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 荐人(主承销商)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长岭北路中天会展城 B 区金融商务区集中商业(北)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
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证券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
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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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发行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
次会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后方可实施。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全部呈报批准程序。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
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
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
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或其
他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原则等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公司
将按最新规定或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上市公司总 股本的
次发行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
商确定。单一投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 133,479,394
股。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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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
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法人、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
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
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
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五)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 股股票,自本次发
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
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上述股份锁定
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
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01,776.59 100,000.00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 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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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风险因素”。其中,特别提醒投资者应注意以下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上述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高纯磷酸等产能将大幅提升。
近年来,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带动高纯磷酸等上游原材料
行业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性的增长预期,一方面吸引众多高纯磷
酸生产企业纷纷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吸引较多新增市场参与
者加入竞争。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或储能行业等终端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
或行业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而主要高纯磷酸生产企业产能扩张过快,行业可
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
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
险,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市场供
求情况、公司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发行人综合考虑了产业政
策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评估测算了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
从项目实施、完工、达产以至最终的产品销售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技术路
线发生重大更替,下游需求增长缓慢,市场开拓成效不佳,所处行业竞争加剧,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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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项目建
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
可能较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内,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盈利水平相对较低,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可
能较高。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但上述募投项目收
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家鼓励发展新型肥料、推广绿色环保肥料,化肥行业实现零增长、农业现
代化,推广互联网+,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重组兼并等,化肥行业纷纷推广互联
网+,并积极寻求重组兼并对象,未来竞争将更加激烈。发行人如不能充分利用
化肥行业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在业务模式、营销策略等
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面临行业竞争
加剧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别为 39,586.78 万元、48,599.68 万元、42,575.10 万元和 61,186.38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82%、47.65%、26.88%和 36.20%。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
大,如果公司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存货管理,可能存在存货余额较大给公司
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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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
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下滑,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开始新增磷矿石业务,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磷矿石的
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90.98%和 59.63%,主要受待收磷矿销售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
剔除上述影响后,2022 年、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磷矿石毛利率分别为 97.72%、
司磷矿石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2044200007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2132002172,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子公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2045000410,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11007600,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子公司北京世纪阿
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11009414,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公司、子公
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在
办理高新企业复审工作。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但上
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公司在未来
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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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将显著提升,从而将对公司现有
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管理制度、人员任用等不
能适应新业务的需要,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负面影响。
由于受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采购模式和气候异常情况影响,复合肥行业呈
现显著的季节性波动,市场需求存在着淡旺季之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
大和复合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变化给公司产品销售带来的
影响日益明显。季节性的行业特性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时间安排难以均衡、从而增
大流动资金储备及销售收入难以及时实现的风险。
公司所处复合肥行业与农产品行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农产品价格、农产品
的种植结构的变化,对本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同时,如发生极端气候,也
将对农产品的产销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复合肥的产销量。
公司复合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比重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
影响较大。公司通过产业链向上游原材料行业延伸来尽量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保证盈利稳定性,但仍不能排
除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国家有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
标准,对公司的原材料使用、排污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
变化的时候不能达到相应的要求,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可
能加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存在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对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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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虽然发行人实
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生产操作手册、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隐患严
加防范,但若发生管理疏忽、组织不力,操作人员出现懈怠等情形,容易造成安
全生产事故,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子公司正在使用的自有房屋中,有部分房产
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如果公司未能办理相应房屋产权登记,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
用该等房屋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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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八、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况.. 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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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属于
六、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员结构、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152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
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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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本募集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一、普通词汇
发行人/芭田股份/本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芭田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指
股票/本次发行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的行为
贵州芭田 指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徐州芭田 指 徐州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贵港芭田 指 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
北京阿姆斯 指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阿姆斯生物工程 指 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韶关芭田 指 韶关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芭田新能源 指 贵州芭田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松岗分公司
深圳芭田西丽分公司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西丽分公司
和原控股 指 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好阳光 指 深圳市好阳光肥业有限公司
芭田农资 指 深圳市芭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贵州好阳光 指 贵州好阳光肥业有限公司
芭田矿业 指 贵州芭田矿业有限公司
贵港沃田 指 贵港市沃田肥业有限公司
徐州禾协 指 徐州市禾协肥业有限公司
贵州美加特 指 贵州美加特生态肥业有限公司
广西芭田 指 广西芭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临港 指 江苏临港燃料有限公司
湖北芭田 指 芭田生态工程(湖北)有限公司
芭田生态科技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芭田农业生态 指 深圳市芭田农业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首希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沈阳芭田希杰生态
沈阳首希 指
科技有限公司)
中天国富、保荐人 指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中喜、会计师 指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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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国务院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证监局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国家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政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股东大会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2 年 10
《公司章程》 指
月)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报告期、最近三年及
指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
一期
最近一年及一期 指 2022 年度、2023 年 1-6 月
二、专业词汇
指经过物理反应或者化学反应加工制成的含有作物主要营养元素
复合肥、复肥 指
氮、磷、钾两种或两种以上养分的肥料
是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一元无机强酸,是六大无机强酸
硝酸 指
之一,也是一种重要的化工原料
为白色圆形造粒,100%溶于水,是一种含氮和速效钙的新型高效
硝酸铵钙 指
复合肥料,其肥效快,有快速补氮的特点
硝酸分解磷矿制得的氮磷复合肥料,属于高浓度磷复肥,物理性
硝酸磷肥 指 能良好,水溶率高且不易结块,便于运输、储存及机械化施肥。
硝酸磷肥可作为基肥,也可作为种肥,集中施用效果更加明显
磷矿石 指 含磷的矿石,多产于沉积岩,也有产于变质岩和火成岩
高效复合肥 指 一般施用于经济类作物,品质优,残渣少,利用率高
纳米有机碳络合中微量元素,以 20-30 倍能力提高中微量元素的
生物包膜肥 指 有效供给利用,使作物营养丰富平衡,消除作物缺素等生理病
害,抗缺素增品质
一种具有微生物高活性、肥效缓效释放、速效长效二合一等特点
生态有机肥 指
的肥料
含有氮磷钾元素及多种中微量元素的矿藏,经技术螯合活化而成
矿物质肥 指
的一种新型、环保、高效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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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完全可以溶于水的多元复合肥料,它能迅速地溶解于水中,
更容易被作物吸收,而且其吸收利用率相对较高,更为关键的是
水溶性肥 指
它可以应用于喷滴灌等设施农业,实现水肥一体化,达到省水省
肥省工的效能
肥料养分释放速率缓慢,释放期较长, 在整个生长期都可以满足
缓控释复合肥 指
作物生长所需的肥料
将肥料配兑成肥液,借助压力灌溉系统将水分和养分适时适量输
灌溉施肥 指
送到作物根部,满足作物水分、养分需求的现代农业新技术
三个十五 指 指氮、磷、钾含量分别为 15%的高浓度复合肥
高塔熔体喷浆造粒复合肥采用全自动电脑控制配料,以熔体尿
高塔复合肥 指 素、磷、钾等原料,经充分混合制浆后,通过高塔专用差动喷浆
造粒机,从高塔顶部喷淋而下,经空气冷却造粒,产生复合肥
采用熔融尿素与磷、钾等原料,在充分混合的情况下,从高塔顶
高塔造粒 指
部喷淋而下,自然冷却造粒
利用转鼓造粒设备进行造粒的生产工艺。物料依靠表面张力、适
量的液相、物料间滚动所产生的挤压力,以及物料在造粒机内正
转股造粒 指
确的运动方向上以小颗粒为核心,在滚动中大吸小附、粘结成球
造粒
把料浆(混合物、溶液与溶质)通过喷射到一设备中,用加热、
喷浆造粒(全
指 抽压的方法,使料浆中的水分汽化并分离后,留存的不会汽化
料浆)
(在一定条件下)的固体形成粒状的过程
一种很好的灭火剂,广泛应用于森林灭火剂和干粉灭火剂;在农
工业级磷酸一 业领域,主要用作高端水溶肥;同时,随着近年来新能源电池材
指
铵 料技术进步,工业级磷酸一铵已成为新能源电池(磷酸铁锂电
池)正极材料磷酸铁锂的前驱体磷酸铁的重要原料之一
又名磷酸高铁、正磷酸铁,主要用于制造磷酸铁锂电池材料、催
磷酸铁 指
化剂及陶瓷等
GWh 指 电功的单位,KWh 是度,1GWh=1,000MWh=1,000,000KWh
获得目标产物前的一种存在形式,即经过某些步骤就可实现目标
前驱体 指
产物的前级产物
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成立于 2006 年 6 月,是专注于锂电、动
高工锂电 指 力电池领域的集产业研究、展览会议、专业网络于一体的全方位
整合服务平台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成立于 1987 年 5 月,是在中国境内从事汽车
(摩托车)整车、零部件及汽车相关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
中汽协 指
单位和团体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组成的自律性、非营利性的社
会团体
本募集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汇总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与根据报告 中所列
示的相关单项数据计算得出的结果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而
非数据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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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Batian Ecotypic Engineering Co.,Ltd.
法定代表人:黄培钊
股票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芭田股份
股票代码:002170
成立时间:1989 年 07 月 21 日
上市时间:2007 年 09 月 19 日
注册资本:889,862,627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学府路 63 号联合总部大厦 30、31 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92175891F
邮政编码:518057
电话号码:0755-26951598
传真号码:0755-26584355
公司网址:www.batian.com.cn
电子邮箱:zqb26584355@163.com
经营范围: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研发、生产、经营复合肥料、新
型 肥料、缓控释肥、稳定性复合肥、微生物菌剂、微生物复合肥、有机肥、有
机 -无机复混肥料、土壤调理剂、液体肥料、水溶肥、中微量元素肥等各类肥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研发、生产、经营各类化工原料、新材料、建筑材料等;开发利用磷矿资源及生
产、销售矿产品;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生产、研发及销
售喷灌、微灌、滴灌等农业给水设备以及施肥器械、灌溉自动化控制设备等 (生
产项目另行申办营业执照);承包农田水利、机电设备、节水农业工程的设计及
安装;肥料及化工领域知识产权的经营。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
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二、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如下: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 181,634,507 20.41%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2,535,357 0.28%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179,099,150 20.13%
二、无限售条件 708,228,120 79.59%
三、股份总数 889,862,627 100.00%
(二)发行人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数量和比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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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股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
持有有限售 持有无限售
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条件的股份 条件的股份
股份
数量 数量 数量
状态
黄培钊 境外自然人 237,927,851 26.74% 178,445,888 59,481,963 质押 92,960,000
项延灶 境内自然人 45,510,010 5.11% - 45,510,010 -
叶锡如 境内自然人 36,022,642 4.05% - 36,022,642 -
四川锦天
境内非国有
福泽农业 16,070,000 1.81% - 16,070,000 -
法人
有限公司
黄林华 境内自然人 10,148,162 1.14% - 10,148,162 -
香港中央
结算有限 境外法人 7,983,849 0.90% 7,983,849
公司
南方基金
稳健增值
混合型养
老金产品 其他 5,235,700 0.59% 5,235,700
-招商银
行股份有
限公司
高千童 境内自然人 4,190,000 0.47% - 4,190,000 -
刘巧玲 境内自然人 3,697,001 0.42% - 3,697,001 -
钱卫东 境内自然人 3,370,000 0.38% - 3,370,000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黄培钊先生。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黄
培钊持有公司 237,927,85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26.74%。
黄培钊先生,发行人董事长兼总裁,中国国籍,1960 年 7 月出生,植物营养
学博士,高级农艺师。1992 年 3 月至 2001 年 8 月,在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责
任公司任农艺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 年 7 月至 2007 年 10
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7 年 11 月至今任本
公司董事长、总裁。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三届、第四届、第
五届委员,2004 年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聘请为“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
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04 年至 2019 年先后出任广东省肥料协会理事会副会
长、会长。2001 年 7 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一、第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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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四、第五、第六、第七、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黄林华先生系黄培钊先生的姐夫、林维声先生系黄培钊先生的妹夫,为实际
控制人黄培钊先生之一致行动人。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黄林华持有公司 10,148,162 股股份,林维声持有
公司 704,349 股股份,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所持 92,960,000 股股份存在质押
的情形,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39.07%,占公司总股本 10.45%。实际控制人之一
