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 2023-06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28 日召开七
届董事会二十一次会议及七届监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平湖弘欣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弘欣热电公司”)续签总额度不超过 30,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有效期自股东大会
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事项已经 2023 年 5 月 19 日召
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
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与平湖弘欣热
电有限公司续签互保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弘欣热电公司于2023年12月11日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JXPHDZYC20230001”的《中国光
大银行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承兑协议》,申请开具承兑金额为人民币3,333万元的银行
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2024年12月15日,到期日为2024年6月15日。
根据上述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为该承兑汇票交付1,333.2万元保证金;公司
为该承兑汇票提供1,999.8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光大银行嘉兴分行签订了编号为“JXPHBZ20230005”的《保证合同》,约
定为上述承兑协议项下应向承兑银行偿还或支付的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
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券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正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提供连带责
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保证合同》项下发生的担保。
(二)弘欣热电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
下简称“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CDSX17823010023”的《银行承兑汇
票承兑合同》,申请开具承兑金额为人民币4,5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出票日期为
根据上述承兑协议,弘欣热电公司与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
“ZDKCDSX17823010023”的《最高额质押合同(适用于单位定期存单质押)》,为该
承兑汇票交付1,800万元保证金;公司为该承兑汇票提供2,7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与上海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编号为“DBCDSX17823010023”的《保证合同(银
行承兑业务专用)》,约定为上述承兑协议项下承兑银行的垫付票款、利息、罚息、
违约金、赔偿金及承兑协议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及实现债权及/或担保物权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
鉴证、公证费等),以及出票人给债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本次担保为前述《保证合同(银行承兑业务专用)》项下发生的担保。
三、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为 28,799.40 万元(不
含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累计担保余额为
司最近一期(2022.12.31)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分别为 5.21%、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四、备查文件
议》;
单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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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