖云先生于 1983 年 7 月毕业于大连海运学院轮机
管理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1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
得会计学硕士学位;于 1999 年 7 月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获得管理学博
士学位。薛祖云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
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
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
与查询平台”查询,薛祖云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薛祖云先生不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至今任璞钻咨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自 2007 年 8 月至 2019 年 1 月任 Executive
Access Limited 董事。达正浩先生于 2002 年 6 月毕业于曼彻斯特大学科学与工
程学院国际商业管理专业,获得管理学学士学位。达正浩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
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
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达正浩先生不属于
失信被执行人。达正浩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福耀玻璃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五: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由于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
届监事会任期于 2024 年 1 月届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耀玻
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应
当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在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监事
会全体成员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事的义务
和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二名股东代
表监事将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
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经与公司主要股东协商,公司监事
会同意提名马蔚华先生、陈明森先生二人为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股东代表监事候
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
  上述监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当选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的,其
任期为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
会予以审议。
  另外,公司谨此向各位股东作说明如下:2023 年 11 月 2 日,公司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白照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公告》。
                         福耀玻璃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第十一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介
本公司监事。马蔚华先生现任深圳国际公益学院董事会主席,现时亦担任联想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396)、海底捞国际控股有限
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6862)及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
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0384)独立非执行董事。马蔚华先生于 2017 年 11 月至
主席及非执行董事,于 2020 年 8 月至 2022 年 10 月担任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
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575)的独立董事职务,于 2008
年 10 月至 2015 年 5 月任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
司”)董事长,于 1999 年 1 月至 2013 年 5 月任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行长兼首席执行官。马蔚华先生于 1982 年 8 月毕业于吉林大学国民经济管理专
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1999 年 6 月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专业,获
得经济学博士学位。马蔚华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
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
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马蔚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马蔚华先生不
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
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8 月
修订)》以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本公司监事。陈明森先生现任中共福建省委党校产业与企业发展研究院院长、教
授。自 2023 年 4 月至今任厦门大学一带一路研究院兼职研究员;自 2017 年 2
月至今任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特邀专家;自 1995 年 5 月至今任福州大
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自 2005 年 11 月至今任华侨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兼
职教授。于 2016 年 5 月至 2022 年 4 月担任福建南平太阳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002300)的独立董事职务。陈明森先生历任福
建师范大学经济研究室主任、副教授,福建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厦门国家会计学院经济管理研究所所长、教授,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兼职教授、博
士生导师,福建省人民政府经济顾问。陈明森先生于 1981 年 12 月从福建师范大
学获得经济学研究生学历。陈明森先生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
关联关系,目前无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
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
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陈明森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陈明森
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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