致行动人黄林华先生、林维声先生所持股份无质押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黄林华先生、林维声先生不存在控制其他企业的情况。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具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先生及其一致行
动人黄林华先生、林维声先生不存在其他投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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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所处行业的主要特点及行业竞争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行业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发行人所属行业为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C26)”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
(二)行业管理体制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化肥行业目前在国内的主管部门为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同时,还受到国家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的指导管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化肥产品生产、质量以及流通市场秩
序进行监测管理。目前,我国化肥行业的管理体制为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中国石
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全国氮肥工业协会和磷肥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发挥宏观调控、
行业指导、信息服务和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等职能。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国务院下属负责综合研究拟订经济和社会 发展政
策,进行总量平衡并指导总体经济体制改革的宏观调控部门,其对化肥行业的主
要监管职责包括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内的价格政策,规划行业内重大建设项目的
生产力布局,审批项目开工建设,制定综合性产业政策,审批并发布行业标准等。
(2)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负责拟订工业产业政策,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
动工业技术创新和信息化建设的国务院组成部门,其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
包括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
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等。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统一登记市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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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并建立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组织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承担反垄断统一执
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组织实施质量强国战略,负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食
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统一管理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工作等。
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职责划 入国家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对化肥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包
括对化肥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同时对化肥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进
行监督、检验,打击和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等。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化肥
行业的主要监管职责是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
(4)生态环境部
生态环境部主要职责是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和标准,统一负
责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监督管理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组织开展中央
环境保护督察等。
原国家环境保护部的相关职责划入生态环境部,国家环境保护部对化肥行业
的主要监管职责包括建立健全工业生产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行业内重大环境问
题的统筹协调和管理,在行业内落实国家节能减排目标,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
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责任等。
(5)应急管理部
应急管理部主要职责是组织编制国家应急总体预案和规划,指导各地区各部
门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预案演练。建立灾情报告系统并
统一发布灾情,统筹应急力量建设和物资储备并在救灾时统一调度,组织灾害救
助体系建设,指导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承担国家应对特别重大灾
害指挥部工作。指导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
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
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职责划入应急管理部,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总局的主要责任是指导、协调和监督化肥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过程,同时对化
肥生产原料中的危化品以及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化品进行监督管理。
(6)行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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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行业的行业协会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全国氮肥工业协会和磷肥
工业协会,分别负责制定本行业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自律机制、规范行业自我
管理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参与制定、修订行业内各类技术规程、技术标准、
管理办法等技术性法规,并组织贯彻实施和检查等;组织调查和讨论行业发展中
的重大问题,向政府提出相应政策和措施建议;协助政府做好行业管理基础工作;
开展行业统计,收集、调查、分析和发布行业信息;受政府委托参与制订本行业
发展规划;提出有关产业政策、法规建议等。
(1)化肥生产、经营行业准入管理
化肥生产管理方面,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
例》,复肥产品(包括复合肥料、掺混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和磷肥(包括
过磷酸钙、钙镁磷肥、钙镁磷钾肥、肥料级磷酸氢钙)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产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由国家质检总局负责;二是所有肥料生产、经营、使用前,
必须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由生产者向农业部门申请肥料登记。农业部负
责全国肥料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
门协助农业部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
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肥料监督管理工作。
化肥经营方面,1998 年之前,国家对化肥实行专营管理,农资公司和各级供
销社的农资经营单位是农资经营的主渠道。农业植保站、土肥站、农技推广站和
化肥生产企业在国家和地方统配以外可以进行经销。1998 年出台的《国务院关
于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39 号)则对化肥流通体制做出重
大调整,国家对化肥流通的管理由直接计划管理为主改为间接管理为主,注重发
挥市场配置化肥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取消国产化肥指令性生产计划和统配收购计
划,放宽化肥经营资格,扩大了生产企业经营自主权。化肥生产和经营企业自主
进行购销活动,可以将自产化肥销售给各级农资公司和农技推广站、土肥站、植
保站及以化肥为原料的企业,也可以实行销售代理,设点直接销售给农民。2008
年底,为进一步保障化肥生产供应,促进化肥行业稳定健康发展,国家允许各类
投资者进入化肥流通领域,鼓励和扶持发展大型化肥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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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化肥市场质量及流通市场秩序监测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质量技术监
督等行政职能部门对化肥产品质量以及流通市场秩序进行监测管理。生产和进出
口环节质量检验主要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重点对生产管理、产品质量、标
识进行定期、不定期监督检查。工商部门则主要负责化肥流通领域市场秩序和产
品质量监督执法,对经销主体资格、进货渠道、购销发票、储存条件等进行全面
监督检查。此外,工商、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还负责查处、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
商品等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3)化肥市场价格的管理
成机制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268 号)要求“取消化肥价格限制政策。自
由政府指导价改为市场调节价”。同时,取消提价申报、调价备案、最高限价以
及流通环节价格差率控制等各项临时价格干预,加快建立以市场为主导的化肥价
格形成机制。
现较大波动。2017 年 11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化肥行业价格法律政
策提醒告诫》,针对当时化肥市场价格持续上涨的情况,要求各协会主动通过各
个渠道宣传国家法律政策,加强行业自律,不组织经营者实施价格违法行为,引
导化肥行业经营者依法竞争。2021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其他部门联合
下发《关于做好 2021 年春耕化肥生产供应和价格稳定工作的通知》
,2021 年全
国范围春耕即将启动,为做好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全力提高生产能力,增加
春耕化肥可供资源量;全力畅通干线运输和末端配送,保障春耕化肥顺畅流通;
全力做好储备和进出口工作,增强化肥市场调节能力;全力加强市场监管,优化
春耕化肥市场环境;全力提升农化服务水平,指导农民科学用肥。
(4)行业内企业的自主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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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管理过渡到行业协会自律管理。中国化工协会、各省化工协会、大氮肥协会、
小氮肥协会和磷肥协会等相继成立。行业协会的行政管理职能已经弱化,主要发
挥宏观调控、行业指导、信息服务、技术服务和维护会员企业的合法权益等职能。
复合肥行业的主要法律法规如下:
序
法律法规名称 生效日期 文件编号
号
自 2004 年 07 月 01 日起施行,2019
年 4 月 23 日最新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条例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工业产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及各工业产
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细则的公告(2018 年第 26 号)
农业农村部令 2022 年第 1 号
修订
自 2018 年 1 月 10 日起施行,2019 环境保护部令第 48 号;环境保
年 8 月 22 日最新修订 护部令第 7 号
自 2011 年 12 月 01 日起施行,2013 国务院令第 591 号;国务院令
年 12 月 7 日最新修订 第 645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 自 2011 年 12 月 01 日起施行,2017
办法 年 3 月 6 日最新修订
理总局令第 89 号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
自 2012 年 09 月 01 日起施行;2015
年 7 月 1 日最新修订
理总局令第 79 号
自 2005 年 11 月 01 日起施行;20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 院 令 第
年 9 月 18 日最新修订 445 号;国务院令第 703 号
化肥产业的健康发展,是保障我国农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国家
政策对于新型肥料产品的扶持和整改导向较为明确。
(1)公司主要肥料产品属于国家政策鼓励类项目
年本)》
(2021 年修改),第一类(鼓励类)第十一条(石化化工)第五款:“优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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钾肥及各种专用肥、水溶肥、液体肥、中微量元素肥、硝基肥、缓控释肥的生产,
磷石膏综合利用技术开发与应用”。公司主要产品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鼓励类
产品。
转型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到鼓励开发高效、环保新型肥料,重点是:掺混肥、
硝基复合肥、增效肥料、尿素硝酸铵溶液、缓(控)释肥、水溶肥、液体肥、土
壤调理剂、腐植酸、海藻酸、氨基酸等。
(2)健全化肥减量化行动机制
提出示范推广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液体肥料、叶面肥、生物肥料、土壤调理
剂等高效新型肥料,不断提高肥料利用率,推动肥料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任务以
及从 2015 年起,主要农作物肥料利用率平均每年提升 1 个百分点以上,力争到
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中提出种植结构优化调整,倡导绿色、
生态、有机农业,同时继续推进农药化肥零增长的目标。
和《到 2025 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以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健全
化肥农药减量化机制。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化是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加快农
业全面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
要举措。
(3)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
国铁集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稳定今后一段时期化肥
供应的通知》,部署地方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按照“一企一策”原则,
主动帮助重点化肥生产企业,协调解决影响提高生产开工水平的困难和问题。同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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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化肥生产协调保障工作专班稳定今冬明春化肥生产的通知》。为促进化肥生
产供应,确保 2022 年春耕用肥需要,做好化肥生产用煤用电用气保障工作。
输部等联合印发《关于做好 2023 年春耕化肥保供稳价工作的通知》,从稳定化肥
生产和要素供应、提高化肥流通效率、积极稳妥做好储备和进出口调节、规范化
肥市场生产经营秩序、提升肥料施用水平方面做出要求,以积极稳妥推动春耕化
肥保供稳价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国内复合肥行业发展现状
化肥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属于粮食的“粮食”,不仅涉及到粮食安全,
更关系到国计民生和社会稳定,在农业生产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 年全国化肥总产量(折纯)5,496 万吨,比
上年下降 4.1%,全国化肥表观消费量(折纯)4,935.9 万吨,比上年下降 5.3%;
最近几年,国内化肥市场供需保持基本稳定。
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2020 年上半年化肥出口量负增长,自 2020 年下半年
开始,国际需求有所好转,国内企业抓住机遇,加大出口力度,扭转跌势。根据
国家海关统计数据,
万吨(实物量),同比增 13.1%;2021 年累计出口金额 116.7 亿美元,去年同期
此外,复合肥的销售受运输半径及运费成本的影响,其销售具有一定的区域
性,因此,全球复合肥生产企业通常往复合肥消费地集中,使用进口复合肥的份
额较小。同时,我国化肥进口实行进口关税配额总量制,配额总量以内的关税为
来没有发生改变,2023 年我国复合肥的进口关税配额总量依旧维持 345 万吨,
因此,复合肥的进口许可管理制度限制了国际复合肥进入中国市场的灵活性。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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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十年受进口配额等影响,国内进口复合肥的数量都在 120 万吨左右,对国内复
合肥的供给总量影响较小。
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提出农村土地(指承包耕地)
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增效和
农民增收。随着农村土地流转形成的规模化经营,可有效开发利用现有闲置土地,
加大可种植的耕地面积,发展大田作物和经济作物,推动化肥行业需求的增长。
且伴随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民构成也发生了一定变化。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主进入农业生产环节,对化肥产品的品质、肥效、利用率等提出更高要
求,进一步推动化肥产品的结构优化,复合肥行业的发展相比单质肥料行业更加
乐观、可持续。
针对化肥过量施用、盲目施用及带来的成本增加和环境污染等问题,农业农
村部 2015 年印发《到 2020 年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方案》,提出到 2020 年,初
步建立科学施肥管理和技术体系,科学施肥水平明显提升,主要农作物化肥使用
量实现零增长。农业农村部 2018 年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
见》和《乡村振兴科技支撑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提到要发展绿色高效的功能
性肥料、生物肥料、新型土壤调理剂等新型肥料;;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业农
村部制定了《到 2025 年化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 2025 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
动方案》,以加快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化肥农药减量化机制。截至目前,
行业内各大龙头企业逐步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争相与国内外知名科研院所和
高等学府搭建合作伙伴关系,推动肥料产业绿色发展创新。
随着政策不断推进、节能环保意识日益增强,化肥行业特别是复合肥行业必
将发生结构性变化,绿色发展、节能减排、资源循环利用和配合生态农业可持续
发展必将引领行业实现新的跃进,也将带动化肥行业及复合肥行业向更深更广的
领域实现延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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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复合肥作为环保肥料,利用率较高、养分吸收快速,有利于应用中微量
元素来改善土壤环境状况,不仅在提高农业肥料利用率、减少生态环境污染、改
善作物品质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还满足保护环境、降低资源消耗、实现农业可
持续发展的社会需求。
近年来,农民对于复合肥的认可度明显提高,逐渐将肥力更高、肥效更好、
更适应不同农作物和不同土壤的复合肥作为主要用肥,化肥施用正发生结构性变
化:单质肥料(如尿素、磷酸二铵等)的使用比重呈下降趋势,化肥复合化率(即
复合肥料的施用量占化肥总施用量的比例)不断提高。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统计数
据显示,近 20 年来我国复合肥施用量增速显著高于氮肥、磷肥及钾肥总施用量
的增速。1980 年我国化肥复合化率仅为 2.10%,1990 年提高到 13.20%,2000 年
提高到 22.10%,2010 年提高到 32.34%,2021 年进一步提高到 44.19%。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化肥行业进入门槛较低,做大做强较难,行业内存在数千家生产规模、产能
产量参差不齐的生产企业,导致化肥生产装置投入过量、产能严重过剩,且存在
诸多安全隐患、环境污染等问题。为此,国家陆续出台《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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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
《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 年)的通知》
《2018 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及《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
施方案》等相关产业政策,推动行业结构性调整、压缩淘汰落后产能,推动化肥
行业转型升级和有序发展。随着环保整治和专项检查力度逐步深入,越来越多小
规模、不规范的化肥生产企业倒闭、退出市场,越来越多规模大,治理规范的化
肥生产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产品创新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加大节能环保支出,
顺应国家供给侧改革趋势,壮大自身实力,实现长远发展。
(四)公司所在行业未来发展趋势
从长期来看,复合肥的使用是农业必然的发展趋势,国内市场空间巨大。我
国 2003 年以来农作物总播种面积呈现波动向上的整体趋势,从 2003 年的 1.52
亿公顷增长至 2021 年的 1.69 亿公顷,复合年均增长率为 0.57%,未来预计仍将
保持类似的发展趋势。
考虑到我国农作物单位产量不断提高的因素,预计国内农作物种植对化肥的
刚性需求也将稳中有升。2022 年 11 月 16 日,农业农村部制定了《到 2025 年化
肥减量化行动方案》和《到 2025 年化学农药减量化行动方案》,以加快推进化肥
农药减量增效,健全化肥农药减量化机制。上述方案的提出和实施将倒逼国内化
肥利用率提升,鉴于复合肥的利用率比单质肥更高,故复合肥的施用比重有望提
高。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经济作物播种面积平稳增加,种植结构和
供给结构不断优化。近年来我国经济作物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顷相比增加 8.92%,占农作物播种比重由 2010 年的 29.57%增加到 2021 年的
食作物,对复合肥的需求也高于单质肥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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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结构不断改善,
食物消费也日趋多样化,长期来看,这种趋势将促进农产品种植结构优化,进而
增加复合肥的市场需求。
目前国内复合肥市场竞争异常激烈,传统复合肥产能过剩,在建和拟建复合
肥项目不断增加。随着国家对粮食生产提出新的要求、化肥行业优惠政策支持力
度的减弱、环保政策的陆续出台,生产成本高、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企业会被
淘汰,企业向规模化发展会是必然。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规模化种植对化肥产品质量、供应能力和配套
的农化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质量好、品牌佳、规模大的企业有望进一步提升
其市场份额,产能集中度会越来越高。竞争的白热化将推动行业走向整合,并购、
合作将成为行业新常态。
传统复合肥产能严重过剩,新型复合肥将成为复合肥行业调整发展的重要方
向。未来以缓控释肥、硝基复合肥、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为代表的高效、
环保新型肥料产品将获得迅速发展,是复合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方向,将会得
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
目前来看,加大技术创新力度、提升农化服务水平是化肥龙头企业绝地突围
不得不做好的两件基础事情。参考国外化肥市场发展规律,目前我国化肥行业处
在从粗放式到精耕细作式发展的转型时期,加大科研资金的投入、提高科技创新
力度、完善产业链服务成为具备市场竞争力的基本条件。
当前,种植业已经开始向信息化、集约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复合肥行业也
将进入“精确销售”和“多渠道融合”时代。下移销售重心,抓住新型农资消费
群体,才能抓住未来市场,品牌、渠道、服务将成为复合肥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复合肥企业营销模式将“由大而全”经营向品牌建设转型、由传统同质化经营向
差异化营销转型、由单纯产品销售向经营综合服务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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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能够提供高效、快捷的信息获取渠道,降低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成本和
风险。化肥产业也意识到互联网未来会成为这个行业不可缺少的角色,积极引入
互联网可以提升整个化肥产业的信息传播效率、销售效率。通过自建电商或者加
入其他电商平台,将化肥商品名称、生产厂家、质量、价格等信息在网上透明显
示,让农户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交易,解决化肥传统销售模式造成的层层加价、
价格虚高等痛点。
目前来看,除了传统的互联网电商企业如阿里巴巴、京东开始开设农资销售
频道,绝大多数排名靠前的化肥企业都已经开发自己的电商平台,部分企业不仅
销售自产化肥,还销售其他厂家生产的化肥。一些农资电商业务开展时,并不是
以农资销售而是以农业服务为切入点。通过农业服务获取客户,通过农技问答等
方式增加用户粘性,拓展如农资销售、农机销售、农业金融、农业保险等业务。
(五)国内复合肥行业壁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发行人的主要产品
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生产、销售复合肥系列
产品须在相关农业主管部门办理肥料登记证。取得上述资质必须符合相关文件对
从业企业的技术能力、生产装备和经营实力等方面的规定,这是限制其他企业进
入本行业的主要政策壁垒。
技术实力和人才资源是复合肥生产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主导要素之一。高浓
度复合肥具有技术含量高、专业性强、安全性要求高等特点。复合肥行业特殊的
技术壁垒是进入本行业的重要障碍,同时,企业拥有掌握上述相关技术方面的专
业人才,也是企业成功参与行业竞争的主要因素之一。
复合肥生产企业产品的品牌和使用效果是用户关注的重点。由于复合肥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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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质量直接决定了农业生产者所生产农产品的产量和质量,所以用户对复合肥的
质量会有较高的要求,而用户通常通过品牌来辨识产品的质量,故产品的品牌和
质量对限制其他企业进入本领域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复合肥生产企业生产线建设投入较大,必须形成规模效应才能产生较好的经
济效益;此外,在生产经营中,较大的原材料储备和存货都需要一定的流动资金。
因此,从事该类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融资能力。
(六)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公司所属复合肥行业的发展与其上下游行业发展密切相关。上游行业基础肥
料氮、磷、钾及其他原材料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利润水平。下游行业农
业生产规模、粮食产量等也直接影响复合肥行业市场规模和利润水平,农业生产
规模,粮食产量与复合肥市场需求和行业利润水平正相关。
总体上,伴随国家安全生产意识的提高、环境整治力度的加大,行业内部市
场竞争将会加剧,行业整体利润水平将会有所下降。
(七)国内复合肥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产业政策的支持
复合肥作为重要的支农物资,直接关系到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始终得到国
家政策大力扶持。特别是近几年来,为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节本、
提高农民收入,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相关部委在一系列重要文件中进一步明确指
出要加快发展高浓度、缓控释优质复合肥、增加复合化率、提高肥料利用率,并
进一步加大税收、水、电、运输等方面政策倾斜力度,支持复合肥行业加快发展。
(2)基础肥料工业发展较快
近几年来,基础肥料化工企业稳步发展,作为复合肥原材料的氮、磷、钾肥
产能规模扩张较为迅速,产品质量逐渐提升,作为复合肥产业链上游的重要环节,
基础肥料工业的持续发展,是复合肥行业发展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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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集中化促进复合肥行业加速发展
我国土地资源丰富,但人均占有量仅 0.1 公顷,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随着
土地流转的推进,我国农村居民家庭经营耕地面积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土地集约
化程度逐年提高,这种趋势将逐渐改变化肥下游客户极其分散的格局,降低复合
肥流通环节的成本。未来,农业种植规模化、机械化、科学化、信息化将成为趋
势。复合肥以其营养丰富、物理性状好、结构均匀、平衡施肥的特点,更有利于
规模化、机械化的种植模式。我国化肥复合化率将随着土地集中化的步伐稳步提
升。
(4)种植结构变动推动复合肥行业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居民膳食结构不断改善,食物
消费也日趋多样化。近年来,我国经济作物在农作物播种面积中的占比逐年提高。
经济作物对肥料数量和配比的要求普遍高于粮食作物,对复合肥的需求也高于单
质肥的需求。种植结构的调整将持续增加复合肥的市场需求。经济作物播种面积
提高将是一种长期趋势,复合肥市场也将长期受益。
(5)经营开放程度明显提升,市场经营秩序明显转好
随着化肥流通体制改革的深化以及农资流通市场监督管理的加强,肥料区域
市场垄断销售和地方保护主义逐渐消除,早期复合肥市场的混乱状况基本得到扭
转,逐渐建立起相对良好的市场秩序。产品品牌和信誉价值得到市场和广大消费
者的认可,市场较好地体现了优质优价的原则,一些规模大、产品优、品牌佳、
信誉好的企业获得了长足发展。公正、公平、开放的市场,是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的重要保证。
(1)复合肥生产集中度不足,市场有待进一步规范
目前国内获得复合肥生产许可证的复合肥企业数千家,还有一些作坊性质的
小企业,各类复合肥企业良莠不齐,特别是一些小企业高耗能、高污染、产品质
量低劣,影响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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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合肥行业受制于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
多数复合肥企业处于肥料消费地,缺乏能源、硫、磷、钾矿资源,基本依靠
外购基础肥料进行物理掺混,企业生产规模和盈利状况深受基础肥料市场价格波
动影响。
(3)现有储运能力总体上尚难满足需要
复合肥生产涉及原材料和产品的大批量运输,企业规模扩张受到所处区域铁
路、公路、河道等运输能力的制约,特别是云南、贵州等资源丰富省份的磷复肥
企业发展受限于运输能力尤为明显。
(八)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GB/T 15063-2009》、硝基复合肥
复合肥行业主要执行复混肥料(复合肥料)
料《HG/T 4851-2016》、缓释肥料《GB/T 23348-2009》和控释肥料《HG/T 4215-
质量差、浪费资源的复合肥产品逐渐被国家禁止。
复合肥是我国 20 世纪末逐渐兴起的肥料品种,早期生产者以中、小型企业
较多,技术水平总体上还停留在较低层次。
复合肥生产涉及的关键技术工艺主要为造粒技术,目前有代表性的造粒生产
技术主要包括团粒法(包括圆盘造粒、转鼓造粒)、料浆法、高塔造粒法等。
(1)圆盘造粒
圆盘造粒是用圆盘造粒机对基础肥料进行混合造粒的一种工艺。
(2)转鼓造粒
转鼓造粒是以转鼓造粒机为核心设备对基础肥料进行混合造粒的一种工艺,
广泛应用于复混肥料的造粒。
(3)料浆造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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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浆造粒是在复合肥料的生产中,全部或大部分物料呈料浆形式进入造粒系
统的一种工艺。
(4)高塔造粒
高塔造粒是将氮肥、磷肥和钾肥等养分原料在高温熔融后制成料浆的一种工
艺。该料浆通过塔顶旋转造粒机喷射造粒,造粒物料进入高塔后,在塔内下降过
程中与上升的冷空气接触进行热交换冷却成球,经过筛分,包装成品。
与传统的圆盘造粒工艺和转鼓造粒工艺相比,高塔造粒工艺技术有如下优点:
①产品的外观光滑,使之具有抗压强度高、产品不易板结的特点,适用于各
类施肥方式,尤其是机械施肥。而传统工艺产品的抗压强度较低,颗粒表面粗糙,
受到挤压后容易变成粉状,影响机械自动施肥,在施用时容易伤及植物叶片,且
影响肥料利用率。
②解决普通产品纯养分含量难以提高的缺点,同时产品易吸收水分,在干旱
地区使用效果好;养分分布均匀,提高肥料利用率。
③混合料浆水分含量低(<1%),无需干燥过程,节约了烘干煤耗(每吨产品
节约 90kg 煤)和烘干机以及配套设备的电能消耗(每吨产品节约电耗 8kwh)。
④操作环境好,三废少,属清洁生产工艺。
复合肥的造粒工艺特点,具体如下:
名称 养分均匀度 光滑度 耗能 三废
掺混 不均匀 规则 较少 无
积压造粒 不均匀 不规则 电 无
圆盘造粒 一般 不规则 煤、电 少量废气
转鼓造粒 较均匀 较光滑 煤、电 少量废气
半料鼓造粒 均匀 光滑 煤、电 少量废气
高塔造粒 均匀 光滑 煤、电 少量废气
高塔复合肥具有成分配比均匀、溶解速度快、颗粒强度高、施用方便等特点,
该工艺成为近年来热门的复合肥生产技术。芭田股份依靠强大的研发能力,自主
研发的高塔造粒技术,属国内首创,直接推动我国复肥行业快速发展,促进我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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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料复合率从 2003 年的 30%提升到目前的 50%左右。
(九)行业经营模式
复合肥最终用户主要为农民,户均种植面积较少,这决定着复合肥生产企业
一般采用经销商模式进行产品销售。复合肥生产企业产品销售渠道一般为:生产
企业→经销商→零售商→农民。通过这种层级结构,最终将产品送至农民。各级
农资公司、经销商、个体工商户为主体的分销商在化肥销售体系中起了主要作用,
形成了化肥企业产品销售以经销为主,直销为辅的销售模式。
随着土地集约化程度的逐年提高、农业信息化的不断发展,复合肥行业的经
营模式也逐渐向销售服务化、网络化发展,销售中心下沉,生产企业倾向于与最
终用户建立更紧密的联系。
(十)行业的季节性、区域性特征
受农业生产规律制约,化肥产品,尤其是复合肥销售存在较明显的季节性特
征。通常情况下,春耕秋播时节为用肥旺季,每年 2 至 5 月,7 至 10 月为化肥
产品消费旺季。但受化肥价格波动或者用肥季节提前或推迟等因素影响,经销商
会调整其淡储旺销策略,导致各年份间复合肥的销售淡旺季可能存在一定差异。
另外,由于我国耕地维度区间大,南北种植区别明显,不同地区的化肥销售
旺季也存在差异。由于气候原因,南方地区一年四季都有肥料需求,相对北方地
区而言,淡旺季区分不甚明显。
受南北方农作物差异影响,运输、储存等条件制约,复合肥行业销售区域性
较强。传统上,化肥行业的销售半径约为 500 公里,为降低运输成本和终端销售
价格,生产企业多集中在资源产地或消费所在地。从国内复合肥的产销地来看,
产地主要集中在山东、江苏、湖北、安徽、贵州、云南、广西等磷硫资源相对充
足及临近消费市场的省份,销地主要集中在广东、山东、江苏、河南、河北、安
徽、广西、湖北、江西等华东、华中、华南等区域农业大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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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行业与上下游之间的关联性
复合肥上游行业为单质肥料,即氮肥、磷肥、钾肥等;从复合肥的生产成本
构成来看,氮肥、磷肥、钾肥等基础原材料成本占比一般达到 80%以上,因此,
基础化肥价格变化对复合肥行业的盈利能力有较大影响。
复合肥行业下游是农业种植业,下游客户主要是复合肥经销商和农户,最终
客户是以农户为主的农业种植者。下游农产品价格的波动、农业种植结构的调整、
人力成本的变化、农民施肥习惯的改变都对复合肥施用量有直接影响。下游农业
的发展情况决定着复合肥的市场需求,与发行人所处行业关联度较高。
基础化肥 上游行业
复合肥 复合肥行业
农业用户 下游行业
上游基础化肥发展情况如下:
单质肥 发展情况
近十多年来,虽然我国氮肥施用量占化肥总施用量比例持续下降,但氮肥依然是
我国最主要的化肥品种。目前,我国氮肥产能和产量均为世界第一,但产能过剩
氮肥 局面较为严峻。2021 年氮肥产量为 3,797.54 万吨,新增产量 95.06 万吨/年,施用
量为 1,745.32 万吨(折纯),占当年化肥总施用量的 33.62%。未来氮肥作为单质
肥料直接施用的比率有望持续下降,其作为复合肥原材料的比率则会持续上升。
万吨(折纯),占当年化肥总施用量的 12.08%。随着我国磷肥供给侧的进一步改
磷肥 革,未来落后产能不断淘汰,产能过剩的问题将有效缓解。从产业布局来看,国
内的磷肥生产主要集中在湖北、云南、贵州、安徽、四川等磷矿资源丰富的地
区。
全球钾矿储量丰富,但分布极不均匀,可开采钾矿主要分布在加拿大、俄罗
斯等 12 个国家。我国属于严重缺钾国家,对外依存度高,钾肥供应量和价格
钾肥
深受国际市场影响。钾肥到岸价一般以国际钾肥价格为支撑,而钾肥到岸价
又是我国钾肥价格制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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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肥主要用于农业。农业种植的发展为复合肥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近年来,我国农业种植结构开始调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比重相对减少,经济作
物种植面积相对增加,且普通粮食作物开始出现精耕细作的态势。随着复合肥的
优势逐步显现,国家对科学施肥、平衡施肥的大力鼓励,我国农户的施肥习惯发
生改变,施用复合肥的比例不断提升。
(十二)行业竞争格局
自上世纪 80 年代初,我国复合肥工业起步至今,复合肥行业已基本实现自
给自足。
因素,行业发展举步维艰。首先,农产品价格持续下行,影响了农民的用肥意愿
和消费能力。其次,复合肥产能过剩,行业盈利能力下滑,老旧产能开始集中退
出。再次,供给侧改革导致氮肥、磷矿等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挤压了复合肥企
业的盈利空间。
目前,我国复合肥行业开始进入整合加速期,一方面,复合肥的发展与严格
的环保要求提高了行业准入门槛;另一方面,行业已从低价恶性竞争进入技术、
成本、渠道、品牌、服务全方面的比拼,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完备的产业链布
局和优质的营销渠道的行业龙头企业将在行业整合中受益,竞争优势逐渐扩大,
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上世纪 50 年代起,我国开始进口复合肥,直至 80 年代初国内复合肥工业才
起步。经历 20 多年的发展,目前我国复合肥已基本实现自给,自给率超过 90%。
近年来,受进口许可管理制度限制和进口配额影响,国内复合肥生产企业市场份
额不断扩大,国际复合肥生产企业在国内的市场占有率呈下降趋势。
国内具有一定竞争优势的复合肥企业有新洋丰、史丹利、司尔特、六国化工、
鲁北化工、云图控股(报告期内,鲁北化工营业收入中化肥销售比例占比较小,
故将其剔除),因此公司选取了上述除鲁北化工外的 5 家企业作为同行业可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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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 上市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序号 上市公司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注:排名不分先后,上述资料来源于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
公司是全国性的专业复合肥主要生产厂商之一,是国内复合肥行业第一家上
市公司,在技术创新、产品品牌、营销网络、产业链等方面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
优势。
(1)技术研发与创新优势
芭田股份是一家坚持自主创新、实施平台创新战略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坚
持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领先的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新产品满足用户需求。公司自
主研发的高塔造粒技术、冷冻法硝酸磷肥国产化技术、胶磷矿富集并副产硝酸钙
镁肥技术、纳米增效技术、低成本缓控释技术、螯合集成骤冷工艺、聚磷酸铵农
用生产技术、中微量元素有机螯合技术、聚谷氨酸增效技术、生物快速腐熟发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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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等均系国内首创。
芭田股份在创新方面,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积极与科研院校等进行技
术引进和技术合作,在引进的基础上提升创新应用。公司与四川大学、贵州大学、
贵州理工大学、太原理工大学、河北工业大学等单位建立了长期合作伙伴关系,
通过持续不断的研发合作、交流活动,有效地促进企业、科协、高校及科研机构
之间的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推动产学研一体化结合。
(2)品质与品牌优势
芭田股份依托独特硝酸磷肥产品实现复合肥减量增效,致力于通过氮、磷、
钾高效化利用和中微量元素协同增效技术,利用高塔造粒方式开发高品质、高功
效新型矿物质肥料,打造独特矿物质肥品牌。同时,公司利用丰富的农业产业服
务经验免费提供农化服务,深入开展“服务田”、“种植匠”活动,指导农民科
学施肥,普及科学种田知识和技能,大大增强客户粘性。
芭田股份先后被评为“中国最有价值品牌 500 强企业”、“中国土壤肥料行
业十大影响力品牌”、“中国土壤肥料业 60 年最具影响力企业”等殊荣。芭田
蓝、芭田高塔硝硫基、芭田和、新中挪等已成为行业的知名产品系列,深受广大
农民用户的欢迎。
(3)营销网络优势
芭田股份的营销服务坚持做好“食物链营养专家”,以渠道和品牌为基础,
具备丰富的终端服务资源,积累了大量的终端及管理体系的服务经验。
芭田股份根据复合肥市场特点,构建了以农化服务能力为核心、以区域经销
商为基础、以区域经理和农科经理团队为服务支点,以综合服务和各零售网点管
理为管理支撑的销售渠道。目前,公司销售网络覆盖全国 20 个省份、四个直辖
市、四个自治区,拥有 3 万多个网络终端的全国性营销网络,建立了由 300 多名
专业人员组成的营销服务团队。强大的营销网络对提高经销商的忠诚稳定性、产
品知名度以及农民认可程度起到了较大促进作用。
(4)产业链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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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生产型企业,构建从主要基础原材料到终端产品的完整产业链是发展必
然之路。
芭田股份依托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优质原料优势,发挥渠道营销优势,
搭建品牌种植服务平台推进农资标准化、种植标准化,将产业链向两端延伸,逐
渐形成自上游原材料、中游肥料生产销售到下游品牌种植服务全产业链的产业生
态,有效控制成本,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在农业领域核心环节建立领先优势。
四、主要业务模式、产品或服务的主要内容
(一)主要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肥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沿着复合肥产业链深
度开发拓展,形成复合肥及磷化工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主要产品包括新型复
合肥、硝酸铵钙、硝酸、磷矿石等。
其中,新型复合肥以高效复合肥、生物包膜肥、生态有机肥、缓控释复合肥、
水溶肥、矿物质肥及其他新型肥料为主。
产品系列 特点
高效复合肥施用于在经济作物上,品质优,残渣少,利用率
新型复合肥-高效复合肥
高
有机碳对作物最直接的补充,消除作物“亚健康”抗逆促生
长;促进微生物繁殖,深度改善土壤;纳米有机碳络合中微
新型复合肥-生物包膜肥 量元素,以 20-30 倍能力提高中微量元素的有效供给利用,
使作物营养丰富平衡,消除作物缺素等生理病害,抗缺素增
品质
克服了市面上其他种类生物肥料简单混配造成的微生物活性
新型复合肥-生物有机肥 低、肥效差等问题,具有微生物高活性,肥效缓效释放,速
效长效二合一等特点
利用纳米增效技术,克服聚合树脂不溶于水且难降解或包膜
新型复合肥-缓控释复合
后对土壤微环境引起的酸化、板结问题,成为能够缓慢溶解
肥
且对环境友好的新型缓释材料
大量元素水溶肥,总养分≥50%,肥料中富含镁、硫、锰、
新型复合肥-水溶肥
硼等多种中微量元素,有效提高作物品质和产量
含有氮磷钾元素及多种中微量元素的矿藏,经技术螯合活化
新型复合肥-矿物质肥
而成的一种新型、环保、高效肥料
是一种含氮和速效钙的高效复合肥,具备肥效快,可快速补
硝酸铵钙 氮的特点,公司的产品采用国内首套自主研发转鼓流化床设
计工艺生产农用硝酸铵钙,白色圆形造粒,100%溶于水
一种具有强氧化性、腐蚀性的一元无机强酸,公司复合肥及
硝酸
磷化工产业中重要的化工原料
磷矿石 小高寨磷矿磷矿石中五氧化二磷的平均含量为 26.74%,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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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 特点
高于普通磷矿
(二)主要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及核心技术
(1)选矿工艺流程
(2)硝酸磷肥工艺流程
(3)硝酸铵钙工艺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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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塔造粒复合肥工艺流程
(1)干法选矿技术
芭田股份在国内首创干法选矿工艺。与普通湿法选矿工艺相比,干法选矿可
以实现处理含量 23%以下的原矿,攻克我国现阶段无法直接利用中低品位磷矿
生产硝酸磷肥的难题。
同时,干法选矿综合成本相较于湿法选矿下降约 50%,并且可将湿法选矿中
产生的硝酸钙、硝酸镁等尾矿转化为高价值的水溶性肥料,实现无尾矿选矿,具
有更高的环保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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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冷冻法硝酸磷肥生产技术
芭田股份子公司贵州芭田建成国内第一套自主研发生产的冷冻法硝 酸分解
磷矿生产硝酸磷肥的装置。
硝酸磷肥是一种含有硝态氮水溶性磷、铵态氮枸溶性磷以及含有大量中微量
元素和硝酸硒土、具有多元化、高效化、多功能化的肥料。常规生产工艺在分解
磷矿时会产生磷石膏,对环境造成污染。冷冻法硝酸磷肥技术能够将磷矿中的钙
转化为硝酸铵钙产品,使硝酸磷肥生产过程中无磷石膏产生,在环境保护与资源
利用效率方面具有优势。
(3)新型复合肥技术
①高塔造粒技术
芭田股份自主研发的高塔造粒技术,是我国复合肥生产的一种新工艺技术。
传统复合肥生产工艺,如团粒法造粒,受原料及养分调配限制,难以生产高含量
产品,且能耗大,返料多,浪费严重。
芭田股份自主研发的高塔造粒工艺设置先进电脑配料系统,对各生产环节实
时监控,可实现快速冷却,并减少原料、能源与人力耗费。技术核心是把单质的
原料热化熔融成料浆,再由喷淋造粒装置将料浆喷撒到冷空气的介质中进行热交
换成球。较传统生产工艺,采用该技术生产的复合肥品质更优。
②螯合集成骤冷工艺技术
芭田股份 2019 年自主研发螯合集成骤冷工艺技术,通过充分利用熔融槽、
反应釜平台,运用智能控湿、控时技术,撮合不同物料借助时间差参与螯合,形
成多重螯合的效果,之后快速冷“保鲜”,其独特成型工艺使每一粒肥都具有紧
密度,可缓释养分。
③固液反应成膜控释肥技术
该技术核心系通过高聚物与矿物质反应成膜,生产控释复合肥料,主要用于
生产全营养控释肥。技术特点包括原材料来源广,工艺简单,能耗低,生产成本
较低,控释效果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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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纳米智能增效技术
纳米智能增效技术的特点系将传统包膜工艺优化为内添加工艺,与芭田股份
独特的高塔工艺技术结合应用,可充分螯合中微量元素,提升肥料多种元素的协
同增效作用。纳米缓蚀剂的添加还能减少或避免追肥,简化工艺流程,降低生产
成本。
⑤包膜、包裹控释技术
该项技术核心包括包膜控释肥技术和包裹控释肥技术:
包膜控释肥技术采用水分透过率很低的高分子树脂作为包衣材料,将其均匀
喷涂于肥料颗粒表面,使其形成一层水分渗透性很低的树脂膜形成的包膜控释肥,
可用包膜的厚度控制养分释放时间,使控释肥料的溶出速度与作物吸肥规律基本
吻合。
包裹控释肥技术利用微溶性的二价金属磷酸铵钾盐,包裹尿素或硝铵,通过
反应性粘结剂,使形成的包裹层具有致密的多孔结构,以控制养分的释放。包裹
控释肥料的特点是核心和包裹层都是肥料,营养物质丰富,不产生二次污染,对
环境友好;每粒肥料均含有缓效氮磷钾,可满足作物不同时期的需要。
⑥纳米水溶有机碳肥技术
纳米水溶有机碳肥中含多种小分子活性官能团,可以直接给作物提供碳水化
合物,从而节约光合能,提升作物的抗逆能力。同时利用有机碳技术给作物补碳,
还能有效调节作物体内的碳氮比,保证作物长势健壮,提升作物的营养品质。该
技术主要针对因农户长期施肥造成土壤板结化较重、土壤肥力下降、有机质含量
过低的情况。
(4)微生物肥技术
①快速腐熟发酵技术
该项生产技术核心为生物发酵剂和配套的规模化生产设备及工艺流程,是进
行产业化生产有机肥或生物有机肥的技术。其特点是设备和工艺合理,技术先进,
适合规模化生产,同时发酵菌剂能够加快有机物料腐熟,缩短生产周期,降低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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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成本,提高肥料质量。该技术主要用于生产有机生态复肥。
②生物发酵技术
该项技术由公司在引进优质菌株基础上自主研发,采用引进和自主筛选优质
菌株,经过先进的深层发酵技术促进繁殖,形成芽孢菌株,进行无杂菌吸附浓缩、
低温烘干,使芽孢成休眠状态,制成粉剂。粉剂可直接应用或用于生产各种不同
的生物肥料。
(三)主要经营模式
芭田股份生产过程所需原材料包括硫酸钾、磷酸一铵、尿素、液氨、氯化钾
等,公司采取“集中采购、统一调配”的采购模式,运营中心物控部门根据销售
计划对应的产品生产需求,分解原材料需求计划,并共享至采购部门。采购部门
结合原料库存、合同执行情况以及市场行情等制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原材料采
购计划,并集中向合格供应商进行大宗原材料采购,产品直接发至各子公司或生
产基地。为降低采购成本,保证复合肥原材料供应,公司采取低价储备策略,根
据市场行情、市场供货量等,适时储备重要原材料。
采购模式具备以下优势:大批量集中采购原材料,利用强大原材料采购议价
能力,获取优惠采购价格,并与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减少原材
料价格波动导致的经营风险;统一调度采购,采购人员规模相对较小,采购运营
成本相对较低、可控;原材料采购后集中配送,提高物流效率,便于与销售物流
衔接,利用运输工具往返运输,有效降低物流成本。
公司运营中心根据销售订单及库存情况制定月度生产计划,并根据市场订单
情况和基地生产能力组织调度生产,向生产基地下达计划。各生产基地根据下达
的生产计划组织生产,确保产量达到生产调度下达的标准,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
关标准。公司各生产基地的生产规模、技术、设备、人员配置、管理流程全部执
行规范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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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模式具备以下优势:各基地产品可快速与市场对接,降低产品策划推广
成本和风险;机动灵活地集中和调动人员组织生产,市场应变能力强;减少成品
库存,降低资金成本。
芭田股份的终端客户为广大的农民用户。由于终端客户分布较广,公司销售
模式主要采用经销商销售模式,即通过“企业→经销商→零售网点→农户”将产
品销售至终端农户。
芭田股份建立完善的销售体系,由运营中心、市场中心、营销中心以及农业
服务标准化中心组成。运营中心做好接收订单、发货物流等运营工作;市场中心
负责制定品牌策略、产品促销方案,进行销售人员培训,组织会议营销;营销中
心对销售人员直接管理,销售人员对所辖区域的产品销售活动负责,对所属辖区
经销商进行培训指导,在零售网点开展促销、推广、农化服务等销售活动;农业
服务标准化中心为销售活动提供农业服务技术指导,建立产品服务质量控制体系。
销售模式具备以下优势:统筹规划市场,集中销售力量对公司产品进行传播、
传导,扩大市场影响力,树立和巩固品牌;提高公司销售渠道的控制能力,保持
和稳定长期客户,在保证原有销量的同时开发新的销售渠道。
(四)公司生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成品销售量、生产量总体情况如下:
(1)磷化工产品
单位:万吨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量 38.31 79.23 86.47 85.64
库存量 7.49 5.28 6.47 8.46
生产量 40.52 78.04 84.48 87.24
产销比 94.55% 101.52% 102.36% 98.17%
(2)磷矿采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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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吨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2021 年度 2020 年度
销售量 40.31 19.68 - -
库存量 0.57 1.14 - -
生产量 39.74 20.82 - -
产销比 101.43% 94.52% - -
报告期内,公司各主要生产条线产能利用率(注 1)如下:
单位:万吨/年
(注 3)
生产条线
设计 产能 设计 产能 设计 产能 设计 产能
产能 利用率 产能 利用率 产能 利用率 产能 利用率
新型复合肥 191.00 40.64% 197.00 34.62% 197.00 36.12% 197.00 41.84%
硝酸磷肥 30.00 64.04% 30.00 59.12% 30.00 46.53% 30.00 38.57%
硝酸铵钙 15.00 85.72% 15.00 68.07% 15.00 77.57% 15.00 41.53%
硝酸 100% 27.00 67.45% 27.00 53.67% 27.00 58.60% 27.00 53.82%
磷精矿(注 2) 15.00 31.92% 10.00 14.47% 10.00 11.15% 10.00 25.40%
注 1:上述产能利用率基于生产角度测算,产能利用率=车间产线生产量/车间产线设计产能。
生产车间存在其产品被其他车间领用,用于下游产品生产的情况,例如硝酸车间产品为硝酸,
部分硝酸被硝酸磷肥车间领用,参与硝酸磷肥的生产。在产能利用率测算中,车间产线生产
量包括前述被领用部分的产品。
注 2:该生产条线为化学选矿车间条线。
注 3:2023 年 1-6 月产能利用率为年化数据。
(五)公司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销售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复合肥 131,387.57 86.84 260,294.97 93.06 235,848.08 96.09 203,392.49 97.54
磷矿石 3,204.70 2.12 8,182.54 2.93 - - - -
硝酸 16,707.66 11.04 11,216.03 4.01 9,592.38 3.91 5,139.72 2.46
合计 151,299.92 100.00 279,693.54 100.00 245,440.46 100.00 208,532.20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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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初发行人专注复合肥生产经营,硝酸产量及对外销量相对较低,2020 年年度报
告中将硝酸产品分类为其他业务;2021 年起,硝酸产量及对外销售占比逐年增加,2021 年、
本募集说明书将硝酸产品视同报告期各期均分类为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 客户名称 销售金额 占总销售的比例
福泉市志和矿业有限公司 3,792.87 2.50%
国投(四川)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312.14 2.18%
以化(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1,860.30 1.23%
合计 13,034.27 8.59%
德方纳米 7,265.37 2.54%
昆明达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617.96 1.62%
度 海南中农农资有限公司 4,282.95 1.50%
以化(张家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4,167.89 1.46%
合计 24,794.44 8.68%
海南中农农资有限公司 4,415.33 1.78%
昆明达明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4,221.25 1.70%
年度 广州市湘盛贸易有限公司 3,370.67 1.36%
海南国农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301.87 1.33%
合计 18,917.17 7.62%
个旧霖圣肥料生产有限公司 5,088.49 2.39%
海南信捷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3,243.90 1.53%
年度 广州市湘盛贸易有限公司 2,658.67 1.25%
海南中农农资有限公司 2,508.52 1.18%
合计 16,508.14 7.76%
注:德方纳米指的是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司和曲靖市德枋亿纬有限公司,其为同一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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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下的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与新增主要客户合作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客户名称 主营业务 采购产品 合作期限 新增原因
该客户母公司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
国投(四 主要从事化肥
责任公司与发行人保持长期稳定合作关
川)农业 销售、化工产
科技有限 品销售、技术
客户逐步扩大与公司合作,2023年1-6月
责任公司 服务等业务
,首次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系发行人长期合作的核心复合肥客户,
渭南秦宏 主营化肥、农
随着该客户经营规模的扩大,向芭田股
份采购复合肥金额逐步增加,2023年1-6
责任公司 等
月,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系深圳市德方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
主要从事锂离
全资子公司曲靖市德方纳米科技有限公
子电池材料的
生产、研发和
就硝酸65%(规格)供应建立合作关系,
销售业务
福泉市志 主要从事磷矿 2022年发行人新增磷矿石业务,该客户
限公司 磷化工品购销 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以化(张 业务
主要从事食品 系以色列化工集团在国内设立的全资子
家港)国 、肥料、化工 公司,因发行人复合肥产品质量优良、
际贸易有 产品等批发、
限公司 进出口业务 深入,采购量增加,2022年,首次成为
发行人前五大客户
海南国农 主营化肥销售 系公司长期合作的核心复合肥客户,
资料有限 农技服务等 第五大客户
公司
公司在报告期内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当期销售总额 50%或严重
依赖少数客户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与上述前五大客户没有任何关联关系,也未在其中占有权益。
(六)公司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分产品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复合肥 110,603.44 92.38 226,762.08 95.72 197,985.73 9 5.77 163,217.30 9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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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硝酸 6,745.10 5.63 9,400.41 3.97 8,743.10 4.23 4,935.08 2.93
磷矿石 2,381.81 1.99 737.7 0.31 - - - -
合计 119,730.36 100.00 236,900.19 100.00 206,728.84 100.00 168,152.37 100.00
注:报告期初发行人专注复合肥生产经营,硝酸产量及对外销量相对较低,2020 年年度报
告中将硝酸产品分类为其他业务;2021 年起,硝酸产量及对外销售占比逐年增加,2021 年、
本募集说明书将硝酸产品视同报告期各期均分类为主营业务。
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原材料采购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材料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采购金额
比例 比例 (不含 比例 (不含 比例
(不含税) (不含税)
税) 税)
硫酸钾 24,753.66 20.34% 36,890.64 16.78% 43,174.27 22.69% 34,739.56 25.28%
磷酸一铵 20,872.60 17.15% 40,903.47 18.60% 36,750.24 19.31% 28,047.33 20.41%
尿素 13,632.31 11.20% 31,299.85 14.24% 26,531.08 13.94% 19,151.19 13.94%
液氨 13,739.65 11.29% 23,699.18 10.78% 21,184.19 11.13% 17,074.34 12.43%
氯化钾 6,807.60 5.59% 13,857.66 6.30% 14,062.02 7.39% 12,163.61 8.85%
硝磷复肥 9,084.23 7.46% 17,090.38 7.77% 14,247.25 7.49% 8,284.62 6.03%
公司使用的主要能源为电力、煤、气、水,使用成本占比较小。报告期内供
应充足,价格稳定。
最近三年及一期,公司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不含税)和占总采购额的
比例如下表:
单位:万元
采购金额(不含 占总采购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税) 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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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金额(不含 占总采购额
年度 供应商名称
税) 的比例
公司
浙江爱普 5,818.64 4.78%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5,097.95 4.19%
云南鸿泰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4,327.54 3.56%
合计 37,308.32 30.66%
国投新疆 20,830.75 9.47%
浙江爱普 20,317.19 9.24%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11,388.82 5.18%
安顺驰远商贸有限公司 7,023.98 3.19%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843.85 2.66%
合计 65,404.59 29.75%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21,339.82 11.21%
浙农爱普 17,547.28 9.22%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9,103.48 4.78%
年度 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
公司
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5,473.21 2.88%
合计 61,824.28 32.49%
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 19,604.58 12.94%
浙农爱普 13,392.68 8.84%
云南恒润经贸有限公司 5,992.33 3.95%
年度 中国石化化工销售有限公司华中分公
司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 4,973.81 3.28%
合计 49,416.54 32.61%
注 1:“国投新疆”指的是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为同一控制下的
企业,因此合并计算;“国投新疆罗布泊钾盐有限责任公司”表示该集团母公司;“浙农爱普”
指的是浙江浙农爱普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因此合并计算。
注 2:“云南鸿泰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鸿泰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一供应商采购金额超过总采购额 50%的情况。
温州喜发实业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 5%以上股东项延灶控制的公司,除此
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主要关联方或持有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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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七)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
公司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公司编制了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动
火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建档制度、安全检查制度、设
备安全管理制度、隐患整改制度、事故管理制度以及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等安全生产相关制度。同时,公司在生产基地设立了人事行政办、财务室、生产
室、物流室、储运室、质控室以及兼职的稽查机构,并制定了严格的安全操作流
程。
公司通过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法规、标准的要求,在重点
区域和部位设立安全警示标志,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安全、消防
及劳动防护用品,关键部位实行视频监控。通过逐级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
患和事故苗头,从机械设备、设施、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两个方面,查找原因,及时纠正,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有效执行。
报告期内,公司所受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
情况”之“七、行政处罚情况”。
公司生产中不存在重污染情形。公司现有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和环
保要求。
公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通过采用先进设备和工艺
技术,从源头控制和减少污染物的排放,实施清洁生产,力求将对生态环境的不
利影响降至最小。
生产过程中产生废水、废气、废渣,公司建有除尘系统和污水处理站等环保
设施,各环保设施运行正常,生产过程产生的粉尘、废气、废水及固体废弃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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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处理后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所受环保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一节 发行人
基本情况”之“七、行政处罚情况”。
(八)主要产品的质量控制情况
公司制定了《完整产品开发全流程》及《完整产品创新管理文本》,规范产
品的设计开发和持续改进。通过明确产品质量的核心指标、外围指标、外延指标,
由此构成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同时,对产品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样标、适用
原料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样标、生产过程不同阶段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样标、生产工
艺流程和工艺指标等进行统一配套,由此构成公司产品质量的控制标准。
公司实行岗位、车间监控、工艺监控三级监控。岗位按作业指导书操作对工
序负责;车间质量监控室由关键岗位和车间管理人员构成,及时研究解决生产过
程中发生的各种情况;工艺监控室分为三组,每组二人。通过联网的生产自动控
制系统对生产过程进行 24 小时不间断监控。同时,车间、生产部门和质量部门
的负责人及主管领导按规定要求进行车间巡查。
根据产品形成不同阶段的要求及相应的责任,公司还制定了《全过程品质控
制与奖惩细则》,并由公司质量控制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执行。质量部门按照相应
的质量标准对进厂原材料、出厂产品进行严格检查,保证产品出厂合格率符合公
司规定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执行国家有关质量、计量法律、法规,企业未涉及质量、计
量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尚未发生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导致的重大纠纷。
报告期内,公司所受有关产品质量的相关处罚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 说明书
“第一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七、行政处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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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主要资产与资质
(一)主要资产情况
公司的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及其他设
备。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的固定资产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固定资产类别 固定资产原值 累计折旧 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合计 225,276.86 121,912.94 1,818.59 101,545.33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固定资产原值 225,276.86 万元,累计折旧
公司固定资产使用状况良好。
(1)房屋及建筑物
①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建筑物共计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
权属证书号 用处 所有权人 房产坐落
号 (m2) 方式 限制
深房地字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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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
权属证书号 用处 所有权人 房产坐落
号 (m2) 方式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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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
权属证书号 用处 所有权人 房产坐落
号 (m2) 方式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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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2020)深
芭田农业生 深圳市南头区
态 西丽镇主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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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602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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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m2) 方式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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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6035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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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603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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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604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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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0001988 号
粤(2022)翁
翁源县官渡镇
利龙工业园
第 0001989 号
粤(2022)翁
翁源县官渡镇
利龙工业园
第 0001990 号
粤(2022)翁
翁源县官渡镇
利龙工业园
第 0001991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 建筑面积 取得 权利
权属证书号 用处 所有权人 房产坐落
号 (m2) 方式 限制
粤(2022)翁
翁源县官渡镇
利龙工业园
第 0001992 号
粤(2022)翁
翁源县官渡镇
利龙工业园
第 0001993 号
钟房权证胡集 胡集镇丽阳村
号 1层7幢1层
钟房权证胡集 钟祥市胡集镇
号 幢
钟房权证胡集 钟祥市胡集镇
号 层4幢1层
辽(2023)沈 沈北新区沈北
辽(2023)沈 沈北新区沈北
辽(2023)沈 沈北新区沈北
辽(2023)沈 沈北新区沈北
辽(2023)沈 沈北新区沈北
②尚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产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尚有部分房产未取得权属证明,具体如下: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主体 建筑物名称 房屋坐落
(m2) 权利
干法选矿碳酸钙
镁工段
干法选矿硝酸铵
钙镁工段
干法选矿浸取工
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主体 建筑物名称 房屋坐落
(m2) 权利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车间办公室及机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修房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成品仓 6#/原料仓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B 线车间办公室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及机修房 儿山村厚冲屯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建筑面积 他项
序号 主体 建筑物名称 房屋坐落
(m2) 权利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煤场大棚(锅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炉) 儿山村厚冲屯
新建有机碳原料
和成品仓库/生产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儿山村厚冲屯
养工程技术研究
中心实验
原料仓库(围墙 贵港市港北区港城镇猫
边 11#) 儿山村厚冲屯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上述房屋未办理权属证书的原因,具体如下:
序号 1-3 建筑物所占土地系贵州芭田自有土地,贵州芭田已就该土地取得瓮
安县城乡规划局于 2014 年 6 月 3 日出具“地字第 520000201421356 号”
《建设用
地规划许可证》,上述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的原因,系尚未履行报批报建程序
包括对应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验收合格文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等文件并
完成对应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备案程序。
序号 4-10 建筑物未取得权属证明系历史原因所致,上述房屋建设时间较早,
所占土地未取得土地权属证明,仅取得瓮安县城乡规划局于 2014 年 6 月 3 日出
具的“地字第 520000201421356 号”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瓮安县城乡规划局
于 2014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建字第 520000201411667”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贵州瓮安经济开发区规划建筑局及瓮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出具的“编号 522725201512315601”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述建筑物用途
主要为生产辅助厂房及动力用厂房,对贵州芭田生产经营影响较小。
序号 11-37 建筑物,主要为车间生产线、生产辅助厂房及仓库、办公宿舍楼。
上述建筑物所占土地系贵港芭田自有土地。相关房产未取得权属证书主要系上述
厂房建设时间较早,未履行报批报建程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人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域名、计算机软件著作
权、采矿权等。
(1)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土地使用权共计 15 项,具
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面积 权利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
(m2) 性质 利
深房地字第
芭田股 号、深房地 松岗镇江 1992.11.30-
份 字第 边村 2042.11.29
号等 34 本
深房地字第
芭田股 松岗镇江 1992.11.30-
份 边村 2042.11.29
号
粤(2020)
深圳市南
芭田农 深圳市不动 工业 1989.08.08-
业生态 产权第 用地 2039.08.07
镇主厂房
沛县经济
苏(2020)
开发区汉
徐州芭 沛县不动产 工业 2064.07.05
田 权第 用地 止
侧、尊皇
机械北侧
沛县经济
苏(2020)
开发区汉
徐州芭 沛县不动产 工业 2064.07.05
田 权第 用地 止
侧、尊皇
机械北侧
沛县经济
苏(2020)
开发区汉
徐州芭 沛县不动产 工业 2058.06.24
田 权第 用地 止
侧、尊皇
机械北侧
部分抵
黔(2018)
押(抵
瓮安县不动
押清单
产权第
详见本
瓮安县银 小节
贵州芭 黔(2018) 工业 国有 2014.05.31-
田 瓮安县不动 用地 出让 2064.05.31
坪村 屋及建
产权第
筑物
(1)
已取得
权证
权属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面积 权利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
(m2) 性质 利
书的房
产”)
京(2020) 平谷区兴
平不动产权 谷东路 6
第 0004199 号院 6 号
阿姆斯 号-京 1 层 01、
工业 2012.07.26-
用地 2062.07.25
程 不动产权第 谷东路 6
等 5 本不动 楼1至5
产权证书 层 01
贵港市港
贵国用
贵港芭 北区港城 2057.10.15
田 镇猫儿山 止
村厚冲屯
贵港市港
贵国用 北区港城
贵港芭 工业 2061.8.29
田 用地 止
西侧
粤(2022)
翁源县不动
产权第
翁源县官
韶关芭 粤(2022) 工业 2013.10.09-
田 翁源县不动 用地 2063.10.09
工业园
产权第
等 8 本不动
产权证书
荆门市
浩伦农 钟国用
胡集镇丽 工业 2046 年 4
阳村 用地 月 28 日止
有限公 146-3 号
司
荆门市
浩伦农 钟国用
胡集镇丽 工业 2046 年 4
阳村 用地 月 28 日止
有限公 145-1 号
司
荆门市
浩伦农 钟国用
胡集镇丽 工业 2046 年 4
阳村 用地 月 28 日止
有限公 588-2 号
司
辽(2023) 沈北新区
沈阳首 工业 2057 年 08
希 工地 月 17 日止
产权 157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面积 权利 他项权
序号 权利人 证书编号 位置 用途 使用期限
(m2) 性质 利
号、辽
(2023)沈
阳市不动产
权 0066896
号、辽
(2023)沈
阳市不动产
权 0066861
号、辽
(2023)沈
阳市不动产
权 0066581
号、辽
(2023)沈
阳市不动产
权 0067068
号
注:序号 12-14 土地权属人荆门市浩伦农科磷化有限公司系湖北芭田前身,截至本募集说明
书出具日,上述土地权属证尚未完成变更登记。
(2)商标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商标权 462 项,具体内容
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一 商标情况”。
(3)专利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有效专利 458 件,除美国专
利 1 件、日本专利 1 件,境内授权专利共计 456 件,其中,发明专利 196 件,实
用新型 247 件,外观设计 13 件,具体内容详见本募集说明书“附件二 专利情况”。
(4)域名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合计拥有 3 项已注册并正在使用
的互联网域名:
域名到期
序号 域名持有者 域名 备案
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5)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拥有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
书,共计 10 项,具体如下:
权利
著作
序号 软件名称 登记号 首次发表日期 登记日期 取得
权人
方式
农财种植版软
芭田 原始
股份 取得
种植版]V1.0
农财软件[简
芭田 原始
股份 取得
财]V1.3.0
农测宝软件[简
芭田 原始
股份 取得
宝]V1.2.0
芭田物联网平
台管理系统[简 芭田 原始
称:芭田物联 股份 取得
网平台]V1.0.0
芭田作物生长
关键期AI图像
识别及科学施 芭田 原始
肥软件[简称: 股份 取得
作物AI图像识
别]V1.0.0
芭田农业定制
农财畅软件[简 芭田 原始
称:农财 股份 取得
畅]V4.2
北京
阿姆斯OA办公 原始
管理软件V1.0 取得
斯
阿姆斯连锁经 北京
原始
取得
V1.O 斯
阿姆斯土质营 北京
原始
取得
V1.0 斯
阿姆斯微生菌 北京
原始
取得
V1.0 斯
(6)采矿权
的《采矿许可证》: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证书名称 采矿许可证
证号 C5200002020056110149908
采矿权人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开采矿种 磷矿
地址 贵州省黔南州瓮安县工业园
开采方式 地下开采
矿山名称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小高寨磷矿
生产规模 90 万吨/年
有效期限 2020 年 05 月至 2040 年 05 月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该采矿许可证处于抵押状态。
(1)房屋租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主要房屋租赁情况如下所示:
面积
承租人 出租人 房屋坐落 租赁期限 用途
(m2)
深圳市科 深圳市南山区学府路
芭田股 2023 年 2 月 1 日至
技评审管 63 号高新区联合总部 4,128.80 办公
份 2026 年 1 月 31 日
理中心 大厦 30、31 楼
北京市海淀区天秀路
北京中农
北京阿 10 号北京中农大创新 2023 年 4 月 9 日至
大创新研 30.4 办公
姆斯 研修学院 3 号楼 5061 2024 年 4 月 8 日
修学院
号楼
(2)土地使用权租赁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土地使用权租赁情况。
(二)主要经营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公司主要产品复合
肥属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取得的主要生产经营许可情况如
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 产品
证书名称 证书编号 所有人 有效期至
号 名称
芭田股份
及所属单
西丽分公
司
深圳好阳
光
品生产许可 贵州美加
证 特
深圳芭田
司
V (注)
U 物工程
安全生产许 (黔)WH 安许证字 硝酸、硝
可证 (2020)0343 号 酸铵
硝酸、硝
危险化学品
登记证
等
辐射安全许 使用 V 类
可证 放射源
采矿许可证 C5200002020056110149 磷矿 贵州芭田 2040 年 5 月
注: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贵港芭田排污许可证已续期,证书编号:91450800791336642B001V,有效
期至 2028 年 7 月 17 日;贵港沃田排污许可证已续期,证书编号:91450800669720990J001V,有效期至 2028
年 8 月 17 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肥料登记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 32 号),我国实行肥料产品登记管
理制度。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复合肥产品登记情况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微生物肥(2004)准字
(0122)号
微生物肥(2004)准字
(0135)号
微生物肥(2016)准字
(1830)号
微生物肥(2016)准字
(1843)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2774)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2775)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3701)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3702)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3724)号
微生物肥(2018)准字
(3725)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粤农肥(2018)准字 020001
号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3
号
复混肥料(复合肥
料)
复混肥料(复合肥
料)
复混肥料(复合肥
料)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3824)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3825)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3826)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3827)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3828)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5217)号
深圳好阳 微生物肥(2018)准字
光 (5218)号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8)准字 020002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8)准字 020003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8)准字 020004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1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2
光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3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4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5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6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7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8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09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19)准字 020011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1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2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3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4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5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6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7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8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09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0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1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2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4
光 号
深圳好阳 粤农肥(2020)准字 020015
光 号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深圳好阳
光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0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1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2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3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4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7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8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9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0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4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5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3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8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9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02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05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09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0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4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5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6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7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8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19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20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21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22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32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53
号
苏农肥(2020)徐准字 0001
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苏农肥(2020)徐准字 0039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25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1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6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7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38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4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5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46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50
号
苏农肥(2018)徐准字 0051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01
号
苏农肥(2019)徐准字 0003
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01)准字
斯 (0006)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0)准字
斯 (0619)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1)准字
斯 (0747)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1)准字
斯 (0748)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1)准字
斯 (0749)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1)准字
斯 (0750)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斯 (0751)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4)准字
斯 (1400)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2776)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0)准字
斯 (0608)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0)准字
斯 (0609)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00)准字
斯 (0005)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05)准字
斯 (0175)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2417)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2436)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4850)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5418)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4274)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4484)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03)准字
斯 (0110)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6305)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8)准字
斯 (6306)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9)准字
斯 (7113)号
北京阿姆
斯
北京阿姆
斯
北京阿姆
斯
北京阿姆
斯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1)准字
物工程 (9880)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1)准字
物工程 (9881)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1)准字
物工程 (9882)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1)准字
物工程 (10129)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18)准字
物工程 (2737)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18)准字
物工程 (2748)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18)准字
物工程 (2488)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18)准字
物工程 (2717)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18)准字
物工程 (2683)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2)准字
物工程 (12009)号
阿姆斯生 微生物肥(2023)准字
物工程 (12059)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企业名称 登记证号 产品通用名 有效期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3)准字
斯 (1051)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13)准字
斯 (1143)号
北京阿姆 微生物肥(2021)准字
斯 (10743)号
六、现有业务发展安排及未来发展战略
(一)发展战略
芭田股份以实现智慧农业为生态战略方针,励志做大做强复合肥行业的业务,
掌握食物链营养的来源,同时在高科技时代中,紧跟时代的步伐,打造出智慧农
业生态圈。一方面,公司通过上下游产业的整合,将产业链向两端延伸,增强抗
市场风险能力;另一方面,基于长期积累的技术及渠道优势,通过搭建品牌种植
服务平台,推进农资标准化、种植标准化,运用科学技术提高种植效率及作物品
质,在农业领域核心环节建立领先优势,逐渐形成自上游原材料、中游肥料生产
销售到下游品牌种植服务全产业链的产业生态。未来,公司在研发方面还是会不
断增加投入成本。同时,公司将收购并挖掘行业内上游端的优质原材料,使得生
产的复合肥产品从最开始的原材料到半成品、到最终成品,都能够实现一体化。
同时,芭田股份利用磷矿资源,布局电池级磷酸铁产品,进一步向下延伸公
司产业链,推进公司在现有化肥和化工产业基础上,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元化开
发利用,有利于抓住新能源行业的发展机遇,加快实现磷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
业结构,夯实公司成本控制和产业协同优势,向精细磷化工、新能源材料相关产
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迈进,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二)经营理念和经营模式
心,两平台(农业定制平台、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为依托支撑,构建智慧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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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生态圈。通过链合运转及农财宝、农业定制平台的构建,实现创造品质品牌
化、流通质保品牌化、种植者信用品牌化,快速积累用户数据,产生用户粘性,
实现业绩增长。
化需求,融入互联网思维,实现内部运营市场化和外部平台化(种植网、品牌网、
资管网)。
新体系,展开食物链营养源头的研发创新,实现营养源的源头把控,占领研发制
高点并进一步推行种植标准化、产品规模化。
千个农业技术培训基地为依托,以好肥料的测试体验为基础,打造以种植匠示范
户为核心的服务体系,形成以农技人、农资人、种植匠三结合的多层次圈子,最
终形成以互联网营销为支撑的新型营销渠道,实现从卖产品到技术营销的转型。
(三)历年发展计划的执行和实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每年都制定了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并在下一年度的
董事会上对上一年度的经营计划进行总结。公司 2020 年-2022 年制定的经营计
划总体上得到较好地实施和执行。
(四)业务发展目标
的发展优势
(1)以贵州优质磷矿资源为原点,打通上下游产业链,实现干法选矿扩能
改造,并发挥冷冻法硝酸磷肥工艺的技术价值,打造磷精矿、硝酸磷肥、功能钙
肥、功能钙镁肥、土壤修复功能肥等健康农业用肥的全产业链优势。
(2)以“创质量、降成本、促优产”为目标,落实贵州磷矿的研发创新,
落地“数字化矿山”举措,创新优化采矿流程。利用最先进的设备、5G 等高新
技术,贯穿整个采矿流程,创新优化采矿工艺,推动矿山项目高效、提速,支撑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推动高端高价值磷硝化合物系列化发展,拓展建设高纯度磷酸盐、电
子级硝酸、净化磷酸等高端化工原料生产项目,并延伸拓展建设磷酸铁、磷酸铁
锂高端新能源材料生产项目,将公司主营业务扩展至新能源领域,充分发挥磷资
源优势,开创磷资源清洁高效利用。
(1)以十大作物种植过程为原点,打造以作物为原点的健康农业服务平台
和数据分析模型,将农业大数据分析并应用于健康农业用肥产品功能的创建,铸
造特优的好肥和好品,助力芭田好肥料+好服务的持续优化、升级,并链接农产
品的销售端,提升肥料产品的内在价值 20%以上。
(2)以农产品美味、营养、健康为目标,持续开展食物链营养源头的研发
创新,持续提升各系列产品的功能,肥料功能从大农产品营养、减少土壤养分投
入和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三方面为源头研究其关联数据。2022 年围绕 3 大类 7 大
系列健康农业用肥进行持续创新,开展中微量元素的最佳配位应用,融合有机无
机产品的功能创新和工艺技术突破,实现 2-3 个创新型产品销量过万吨。
术,打造知识产权经营平台
(1)联合社会高端研发资源,链合内部核心研发创新体系,以磷资源综合
利用全产业链技术的构建为核心,构建高效的磷化工一体化众创平台系统,重塑
芭田创新平台,持续提升创新质量。2022 年创建 2 个省级及以上工程技术中心、
(2)规划提升知识产权的完整布局,激活应用知识的价值。对内继续围绕
清洁磷化工、新能源和农业健康功能肥料进行磷综合利用全产业链技术挖掘和专
利布局,扩大完善专利保护群;对外创新构建知识产权经营模式,组建专业经营
团队,推动知识产权的经营和服务,打造面向未来的知识产权盈利业务。2022 年
联络外部设计经营机构 1-2 家,组建知识产权经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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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的精准化经营
(1)以农业大数据平台为支撑,构建以“作物-大户-核心零售店”田头铁三
角模式的营销+服务模式。即以摸排分析十大作物数据为基础,以核心零售店为
服务的连接点,在零售店周边找大户作为芭田好肥料+好服务的实施、示范展现
平台,并链接培训平台、5G 直播和品牌活动等,实现芭田健康农业肥料示范效
果的扩大和模式快速复制,实现农业数据的价值经营,实现健康农业服务的低成
本、可持续。
(2)ABCD 客精准化经营:A、持续摸排建立 ABCD 的信息库,创新分析
模块,优化重点作物县、乡镇的 A/B 客数量和功能产品结构,方便 C 客购买和
服务,并保证 A/B 客利润稳定提升;B、实施“一村一品一功能肥套餐配合一服
务田—会销”的精准营销;C、建立品质数据和分析系统,铸造特优的好肥和好
品;D、以大数据平台为支撑,持续完善区块链+金融的模式,构建客户信用测评
系统。
(1)构建人才吸引和培植机制,持续升华“内公司”,完善“盈公司”机
制、股权激励机制、目标经营责任制、人才培养机制、同行业人力评估机制,为
人才筑建自我实现的平台,加强核心人才的培养与激励,实现芭田人才生态化。
(2)快速响应的人力资源支撑:对内薪酬分配体系、职级体系、绩效考核
机制、人才聘用和储备培养机制、人员评级及淘汰机制、人员效率提升机制等的
构建;对外提供 A、B 客科技专员协助招聘及 HR 管理标准化的支持,打造一支
快速响应、高效运行的外部人力资源业务合作队伍。
命感
(1)对内:重新审视构建芭田文化体系,以芭田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主
题活动/日常活动为平台,以树立宣传标杆为手段,激发芭田员工内心的荣誉感、
自豪感,在本职工作中做到芭田价值观“自信、担当、创新、共享”四个维度的
行为达标。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对外:延伸芭田企业使命,以“担当食物链营养专家”为目标,以服
务田、会销、品牌活动、宣传品等为展现平台,以树立、宣传客户(用户)标杆
为手段,激发客户(用户)内心的荣誉感、自豪感,主动担当食物链营养专家卖
(用)好肥立德行善,并主动传播传承芭田文化。
(1)创新及其机制:联动外部众创平台资源,打造内外、实时、高效的创
新社区,建立相应的测评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创新平台的优势和研发人员的积
极性,创新创造价值、分享红利。
(2)数据化营销及其服务:建立摸排收集 ABCD 客户数据,集成数据的收
集、分析、应用系统,实施精准化营销和服务,持续、低成本服务农户,帮助他
们实现种好卖好。
(3)产品及其品质精益化运营:构建生产数据化系统,利用先进的设备和
实现机械化、数据化。
(4)数据化 IT:以数据化及其应用经营目标升级 IT 系统,用 IT 系统实现
营销数据化、研发数据化、生产数据化的运营。
(5)采购及其物控:构建采购和物控的数据化系统,使二者联动经营,在
降低采购成本的前提下,降低各项库存。
(6)持续训练系统:构建持续的大训练经营系统,推动随时随地、每时每
刻、实用高效的学习,并把训后应用作为主要目标经营,实现营销、管理、生产、
研发关键岗位的增值。
七、行政处罚情况
(一)环保行政处罚事项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环保法律、
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发行人因废水、废气排放超标等受到的
金额 1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行政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瓮)字〔2020〕7 号),因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
治设施违法排放生产废水,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
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17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
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
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工程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说明》“经查,2020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因环
境违法被实施了环境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瓮)字〔2020〕7 号),
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成,该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所受处罚金额处于法定罚款区间较低值,未被相关部门
责令停产整治且有权机关认定该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贵州芭田该项
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京平水政罚字﹝2020﹞第 13 号),因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于 2017 年
罚决定书》
水,违反《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阿姆斯工程处
以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阿姆斯工程已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
改正。本次处罚的依据为《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违反本办
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用水单位未取得用水指标擅自用水的,由节水
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补缴水费,处 2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罚款...”。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阿姆斯工程受到的处罚为 2 万元,所受处罚金额处于法定罚款区
间最小值且未被处罚机关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因此,阿姆斯工程该行政处罚事
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决定书》
(平环保监察罚字﹝2020﹞094 号),因厂区东侧包装车间内,员工
进行包膜用助剂混拌,车间大门和窗户未密闭,混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未经处理
直接排入大气,违反《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决定对阿姆
斯工程处以罚款人民币 1 万元。
阿姆斯工程已于 2021 年 1 月 26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一百零九条:“违反本条
例第六十条规定,未安装净化装置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的,由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
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
综上所述,阿姆斯工程受到的处罚为 1 万元,属于《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规定的罚款区间最低值,也未受到停工整治或停业整治的处罚。因此,阿姆
斯工程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京水务罚字﹝2022﹞第 49 号),因阿姆斯工程在平谷区中关村科技园区平谷园
兴谷 A 区 M2-8 号-2 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违反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阿姆斯工程处以
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阿姆斯工程已于 2022 年 6 月 29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
例规定,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由城镇排水
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可以处 5 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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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吊销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并处 5 万元以上 50 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向
社会予以通报;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
任”。
综上所述,阿姆斯工程受到的处罚为 2 万元,属于《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
例》规定的罚款区间较低值。因此,阿姆斯工程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深环宝安罚字〔2020〕第 293 号),因未经采取集中
司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收集处理、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
物排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八条并参照《深圳市环
境行政处罚裁定权实施标准(第六版)》第 13.7.1 条的规定,决定对深圳芭田松
岗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18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
依法完成整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
八条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
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
令停产整治...”
管理局关于为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联公司出具无违法违 规证明
的复函》,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已缴纳罚款,未将该项违法行为认定为情节严重。
综上所述,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所受处罚金额处于法定罚款区间最小值,公
司未被相关部门责令停产整治且未被处罚机关认定为情节严重情形。因此,深圳
芭田松岗分公司该项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黔南环罚决(瓮)字〔2023〕4 号),因贵州芭田雨季初期雨水处理设施未运行,
监测数据显示外排水超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第三
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罚款人民币 52.8 万元。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
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三)利用渗井、
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
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程有限公司的有关情况说明》 “经查,2023 年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因环境
违法被实施了环境行政处罚(处罚决定书:黔南环罚决(瓮)字〔2023〕4 号),
目前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该违法行为正在整改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该环境违法行为不属于‘行
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
等重大行政处罚。”
贵州芭田被罚款金额属于前述规定的法定处罚金额中间数值,未对国家及地
方环境造成实质性危害,贵州芭田所受的该违法行为未被相应处罚依据认定为情
节严重情形,亦未因该违法行为而被主管部门责令停业、关闭;且贵州芭田正在
按照当地执法部门有关要求落实整改。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二)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项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发行人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
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而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因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受到的金额
在 1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如下:
定书》
(沛市监案字﹝2020﹞0069 号),因徐州芭田使用未检验的叉车,违反《中
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徐州芭田处以罚款人
民币 10 万元。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徐州芭田已于 2020 年 8 月 25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
项:“违反本法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
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一)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
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
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徐州芭田该项行政处罚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徐州芭田受到的本次处罚金额在罚款区间中间线以下,且处罚机
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徐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定书》(瓮(消)行罚决字﹝2021﹞第 0060 号),发现该公司餐厅未设置应急照
明灯、疏散指标志;公司职工宿舍楼、生产办公楼、调度楼等建筑内共 25 个疏
散指示标志失效,以上两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
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
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瓮消指﹝2022﹞第 0004 号),贵州芭田所受瓮(消)行罚决字﹝2021﹞第 0060
号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受到的本次处罚金额在罚款区间中间线以下,且处罚机
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
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单位)((黔南)应急罚﹝2021﹞第 16 号),因公司 1 名人员未取得的安全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
项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依法缴纳罚款,该无证人员已经取得安全生
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本次处罚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
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
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
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
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
核合格的;”。
已收到贵州芭田的开具证明来函申请,如需对黔南州应急管理局所作出的行政处
罚出具相关证明可向企业所属地区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具有同等说明
和作用。
芭田所受(黔南)应急罚﹝2021﹞第 16 号的行政处罚已经整改完毕,所涉违法
行为仅系一般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罚款金额属于“十万以下的罚款”,为最低一档的处罚内,
且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仅系一般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因
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
((瓮)应急罚﹝2022﹞WH-06 号),因公司存在硝铵中间储罐氨气罐未设置
气体报警仪;便携式氨气无定期检测报告;硝酸铵车间水泵接合器、消防栓、灭
火器锈蚀严重,未定期保养;7 月 2 日至 7 月 4 日氨气报警仪报警 1,000 余次,
其中 GT2013 63#报警达 686 次,未进行处置;硝酸铵车间 63#报警仪存在漏点,
现场作业人员未佩戴防护用具和便携式氨气报警仪进行漏点确认的违法行为,违
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四十一条第二
款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合并罚款人民币 9 万元。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8 月 11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现场
整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二)
项及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
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安
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三)
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
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
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芭田所受(瓮)应急罚﹝2022﹞WH-06 号的行政处罚已经整改完毕,所涉违法行
为仅系一般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已及时缴纳罚款并按要求整改,且处罚机关说明所涉违
法行为仅系一般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
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应急罚﹝2022﹞第 11 号),因贵州芭田关闭了硝酸铵装置液氨缓冲罐入口管线安
全阀 PSV2101 进口阀门、氧化工艺岗位操作人员均无特种作业操作证,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九十七条第(七)项
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合并处以罚款人民币 13.9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9 月 11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现场
整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
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
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已收到贵州芭田的开具证明来函申请,如需对黔南州应急管理局所作出的行政处
罚出具相关证明可向企业所属地区的县级应急管理部门申请开具,具有同等说明
和作用。
芭田所受(黔南)应急罚﹝2022﹞第 11 号的行政处罚已经整改完毕,所涉违法
行为仅系一般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所受处罚依据分别属于相关规定中的最低一档处罚标准
之内,贵州芭田已及时缴纳罚款并按要求整改,且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仅
系一般违法行为,未被认定为重大违法违规。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
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瓮消行罚决字﹝2022﹞第 0047 号),发现该公司存在未按国家标准配置消
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
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5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依法缴纳罚款,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
上述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
条第一款第一项:“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
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
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瓮消指﹝2022﹞第 0004 号),贵州芭田所受瓮消行罚决字﹝2022﹞第 0047 号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所受的行政处罚,不属于规定认定的情节严重的处罚,
且处罚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贵州芭田该项行政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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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后续整改不存在对贵州芭田的生产经营造成重
大不利影响。
(瓮消行罚决字﹝2022﹞第 0048 号),因办公生活区域的消防管网埋于地下,
书》
长期漏水但又无法快速找到漏点,一直未修复,导致了办公楼和宿舍楼室内消火
栓无水的情况,已构成了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
币 5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单
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
(瓮消指﹝2022﹞第 0004 号),贵州芭田所受瓮消行罚决字﹝2022﹞第 0048 号
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所受的行政处罚,不属于规定认定的情节严重的处罚,
且处罚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因此,贵州芭田该项行政处
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
((瓮)应急罚(2022)基础-19 号),因贵州芭田公司的承包单位员工陈某某
在循环水管道焊接作业时,未持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证;5 万吨/年磷酸铁建设项目
施工现场,贵州芭田公司作业人员谭某某在进行厂房支柱焊接作业时,未持焊接
与热切割作业证。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3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2 年 12 月 20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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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
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和《瓮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瓮应急通(2021)38 号)第十五条第二款。
芭田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监管。自 2022 年 9 月以来,不涉及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罚款金额属于“十万以下的罚款”,为最低一档的处罚内,
且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
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瓮)应急罚〔2022〕基础-17-1 号),因小高寨磷矿存在 1、井下部分巷道
未设置指示牌板;部分巷道未及时密闭。2、主副斜井井底车场等区域监测监控
系统传感器和人员定位系统传感器安设滞后,未安设至掘进工作面。3、承包方
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4、承包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不完善,无考核结果。
第 1 条和第 2 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
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1.2 万元,及第 4 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1.5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
改。本次第 1 条和第 2 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
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
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
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和《瓮安县应急管理局关于执行新<安全
生产法>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
(瓮应急通(2021)38 号)第三十四条第
二款;本次第 4 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生
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
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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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芭田所受(瓮)应急罚告〔2022〕基础-17-1 号,其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不属于
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罚款金额分别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
百零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最低一档的处罚内,且
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
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书》((瓮)应急罚〔2023〕基础-17 号),因小高寨磷矿未制定 2023 年度安全风
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工作方案和落实相应的管控措施,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
处以罚款人民币 3.6 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 2023 年 4 月 6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改。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第一百零一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
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
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
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芭田所受(瓮)应急罚〔2023〕基础-17 号,其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
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罚款金额属于“十万以下的罚款”,为最低一档的处罚内,
且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不涉及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
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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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行政处罚事项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除环保行政处罚及安全生产行
政处罚以外,发行人受到的金额在 1 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基本情况如下所
示:
政处罚决定书》
(深交罚决第﹝2021﹞ZD05071),因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车辆超
标准装载、配载,违反《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广东省
人民政府令第 201 号)第七条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对深
圳芭田松岗分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 2 万元。
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
依法完成整改。本次处罚的依据为《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 201 号)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
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处 2 万元罚款”及《深圳市交
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 C00018.1 项:“《广东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超限超
载治理办法》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按照每辆次对货运源头单位 处 2 万 元罚 款”( 经登 录深 圳市 交 通 运 输 局
(jtys.sz.gov.cn),查询《深圳市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 C00018.1 项违
法程度属于统一,不属于违法程度较重、严重、特别严重的标准)。
份有限公司出具无重大违法违规证明的复函》,根据《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实施办法》的规定,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该案件不属于较大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件。
综上所述,深圳芭田松岗分公司收到处罚通知后已于 2021 年 10 月 15 日缴
纳罚款,能够主动整改并积极消除危害后果,且处罚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
其适用的处罚依据均未认定所涉违法行为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因此,深圳芭田
松岗分公司该项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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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统罚决字〔2022〕第4号),因其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的行为损害了统计数据
的真实性,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
罚款人民币6万元。
贵州芭田已于2022年11月29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改。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作为统
计调查对象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予以通报;其直接负责的主管
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依法给
(二)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
予处分:
织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五万
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已整改完毕,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所受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该违法行为所涉及的有误数据为 2022 年 1-4 月固定资产本年完
成投资上报数,系公司人员对经济数据填报认识不足,对填报工作重视程度不够
所致。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已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
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使用上述数据编制公司半年度报告。公司不存
在虚报统计数据的动机和主观恶意,未因上述行为获取任何不当利益,未造成严
重危害和社会恶劣影响;且有权机关说明所涉违法行为现已整改完毕并认定不属
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因此,贵州芭田该项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
为。
决定书》(深市监处罚〔2023〕稽 74 号),因生产不合格的大量元素水溶肥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芭田股份处以合
计罚没人民币 7.836 万元(其中,罚款人民币 2.612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224 万
元)。
芭田股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8 日依法缴纳罚款,并就上述情形依法完成整改。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在产品中掺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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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
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
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
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
改正违法行为。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
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
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综上所述,芭田股份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严重
的情形,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芭田股份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
决定书》
(临市监处罚〔2023〕57 号),因案涉产品生产并销售至湖南省临澧县共
计 2 吨,货值金额 5400 元,其产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肥料登记证》
【农肥
(2018)
准字 7749 号】中明确标准“适用于:番茄”,在产品包装标注“施用方法与用量:
施宜用于番茄等多种作物,尤其施宜用于果树、蔬菜花卉等。”等宣传内容,已
超过其核准的适用范围,且容易对消费者产生误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
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贵州芭田处以罚款人民币 30 万元。
本次处罚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经
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
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
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和《湖南省市场监
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试行)》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二)裁量基准:
下的罚款。”。
综上所述,贵州芭田的上述违法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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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的”情形,且上述处罚依据未认定该行为属于情节
严重的情形,未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因此,贵州芭田该行政处罚事项不构成重大
违法违规行为。
八、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的情
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证监会公告〔2010〕
《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证监发〔2015〕
证局公司字〔2018〕9 号)要求,2018 年 8 月 7 日,深圳证监局对发行人开展现
场检查工作。
(〔2019〕
(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证监会公告〔2010〕12 号)
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
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发行人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发行人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对此次问题高度重视,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
求持续进行整改和向深圳证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发行人进行了前期财务自查,同时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就发行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前
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之审核报告》(中喜专审字〔2019〕第 0300 号)。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
意见。
综上所述,发行人上述问题事项发生在报告期外,涉及 2015 年、2016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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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发行人已根据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及时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对涉及的问题
进行了整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发行人所受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构成严重损害
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监管措施外,发行人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
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九、未决诉讼、仲裁等事项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目前存在的金额在 100.00 万
元以上且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情况如下:
限公司、张富亭、郑雪梅(被告)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4)泰中商初字第 0067 号。
(1)襄阳市战友实业有限公司向原告江
苏临港燃料有限公司返还预付货款 2,969,186.86 元及利息;
(2)襄阳市战友实业
有限公司赔偿江苏临港燃料有限公司税款损失 372,708.00 元;
(3)襄阳市战友实
业有限公司赔偿江苏临港燃料有限公司差旅费损失 1.00 万元;
(4)被告张富亭、
郑雪梅对被告襄阳市战友实业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江苏临港已收到襄阳市战友实业有限公司归还预
付款项 64,142.73 元,上述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襄阳市中级人民终结(2015)
鄂襄阳中执字第 00189 执行。
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之间因买卖合同纠纷,向内蒙古自治区土默特左旗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4)土左商初字第 49 号。
《民事判决书》,二审重审主要判决内容:内蒙古松源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
付江苏临港燃料有限公司 7,260,359.30 元以及资金成本 2,468,522.16 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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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土默特左旗人民
法院终结(2017)内 0121 执 889 号执行。
业科技有限公司、李献民(被告)之间因合同纠纷,向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案号:(2017)粤 0305 民初 12673 号。
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1)新疆正义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向和原生态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支付货款 12,110,672.69 元及违约金,李献民对前述应付款项
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李献民应支付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因本案支出的
律师费人民币 80,000.00 元等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案件因无财产可供执行已被深圳市南山区人
民法院终结(2019)粤 0305 执 4029 号执行。
司(被告)因委托合同纠纷,向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19)
苏 1204 民初 3166 号。
《民事判决书》,二审主要判决内容: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支付朱
慈柱 6,284,852.62 元。
民法院(2019)苏 12 民终 3646 号民事判决向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
诉,案号:泰检八部控民受〔2022〕Z40 号。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案件尚在泰州市人民检察院民事监督案件审
理中。
芭一田肥业有限公司、王洋、新民市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之间因侵害
商标专用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
(2020)
粤 03 民初 4707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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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1)深圳芭一田肥业有限公司、王洋、新民市金丰
农业服务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犯第 1080052 号、第 1256785 号、第 7162518 号注
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2)深圳芭一田肥业有限公司在本案生效后一个月内立即
变更其企业名称;
(3)深圳芭一田肥业有限公司应赔偿原告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一百万元;被告王洋对前述债
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新民市金丰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对前述债务中的五十万元承
担连带赔偿责任;(4)驳回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2020)粤 03 民初 4707 号民事判决,提起上诉。
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内容:
(1)维持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粤 03
民初 4707 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2)撤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粤 03 民初 4707 号民事判决第四项;
(3)变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
粤 03 民初 4707 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深圳芭一田肥业有限公司自本判决生效之
日起立即停止使用其企业名称。
(4)驳回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其
他诉讼请求。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案于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执行, 案号为
(2023)粤 03 执 614 号。
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交《仲裁申请书》,仲裁请求:(1)请求依法裁决确认双方
签订的 0314、0316 合同解除;
(2)请求依法裁决贵州芭田退回逾期未发货的 0314、
(3)请求依法裁决贵州
芭田支付前述第二项资金占用期间利息;
(4)请求依法裁决贵州芭田支付逾期发
货违约金 57,627.96 元;(5)请求依法裁决贵州芭田赔偿贵州丰锐矿业有限公司
损失 1,021,973.30 元;(6)本案的律师费、差旅费、差旅费等由贵州芭田承担。
深圳国际仲裁院经审查,决定受理,受理案号:(2023)深国仲受 5717 号。
贵州芭田于 2023 年 8 月 7 日收到仲裁通知及相关案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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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述案件尚在尚处于仲裁员选定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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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前六个月至今,公司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
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投资融资租赁、商业保理和小贷业务等类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投资金融业务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的股权投资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实施
或拟实施产业基金、并购基金以及其他类似基金或产品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拆借
资金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对外
进行委托贷款的情形。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购买的金融
产品为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单位:万元
是否
产品类型 银行名称 金额 利率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日 天数
赎回
保本浮动收益 华夏银行 3,000.00 0.65% 2022/7/26 2022/8/26 2022/8/26 31 是
保本浮动收益 华夏银行 2,000.00 0.65% 2022/7/26 2022/9/23 2022/9/23 59 是
保本浮动收益 华夏银行 2,000.00 0.65% 2022/7/26 2022/10/24 2022/10/24 90 是
保本浮动收益 华夏银行 3,000.00 0.65% 2022/8/31 2022/11/30 2022/11/30 91 是
保本浮动收益 交通银行 5,000.00 2.50% 2022/8/1 2022/8/29 2022/8/29 28 是
保本浮动收益 交通银行 3,000.00 2.50% 2022/8/1 2022/8/29 2022/8/29 28 是
保本浮动收益 交通银行 8,000.00 2.45% 2022/9/1 2022/9/29 2022/9/29 28 是
公司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期限 内购买
的委托理财产品均系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等理财产品,预期收益
率较低,风险评级较低,其宗旨在于满足公司各项资金使用需求的基础上,提高
资金的使用管理效率,且投资期限均未超过一年,亦不存在长期滚存情形,因此
上述委托理财产品不属于期限较长、收益风险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故
购买前述理财产品不属于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拟实
施财务性投资的相关安排。
综上所述,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
不存在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
(二)公司截至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可能与财务性投资相关的报表科目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是否为财 财务性投资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
项目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占比 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
金额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其他应收款 2,829.88
其他流动资产 12,830.83 否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14,210.40 否 -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
是否为财 财务性投资 日前六个月至本次发
项目 账面价值
务性投资 占比 行前新投入和拟投入
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3,711.47 否 - -
长期股权投资 11,625.46 否 - -
合计 45,208.04 - - -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上述科目金额合计为 45,208.04 万元,其中财
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为 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0 万元。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应收款的账面价值为 2,829.88 万元,账面
余额为 4,769.19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 期末账面余额
保证金及押金 323.19
备用金 990.22
代垫费用 532.23
货款重分类 2,034.58
其他 888.97
合计 4,769.19
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备用金、代垫费用、货款重分类和其
他构成。均为基于正常业务而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2,830.83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账面价值(万元)
增值税留抵扣额 10,53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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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缴税款 125.88
待收磷矿 2,170.57
合计 12,830.83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由增值税留抵扣额、预缴税款和待收磷矿构成。均为
基于正常业务而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的账面价值为 14,210.40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预付工程款 5,079.96
预付设备款 8,760.05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基金 370.39
合计 14,210.40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是由预付工程款、预付设备款、矿山环境恢复治理
基金构成均为基于正常业务而产生,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3,711.47 万
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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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 是否属
注册资本 账面价值 持股 认缴时 实缴时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序号 项目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 在关联 于财务
(万元) (万元) 比例 间 间 (万元) (万元)
交易 性投资
禾天成”)原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瑜签订《股权转让 交易协
议》,使用自有资金 4,000 万元受让王瑜持有的金禾天成 20% 股
权。
金禾天成主要从事农业数字化监测预警平台、县级植保信息管理
系统的开发、维护等服务,其产品可广泛的应用于农作物病虫害
监测预警、病虫害 AI 识别、智能防治服务、专家诊断、种植大户
生产、单品全产业链数字化、智慧农业综合管理、监管决策等领
域,服务对象为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及各地方植保中心,
北京 数据覆盖全国、省市、县,涵盖了土壤、种植面积、种植时间、生
金禾 长情况、气象、病虫害、种子、用药、用肥、基础地理数据等。
天成 2014 年 2014年 公司复合肥的下游行业是农产品的种植,科学种植、智慧种植是
科技 11月 12月 未来农业种植领域的发展趋势,农业生产技术涉及多个不同学科,
有限 比如肥料学、种子学、气象学、土壤学等。在这背景下,单一的产
公司 品(复合肥)销售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客户需求,需要为种植
者提供综合性的农化服务方案,来带动复合肥产品销售。农化服
务范围包括,测土施肥技术推广、病虫害防治、自然灾害预防与
生产自救、农产品检测、种子开发研究与推广等。
公司参股该公司,可以利用其农业大数据资源,有针对性地为种
植者提供农化服务,以农化服务带动公司复合肥产品销售,打造
“生态农业”和“智慧农业”。因此,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
营目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
的产业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合计 3,711.47 - - - - - - - -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 11,625.46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持股情况/ 是否
是否
持有份额 属于
序 注册资本 账面价值 认缴时 实缴时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存在
项目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 财务
号 (万元) (万元) 间 间 (万元) (万元) 关联
直接 间接 性投
交易
资
鲁化好阳光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化好阳光”)
鲁化 是公司 2013 年 11 月与兖矿鲁南化肥厂成立的合营企业,主要
好阳 从事化肥等肥料的生产销售。兖矿鲁南化肥厂是世界 500 强企
光生 业山东能源集团下属子公司,以氮尿素装置一套和大颗粒尿素
业有 公司参股鲁化好阳光依托山东能源集团布局山东市场,进
限公 行复合肥的生产和销售。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
司 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
广州新农财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新农
财”)是公司 2015 年 11 月与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
成立的合营企业,主要从事品牌农业,肥料的销售。
新农
广东南方报业传媒集团旗下的《南方农村报》是知名的定
财数
位农业、种植业媒介。与其合作设立公司,是基于其积累广泛
据科 2015年 2015年
技股 11月 12月
品品牌知名度。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属于
份有
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限公
资。
司
为 21.53 万元。
广西 2015 年 11 月,公司以增资方式取得广西泰格瑞科技有限
泰格 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泰格瑞”)20%的股权。广西泰格瑞主要从
瑞科 2015年 2015年 事食品、环境、土壤等检测检验服务。
技有 11月 10月 公司复合肥的下游行业是农产品的种植,科学种植、智慧
限公 种植是未来农业种植领域的发展趋势,农业生产技术涉及多个
司 不同学科,比如肥料学、种子学、气象学、土壤学等。在这背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持股情况/ 是否
是否
持有份额 属于
序 注册资本 账面价值 认缴时 实缴时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存在
项目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 财务
号 (万元) (万元) 间 间 (万元) (万元) 关联
直接 间接 性投
交易
资
景下,单一的产品(复合肥)销售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客户
需求,需要为种植者提供综合性的农化服务方案,来带动复合
肥产品销售。农化服务范围包括,测土施肥技术推广、病虫害
防治、自然灾害预防与生产自救、农产品检测、种子开发研究
与推广等。
公司投资该项目是布局检测领域,该公司环境、土壤、农
产品的检测数据能为测土施肥、科学种植和公司产品推广提供
数据和技术支持。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属
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
资。
安徽
安徽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阿姆
世纪
斯”)是由公司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安徽
阿姆
欧杰利生态肥业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6 月共同出资设立,主要
斯生 2015年 2015年
物技 5月 6月
投资该公司主要为增加公司生物有机肥的销售渠道。该项
术有
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
限公
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司
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益和泰”)
精益
由公司 2016 年 1 月与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驰
和泰
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主要从事农产品、环境等领域
质量
股份
种植是未来农业种植领域的发展趋势,农业生产技术涉及多个
有限
不同学科,比如肥料学、种子学、气象学、土壤学等。在这背
公司
景下,单一的产品(复合肥)销售模式已经不能满足下游客户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持股情况/ 是否
是否
持有份额 属于
序 注册资本 账面价值 认缴时 实缴时 认缴金额 实缴金额 存在
项目 主营业务及与公司业务的协同性分析 财务
号 (万元) (万元) 间 间 (万元) (万元) 关联
直接 间接 性投
交易
资
需求,需要为种植者提供综合性的农化服务方案,来带动复合
肥产品销售。农化服务范围包括,测土施肥技术推广、病虫害
防治、自然灾害预防与生产自救、农产品检测、种子开发研究
与推广等。
公司投资该项目是布局检测领域,环境、土壤、农产品的
检测数据,能为公司科学、绿色种植和产品推广提供数据和技
术支持,是为种植者提供农化服务的一部分,以农化服务带动
公司复合肥产品销售。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
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
产业投资。
泰采购检测服务,采购金额分别为 0.36 万元、0.85 万元和 0.60
万元。
时泽(深圳)作物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泽作物”)
由公司子公司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鹰飞(深圳)航空
时泽 植保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亿天航科技有限公司、魏启乔、
(深 孟小鹏于 2018 年 7 月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从事农业、林业植物
圳) 保护技术推广与服务,农业病虫害防治服务等。
科学 该项投资符合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目标,属于围绕产业链上下
有限 游以获取技术、原料或渠道为目的的产业投资。
公司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发行
人向时泽作物销售化肥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 1,578.07 万元、
合计 - - - 11,625.4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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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上述长期股权投资均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及战略方向,因此不属
于财务性投资。
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肥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沿着复合肥产业链深度开发拓展,
形成复合肥及磷化工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主要产品包括新型复合肥、硝酸铵
钙、硝酸、磷矿石等。根据公司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公司不具备从事类金融业
务的资质,经营范围及主营业务未包含类金融业务。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均不
包含类金融业务,公司未持有从事类金融业务公司的股权。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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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本次证券发行概要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
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储能行业的逐步成熟,
磷酸铁锂电池需求量日益增长,也带动了上游高纯磷酸等原材料需求的爆发式增
长,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此外,高纯磷酸作为精细
磷化工产品,系钠、钾、钙、铁、锂等精细磷酸盐的基础原料,在现代农业、工
业、医药及食品等领域应用广泛,前述领域对于高纯磷酸的需求亦在逐年增长。
(1)终端应用领域“新能源汽车行业”与“储能行业”仍有较大增长空间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汽车作为传统的碳排放单位,向电动化、
绿色化发展趋势已成为普遍共识,而新能源汽车正凭借强大的节能、环保属性得
到了各地政府支持以及消费者的青睐。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程的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
预测,预计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接近 45%,年销售达到 1,300
万辆。
目前,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主要有磷酸铁锂电池和三元锂电池两种技术路线。
随着补贴退坡及市场驱动时代来临,磷酸铁锂以成本优势、安全优势和电池结构
创新带动能量密度大幅提升的性能优势等被更多的电池企业选择。根据中国汽车
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数据,2022 年,动力电池累计装车量 294.6GWh,同比增
长 90.7%,其中磷酸铁锂电池累计装车量 183.8GWh,占总装车量 62.4%,同比增
长 130.2%,磷酸铁锂电池的装车量增速大幅领先于三元锂电池,已占据动力电
池主流地位。
同时,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下,近年来我国储能市场持续快速发展,市场
空间更为广阔。2023 年 3 月,能源局发布《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
要求(2023 版)》,明确提及中大型储能电站应选用技术成熟、安全性能高的电
池。基于磷酸铁锂电池的安全优势和性能特点,磷酸铁锂配套的新型储能项目已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经成为市场的主流选择。根据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预测,理想场 景下预计
储能市场将为磷酸铁锂电池及其上游原材料带来长期、刚性的增长空间。
随着新能源补贴政策退坡进一步凸显,磷酸铁锂电池凭借其相对成本优势、
安全优势和电池结构创新带来的性能优势,以及储能市场规模的大幅增长,将促
使磷酸铁锂市场份额的进一步扩大,从而保证高纯磷酸等上游原材料的市场需求,
为本次募投项目的产能消化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2)现代农业、工业、食品等领域,亦需要高纯磷酸作为基础原料
高纯磷酸作为精细磷化工产品,系钠、钾、钙、铁、锂等精细磷酸盐的基础
原料,在现代农业、工业、医药及食品等领域应用广泛。前述领域对于高纯磷酸
的需求亦在逐年增长。
在现代农业领域,公司高纯磷酸进一步加工而成的磷酸二氢钾、工业级磷酸
一铵,可作为高效水溶肥、优质复合肥的原材料。在现代农业集约化发展背景下,
水溶肥作为新型环保肥料可喷施、冲施以及和喷滴灌结合使用,并且符合环保、
可持续发展理念,将替代传统肥料,成为化肥行业增速较快的子行业。根据《中
国水溶肥行业现状深度研究与未来前景分析报告(2022-2029 年)》,2017-2020 年
我国水溶肥市场容量从 487.30 亿元增长至 589.11 亿元,年复合增长率 6.53%;
同时,目前水溶肥只占国内化肥市场份额的 3.5%左右,预计未来水溶肥市场份
额将增至 10%以上,市场需求空间广阔。
在工业领域,高纯磷酸可用于进一步制造磷系阻燃材料,如聚磷酸铵、磷酸
酯等,用于防火添加剂、灭火剂。磷系阻燃剂具有环保、低毒、高效、多功能等
优点,正在逐步替代传统的卤系阻燃剂,成为阻燃材料的主流发展方向,根据智
研咨询数据统计,2022 年我国磷系阻燃剂市场规模已达 44.34 亿元。
在食品领域,高纯磷酸(食品级)可用作食品酸味剂,也可用于生产食品级
磷酸盐,作为食品品质改良剂和矿物营养强化剂,如澄清剂、酸味剂、酵母营养
剂等。由于全球人口持续增加对食品需求的带动促进高纯磷酸(食品级)的市场
发展,根据 QYR 的数据统计,2021 年全球食品级磷酸盐市场销售额达到了 23
亿美元,预计 2028 年将达到 27 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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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已成为制约传统磷化工行业发展的重大挑战,目前
我国磷化工企业在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同时,不断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其中主要
发展方向就是依托资源和区位优势,构建磷化工循环经济产业链。优化我国磷化
工产业链,创新整合模式,综合利用资源,发展循环经济已成为近年我国磷化工
产业的主题,也是响应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政策。矿化一体和产品精细化,是未来
磷化工产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从上游看,磷矿石处于磷化工产业链的起点,具有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特
点,磷矿石稀缺性逐渐增强,供应紧张将成为常态。从供给上看,储量主要分布
在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五个省份,且富矿少、贫矿多,可供开采使用
量日益下降。
从中游看,湿法净化磷酸替代热法工业磷酸是我国磷酸工业的发展方向。热
法磷酸法工艺以黄磷为主要原料,经过燃烧和水化制备,由于耗电量大、环境污
染大,从我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需要以及节能降耗和淘汰高耗能产品的国策出发,
借鉴国外磷化工发展的经验,我国磷化工发展应大力开发湿法磷酸净化新技术,
用具有能耗和成本优势的湿法磷酸替代高能耗的热法磷酸。
从下游看,磷化工产品结构向精细化、专用化方向发展。我国磷矿石约 83%
用于生产磷肥和磷酸盐,约 17%用于生产黄磷和下游磷化物。大宗基础磷化工产
品多、下游高端磷化工产品少,总体呈现“头大尾小、比例失调”的特点。未来磷
化工产业向高品质、精细化、专用化、系列化,向高附加值的领域发展是必然趋
势。
磷源是高纯磷酸制备工艺不可或缺的原料,因此,拥有磷资源及一体化产业
链的磷化工企业制备高纯磷酸具有成本优势。
磷矿石具有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特性,属于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在资源
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政策的约束下,我国正在逐步收紧磷
矿石的供给。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
易局签订《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及《贵州省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取得小高寨磷矿
的《采矿许可证》,小高寨磷矿已探明磷矿石资源量 6,392 万吨,其磷矿石中五氧
化二磷的平均含量为 26.74%,属于中高品位磷矿,生产规模可达 90 万吨/年。公
司丰富的磷矿资源以及完整的磷化工产业链,将保障公司生产高纯磷酸的资源供
应和成本控制。
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公司可将高纯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用于生产
复合肥,实现高纯磷酸和复合肥的联动生产,一方面有利于节约稀缺的磷资源、
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高纯磷酸的生产成本,提高核心
竞争力。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目的
放力争于 2030 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 2060 年前实现碳中和。2021 年 9 月及
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 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
(国发〔2021〕23 号)中,对碳达峰、碳中和提出更具体化的战略部署,指出到
年下降 13.5%,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20 年下降 18%,非化石能
源消费比重达到 20%左右;到 2030 年,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
效,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大幅下降,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05
年下降 6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
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达到峰值并实现稳中有降;到 2060 年,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非化石
能源消费比重达到 80%以上,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
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国家高速发展以电力为核心动力的新能源
汽车,代替以油气为核心动力的传统燃油车,从能源生产端和能源消费端共同推
动碳减排进程;同时,在能源转型的高峰期,储能可以有效缓解可再生能源的间
歇性和不稳定性,在提高可再生能源并网规模、保障电网安全、提高能源利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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率、实现能源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中国“碳达峰、碳中和”目
标的推动下,作为制备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正极材料前驱体磷酸铁的主
要原材料,高纯磷酸行业将迎来新一轮高速发展时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
系积极响应国家战略,并与新能源行业发展方向高度契合,有利于公司顺应市场
趋势,抓住行业发展机遇。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行业发展方向,落实磷化工一体化布局,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
易局签订了《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及《贵州省
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2020 年 5 月 26 日,取得贵州省瓮安
县小高寨磷矿的《采矿许可证》,开采规模 90 万吨/年,初步形成自有磷矿的磷
化工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材料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实现磷
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磷矿—磷酸—磷酸铁”的完整磷化工一体化
产业链,为公司实现向精细磷化工、磷系新能源材料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
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向下延
伸公司产业链,推进公司在现有磷化工产业基础上,更好地利用现有磷矿资源,
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公司积极布局“磷矿-磷酸-磷酸铁”的完整磷化工一体化产业链,在业务规
模扩张、技术研发投入、产品结构升级优化等方面,均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投资,
同时现有业务采购、生产、研发以及市场拓展等多个营运环节中亦需要合理统筹
安排资金。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募投项目,可以更好地满足公司快
速、健康和可持续的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优化资产
负债结构,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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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
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行对象,
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
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通过深
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
(三)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
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法人、
自然人或其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
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
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中国 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相关规定及本次发行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对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所有发行对象均将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四)发行价格和定价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
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回购、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股本变动事项的,则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
D,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
在前述发行底价的基础上,最终发行价格将在上市公司通过深交所审核并经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与 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以竞价方式确定。
(五)发行数量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总股本为 889,862,627 股。本次向特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数 量 不 超 过 本 次 发 行 前 上 市 公 司 总 股 本 的 30% , 即 不 超 过
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相关规定,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根据发行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单一投
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 133,479,394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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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因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事项及其他原因导致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本次发行数量上限亦作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
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01,776.59 100,000.00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 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七)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 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
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股份锁定期届满后减持还需遵守《公司法》、
《证
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在上述股份锁定期限内,发行对象所认购的本次发行股份因上市公司送股、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事项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八)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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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股东按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
相关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无确定的发
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认购上市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份构成
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
予以披露。
五、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89,862,627 股,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
量 为 266,958,788 股 的 上 限 计 算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变 更 为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稀释至 21.51%。单一投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
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 133,479,394 股,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变化。
六、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一)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
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获得深交所审核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向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
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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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呈报批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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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根据发行人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决议、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等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即不超过 266,958,788 股(含本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
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数额是根据发行人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结合发行人目前
的财务状况,通过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按照审慎原则确定的。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 201,776.59 100,000.00
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 上述项目
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上市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
等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
资金不足部分由上市公司自筹解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
上市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
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规定程序予以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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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必要性
(一)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的需要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顺应行业发展方向,落实磷化工一体化布局,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
易局签订了《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及《贵州省
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2020 年 5 月 26 日,取得贵州省瓮安
县小高寨磷矿的《采矿许可证》,开采规模 90 万吨/年,初步形成自有磷矿的磷
化工一体化的高新技术企业。
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材料市场发展机遇,加快实现磷
产业转型升级,优化产业结构,形成“磷矿—磷酸—磷酸铁”的完整磷化工一体化
产业链,为公司实现向精细磷化工、磷系新能源材料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
奠定坚实的基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募投项目建设完成后,将进一步向下延
伸公司产业链,推进公司在现有磷化工产业基础上,更好地利用现有磷矿资源,
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元化开发利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二)为业务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优化公司资本结构的需要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生产经营的
流动资金需求也随之上升,仅依靠自有资金已经较难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求。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将在一定程度上填补公司中期发 展所产生
的资金缺口,为公司业务持续发展奠定资金基础。
同时,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适当降低资产负债率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的
稳健性,防范财务风险,推动公司业务可持续健康发展。
三、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
(一)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得到相关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下游应用市场蓬勃
发展,行业市场需求广阔
为应对全球能源短缺和环保危机等问题,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在全球范围内
形成共识。不仅各国政府先后出台推进汽车电动化的时间表,并发布新能源汽车
补贴政策,各大国际整车企业亦陆续发布新能源汽车战略。而我国更是将新能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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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视作推动绿色发展和产业升级、实现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弯道超车的历史性
机遇,并给予大力扶持,近年来先后出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
年)》
(国办发〔2020〕39 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
策的通知》
(财建〔2020〕593 号)等多项鼓励和规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绿色
发展政策,推动产业高速健康发展。
在碳达峰、碳中和的时代背景下,汽车作为传统的碳排放单位,向电动化、
绿色化发展趋势已成为普遍共识,而新能源汽车正凭借强大的节能、环保属性得
到了各地政府支持以及消费者的青睐。随着新能源汽车技术研发及产业化进程的
加快,新能源汽车产销规模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根据高工产业研究院发布的数据
预测,预计到 2025 年我国新能源汽车渗透率有望接近 45%,年销售达到 1,300
万辆。近年来,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市场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储能行业的逐步成熟,
磷酸铁锂电池需求量日益增长,也带动了上游高纯磷酸等原材料需求的爆发式增
长,为本次募投项目产能消化奠定了坚实的市场基础。
此外,高纯磷酸作为精细磷化工产品,系钠、钾、钙、铁、锂等精细磷酸盐
的基础原料,在现代农业、工业、医药及食品等领域应用广泛,前述领域对于高
纯磷酸的需求亦在逐年增长。
(二)公司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具有成本优势
磷源是高纯磷酸制备工艺不可或缺的原料,因此,拥有磷资源及一体化产业
链的磷化工企业制备高纯磷酸具有成本优势。
磷矿石具有不可替代、不可再生的特性,属于国家战略性矿产资源。在资源
保护力度持续加大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环保政策的约束下,我国正在逐步收紧磷
矿石的供给。2014 年 4 月 25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芭田与贵州省矿权储备交
易局签订《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挂牌成交确认书》及《贵州省瓮
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于 2020 年 5 月 26 日取得小高寨磷矿
的《采矿许可证》,小高寨磷矿已探明磷矿石资源量 6,392 万吨,其磷矿石中五氧
化二磷的平均含量为 26.74%,属于中高品位磷矿,生产规模可达 90 万吨/年。公
司丰富的磷矿资源以及完整的磷化工产业链,将保障公司生产高纯磷酸的资源供
应和成本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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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的生产工艺,公司可将高纯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用于生产
复合肥,实现高纯磷酸和复合肥的联动生产,一方面有利于节约稀缺的磷资源、
减少环境污染,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高纯磷酸的生产成本,提高核心
竞争力。
(三)公司采用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具有技术优势
目前我国高纯磷酸生产的主流生产工艺主要有热法磷酸法和湿法磷酸法。热
法磷酸法工艺生产技术比较落后,能耗高,生产成本大,综合效益较差。传统的
湿法磷酸工艺是以硫酸和磷矿作为原材料生产高纯磷酸,与热法工艺比较,可以
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但其最大的问题是采用硫酸脱除磷矿中的钙,副产大量的“磷
石膏”,环保成本高。
磷石膏系传统湿法磷酸生产过程中的副产品,由于磷石膏长期堆放会对生态
环境造成污染,国务院对磷石膏出台“以用定产”、“以渣定产”政策要求,将磷石
膏产生企业消纳磷石膏情况与高纯磷酸等产品生产相挂钩,以实现磷石膏“产消
平衡”,从根本上解决由磷石膏带来的生态环保问题。然而磷石膏消纳处理上,
通过生态填埋处理成本相对较高,进行综合利用则需具备较高的技术门槛,因此
磷石膏消纳能力不足将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传统湿法磷酸生产企业规划 产能消化
低于预期。
芭田股份采用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在传统湿法磷酸工艺的基础上利用硝酸
分解磷矿工艺生产高纯磷酸,将磷矿中的钙元素转化为全水溶的硝酸铵钙,相对
硫酸分解磷矿将磷矿中的钙元素转化为硫酸钙为主的“磷石膏”,芭田股份的工艺
没有“磷石膏”产生,能够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同时,芭田股份开发出硝酸法磷
酸深度除钙、脱硝等关键技术,工艺过程不仅无磷石膏产生,副产的萃余酸可直
接用于生产工业级磷铵产品,硝酸铵钙直接作为水溶性肥料出售,根本上解决磷
石膏污染问题。
(四)将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公司发展需求以
及相关规定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
款符合公司当前的资金需求与实际发展情况,同时也顺应了公司所处行业的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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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与发展现状,有助于持续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增强公司资本实力并实现公司
发展战略。另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
还银行贷款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
第十一条、第十三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七条、第六十条有关规定的适用意见—
—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8 号》等法规中关于募集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方
案切实可行。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
可行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资产负债率将有所降低,
有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提升盈利水平,推动公司业务持续健
康发展。同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和营运资金将有所
增加,有利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促进公司在产业链上积极稳妥布局相关业务,
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同时,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标准建立了以法人治理结构为核心的现代
企业制度,并通过不断改进和完善,形成了较为规范的公司治理体系和完善的内
部控制环境。在募集资金管理方面,公司按照监管要求建立了《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检查与监督等进行了明确规定。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
的存储及使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四、募投项目具体情况
(一)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1)项目建设地点及实施主体
建设地点:瓮安县银盏镇工业园区
实施主体:贵州芭田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公司持股 100%。
(2)建设内容、规模及主要产品
建设内容及规模:15 万吨/年高纯磷酸,36 万吨/年硝酸,42.60 万吨/年硝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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铵钙及副产品
主要产品:主产高纯磷酸、硝酸、硝酸铵钙及副产品
(3)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为 24 个月,具体实施进度如下:
T+24
阶段/时间(月)
可行性研究
初步规划、设计
房屋建筑及装修
设备采购及安装
(1)投资数额安排明细
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总投资 171,776.59 万元,其中,建设投资 149,631.42 万
元,占比 87.11%;基本预备费流动资金 8,977.89 万元,占比 5.23%;铺底流动资
金 13,167.28 万元,占比 7.67%。项目投资数额安排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 是否属于资
序号 投资项目 投资金额 占总投资比例
投入金额 本性支出
项目总投资 171,776.59 100.00% 70,000.00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用于支付人员工资、货款、铺底流动资金等非资本性支
出。
(2)投资数额的测算依据及过程
建设投资主要包括建筑工程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具体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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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参考当地类似工程造价指标,结合本项目具体特点进行估算。工程
建设其他费用主要项目涉及到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项目前期工作费、
工程监理费、工程造价咨询相关费用、土地使用费等,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
一 工程建设费用 22,571.84
二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2,8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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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内容 投资总额
合计 35,441.32
②设备购置及安装费
专业设备参考同类项目设备的近期价格,通用设备价格选用生产厂家近期的
设备出厂价,非标设备价格参照非标设备制造厂家同类设备费用计算。安装费结
合项目装备水平及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估算。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内容 总金额
一 生产设备 94,565.06
二 其他配套辅助设施 9,34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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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投资内容 总金额
三 安装工程 10,279.67
合计 114,190.10
基本预备费为在批准的设计范围内,技术设计、施工图纸及施工过程中所增
加的工程费用;经批准的设计变更、工程变更、局部地基处理等增加的费用,以
及竣工验收时为鉴定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进行必要的挖掘和修复费用。本项目基
本预备费为 8,977.89 万元。
流动资金是项目投产初期所需,为保证项目建成后进行试运转所必需的流动
资金,主要用于项目投产初期购买原材料、设备,支付职工工资等。流动资金估
算采用分项详细估算法,按建设项目投产后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各项构成分别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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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估算,本项目铺底流动资金为 13,167.28 万元。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整体建设周期为 2 年,项目达产后,经综合测算,
预计实现年销售收入 194,698.62 万元,利润总额为 60,606.12 万元,该项目的各
项评价指标如下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值 备注
各项评价指标显示,该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按全部投资计
算,所得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达 29.14%,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为 5.05 年,
表明项目具有较强的获利能力。项目达产后基本利润表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T+12 T+24 T+36 T+48~T+204
营业收入 - - 155,758.90 194,698.62
营业成本 - - 106,160.57 127,740.63
税金及附加 - - 0.00 692.04
其他管理费用 - - 2,100.00 2,100.00
营业费用 - - 1,557.59 1,946.99
安全生产费 - - 781.52 859.40
利润总额 - - 45,159.22 61,359.56
所得税 - - 11,289.80 15,339.89
净利润 - - 33,869.41 46,019.67
(1)营业收入测算
根据规划,本项目建成后第三年投产 80%,第四年达产。本项目达产后年产
计产量进行测算,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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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T+204
硝酸(万元) - - 16,838.10 21,047.62
数量(吨) - - 176,000.00 220,000.00
高纯磷酸(万元) - - 74,336.28 92,920.35
数量(吨) - - 120,000.00 150,000.00
硝酸铵钙(万元) - - 42,223.01 52,778.76
数量(吨) - - 340,800.00 426,000.00
工业硫酸钙(万元) - - 218.76 273.45
单价(元/吨)(不含税) 26.55 26.55 26.55 26.55
数量(吨) - - 82,400.00 103,000.00
萃余磷酸(万元) - - 22,142.75 27,678.43
单价(元/吨)(不含税) 973.45 973.45 973.45 973.45
数量(吨) - - 227,466.40 284,333.00
合计(万元) - - 155,758.90 194,698.62
注:本次募投项目新增 36 万吨/年硝酸产能,其中 14 万吨用于硝酸分解磷精矿装置,
矿装置拟使用自有资金建设,不属于本次募投项目范围,考虑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单独计算
的原则,因此用于化学选矿装置的 22 万吨硝酸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测算时作收入计算。
上述产品销售价格选择的具体过程为:
考虑目前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化工产品整体价格较高,硝酸、硝酸铵
钙参考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公司对外销售单价预测。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公
司同系列硝酸、硝酸铵钙的销售价格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19 年均价 2020 年均价 2021 年均价 预测单价
(注)
硝酸 784.76 714.14 1,188.72 1,382.76 956.71
硝酸铵钙 1,558.59 1,381.86 1,590.32 1,769.94 1,238.94
注: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董事会日期为 2022 年 5 月 24 日,因此参考单价选取的
期间为 2019 年至 2022 年 1-3 月,下同。
因公司报告期内无高纯磷酸的销售记录,因此高纯磷酸选取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市场价格的均价,以平滑化工行业景气度对价格的影响。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高纯磷酸的市场价格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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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19 年均价 2020 年均价 2021 年均价 2022 年 1-3 月均价 预测单价
高纯磷酸 4,809.00 4,818.00 7,860.00 11,194.00 6,194.69
工业硫酸钙和萃余磷酸收入占比较低,且价格敏感度较低,选取当前的市场
价格 26.55 元/吨和 973.45 元/吨作为预测单价。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营业收入测算谨慎、合理。
(2)营业成本测算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T+204
本项目原辅材料主要为液氨、磷矿粉、硫酸及其他辅料,原辅材料成本按产
品生产工艺的实际年消耗量乘以预测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单价测算得出,具体情况
如下:
单价(元) 总成本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耗
含税 不含税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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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 总成本
序号 项目 单位 年耗
含税 不含税 (万元)
考虑目前化工行业整体景气度较高,化工产品整体价格较高,占总成本比例
较高的主要原材料为液氨和磷矿粉,液氨预测价格参考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公
司对外采购的相关产品的均价,磷矿粉预测价格参考 2019 年至 2022 年 3 月市场
价格。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19 年均价 2020 年均价 2021 年均价 2022 年 1-3 月均价 预测单价
液氨 2,691.53 2,502.70 3,607.71 4,056.77 3,451.33
单位:元/吨
产品名称 2019 年均价 2020 年均价 2021 年均价 2022 年 1-3 月均价 预测单价
磷矿粉 446.00 371.00 365.00 620.00 792.92
其余原材料占总成本的比重较低,且价格敏感度较低,选取当前的市场价格
作为预测单价。
因此,本次募投项目原材料及辅助材料价格测算谨慎、合理。
本项目燃料及动力主要包括水、电力、天然气和蒸汽,燃料及动力费成本按
产品生产工艺的实际年消耗量乘以按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的单价测算得出,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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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T+12 T+24 T+36 T+48~T+204
合计 - - 22,027.81 27,534.76
本项目所需聘用员工总数 300 人,工资及福利费各项统筹按照人均 12 万元
/年进行测算,谨慎合理。
折旧摊销费用按照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5 年、残值率为 5%计算;修理费用
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 3%进行测算;其他制造费用按照固定金额 2,700 万元进行
测算,谨慎合理。
管理费用按劳动定员人均 7 万元/年进行测算;销售费用按照营业收入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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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测算。
(3)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其中城市维
护建设税按照增值税的 7%进行测算,教育费附加按照增值税的 3%进行测算,地
方教育附加按照增值税的 2%进行测算。
(4)所得税
本次募投项目的所得税按照 25%的所得税率进行测算。
(5)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建设项目的对比情况
该项目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建设项目效益测算指标对比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 建设项目 税后内部收益率
中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生产 12 万吨/年食品级
川恒股份 精制磷酸项目
芭田股份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29.14%
由上表可知,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与同行业可比建设项目相比税后内部
收益率差异不大,谨慎合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效益测算具有谨慎合理性。
本项目已取得瓮安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项目编码为 2204-522725-04-05-
本项目已取得黔南州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对<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黔南环审【2022】379 号)。
本项目实施不涉及新增土地,项目建设用地位于贵州芭田厂内,已经取得项
目建设用地不动产权证,不动产权证号为“黔(2018)瓮安县不动产权第 0005751
号”。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集资金净额向贵州芭田增资,用于募投项目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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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二)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为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改进财务状况及降低财务风险,公司拟将本次募集资
金中 30,00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公司流动资金缺口
及待偿还的银行借款测算如下:
流动资金估算是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综合考虑其他货币资金、经
营性应收(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等)、应付(应付票
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等)及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科目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对
构成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主要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 流动负债
分别进行估算,进而预测企业未来期间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程度。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的基本公式如下:
流动资金需求额=期末流动资金-期初流动资金
流动资金=经营性应收科目+存货+其他流动资产-经营性应付科目
经营性应收科目+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
经营性应付科目=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
经营性应收应付科目按以下公式计算:
期末金额=当期营业收入*销售百分比
本次预测以 2022 年为基期,预测期确定为 3 年,即 2023-2025 年。
(1)营业收入增长率
公司 2019 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和 2022 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营业收入的平均增长率为 8.36%。假设公司现有业务未来三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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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过去 3 年的平均水平并考虑募投项目实施的新增营业收入,测算 2023 年至
元。
该等测算不代表公司对 2023 年-2025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
对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
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销售百分比
选取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预付款项、存货
和其他流动资产(剔除理财产品)作为经营性流动资产测算指标,选取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合同负债作为经营性流动负债测算指标。在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
及各项资产负债周转情况长期稳定,未来不发生较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公司未
来三年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与营业收入应保持较稳定的比例关
系。公司采用 2022 年末各项指标占 2022 年度营业收入比重作为流动资金的测算
比重,公司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相应科目占当期收入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百分比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285,534.30 100.00%
其他货币资金 44,969.41 15.75%
应收票据 3,595.22 1.26%
应收账款 10,376.10 3.63%
应收款项融资 2,558.10 0.90%
预付款项 19,767.04 6.92%
存货 42,575.10 14.91%
其他流动资产 11,459.52 4.01%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135,300.49 47.39%
应付票据 13,051.00 4.57%
应付账款 36,553.21 12.80%
合同负债 28,375.83 9.94%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77,980.04 27.31%
营运资金占用额 57,320.44 20.07%
(3)流动资金需求测算及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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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述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及基本假设,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需求的测
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销售百分比 月 31 日 月 31 日 月 31 日
日/2022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285,534.30 100.00% 348,197.37 568,616.62 635,598.72
其他货币资金 44,969.41 15.75% 54,838.35 89,552.65 100,101.81
应收票据 3,595.22 1.26% 4,384.22 7,159.56 8,002.95
应收账款 10,376.10 3.63% 12,653.23 20,663.10 23,097.18
应收款项融资 2,558.10 0.90% 3,119.50 5,094.24 5,694.33
预付款项 19,767.04 6.92% 24,105.10 39,364.34 44,001.39
存货 42,575.10 14.91% 51,918.59 84,784.59 94,772.07
其他流动资产 11,459.52 4.01% 13,974.42 22,820.63 25,508.87
经营性流动资产
合计
应付票据 13,051.00 4.57% 15,915.16 25,989.93 29,051.50
应付账款 36,553.21 12.80% 44,575.15 72,792.53 81,367.37
合同负债 28,375.83 9.94% 34,603.16 56,507.99 63,164.54
经营性流动负债
合计
营运资金占用额 57,320.44 20.07% 69,899.93 114,148.66 127,595.19
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 70,274.74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银行贷款(包括短期借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
借款以及长期借款)余额合计为 169,110.00 万元。综上,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及银
行贷款余额合计共 239,384.74 万元,超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用
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的 30,000.00 万元。综合考虑未来三年公司的流
动资金缺口及银行贷款规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
贷款 30,000.00 万元,具有合理性。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的实施,将有效使营运资金与公
司的生产经营规模和业务状况相匹配,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提高抗风
险能力,提升公司的财务稳健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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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
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一)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项目
(2021
年修改)的对照情况如下:
是否属于限制类、
项目名称 拟实施主体 规划主要产品
淘汰类项目
硝酸法生产高纯 主产高纯磷酸、硝酸、
贵州芭田 不属于
磷酸项目 硝酸铵钙
补充流动资金及
芭田股份 无 不涉及
偿还银行贷款
(2021 年修改)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18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
(发改运行[2018]554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关
于做好 2019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9]785 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做好 2020 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
运行[2020]901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
[2010]7 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考核实施方案的通知》
(工信部联产业[2011]46 号)以及《2015 年各地区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任
务完成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公告 2016 年第 50 号)等规范性
文件, 全国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行业为:炼铁、炼钢、焦炭、铁合金、电石、电
解铝、铜冶炼、铅冶炼、水泥(熟料及磨机)、平板玻璃、造纸、制革、印染、铅
蓄电池(极板及组装)、电力、煤炭。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所处行业属
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4754-2017)中的“C2611 无机酸制造”和“C2613
无机盐制造”,不属于上述国家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的行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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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亦不涉及上述国家淘汰落后和 过剩产能
的行业。
(三)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引导企业绿色转型,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生态环境部于 2021 年 11 月 2 日颁布了《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 年版)》,该
名录共收录了 932 种“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本次募投项目所规划主要产
品均不属于上述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
干意见》
(发改产业〔2021〕1464 号),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炼油、
乙烯、合成氨、电石等属于需要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的重点工业领域。公司本次
募投项目不属于上述重点工业领域。
根据《关于严格能效约束推动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的若干意见》制定的《石化
化工重点行业严格能效约束推动节能降碳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涉及的重
点行业产品名称为:炼油、石脑烃类乙烯、合成氨(含优质无烟块煤,非优质无
烟块煤、型煤,粉煤(包括无烟粉煤、烟煤),天然气)、电石。公司本次募投项
目不属于上述政策所列重点行业产品。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印发的《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
和基准水平(2021 年版)》,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高耗能行业重点
领域包括:烧碱、纯碱、电石、乙烯、对二甲苯、黄磷、合成氨、磷酸一铵、磷
酸二铵。公司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上述政策所列高耗能行业重点领域产品。
根据《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节能报告》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芭田生
态工程有限公司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节能报告的批复》
(黔发改环资【2023】
《关于对<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三合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等资料,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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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
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投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磷化工一体化企业,拥有磷矿资源,上游从事磷矿采选,下游依托磷
资源进行磷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磷矿石、硝酸、硝酸铵
钙、新型复合肥等。本次募投项目围绕公司磷化工的主业进行:硝酸法生产高纯
磷酸项目的主要产品是高纯磷酸,其上游原材料为公司现有产品磷矿石,前置产
品硝酸是公司现有产品,下游产品是公司目前已建设完成正在试生产的磷酸铁产
品,副产品硝酸铵钙是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副产品萃余磷酸是公司现有复合肥
产品的原材料之一。
(1)公司丰富的磷矿资源为募投项目的实施提供原材料
与公司目前大部分的磷化工产品相同,磷源是募投项目产品的重要构成部分,
公司丰富的磷矿资源以及完整的磷化工产业链,为募投项目提供原材料,在保障
公司高纯磷酸生产资源供应的同时更具成本优势,资源优势、成本优势、产业链
优势更加将有利于公司市场竞争力。
(2)公司现有硝酸法分解磷矿技术为募投项目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前端工序采用自主研发的硝酸分解 磷矿工艺
技术,与发行人现有产品工艺技术基本一致。与传统湿法磷酸技术比较,硝酸法
生产高纯磷酸技术从根本上解决了磷石膏污染问题,顺应国家政策导向,降低环
保成本。
(3)募投项目产品用于公司生产磷酸铁产品,副产品用于生产公司现有复
合肥产品
募投项目产品高纯磷酸是公司生产磷酸铁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另外,根据公
司的生产工艺,公司可将高纯磷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用于生产复合肥,实
现高纯磷酸、复合肥的联动生产,一方面有利于节约稀缺的磷资源、减少环境污
染,另一方面有助于公司进一步降低高纯磷酸及复合肥的生产成本,提高核心竞
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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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公司是上游具备磷矿资源的磷化工一体化企业,本次募投项目围
绕公司磷化工的主业进行,本次募投项目建成后,形成“磷矿-磷酸-磷酸铁”的一
体化产业链,将进一步推动公司向新型磷化工企业发展。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公司拥有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核心管理人员、核心研发人员和核
心销售人员具有丰富的经验、较强的稳定性和团队凝聚力,对市场现状、客户需
求、核心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理解,可以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确保公
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注重梯队人才队伍的建设,经过多年的发展,成功培育出
了一批实际与理论结合的复合型技术人才。公司设有研发部,研发力量雄厚,由
业内资深专家领军,新能源材料行业博士生、硕士生若干名,致力于新型产品的
开发。
为进一步加强团队凝聚力,提高企业竞争力,公司开展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在新能源材料领域已经有良好的人才储备,满足项目实施的需求。
目前我国高纯磷酸生产的主流生产工艺主要有热法磷酸法和湿法磷酸法。热
法磷酸法工艺生产技术比较落后,能耗高,生产成本大,综合效益较差。传统的
湿法磷酸工艺是以硫酸和磷矿作为原材料生产高纯磷酸,与热法工艺比较,可以
大幅降低生产成本。但其最大的问题是采用硫酸脱除磷矿中的钙,副产大量的“磷
石膏”,环保成本高。
芭田股份采用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在传统湿法磷酸工艺的基础上利用硝酸
分解磷矿工艺生产高纯磷酸,将磷矿中的钙元素转化为全水溶的硝酸铵钙,相对
硫酸分解磷矿将磷矿中的钙元素转化为硫酸钙为主的“磷石膏”,芭田股份的工艺
没有“磷石膏”产生,能够做到资源利用最大化。同时,芭田股份开发出硝酸法磷
酸深度除钙、脱硝等关键技术,工艺过程不仅无磷石膏产生,副产的萃余酸可直
接用于生产工业级磷铵产品,硝酸铵钙直接作为水溶性肥料出售,根本上解决磷
石膏污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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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积极搭建销售体系,开拓发展优质客户,不断促进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
革新,提升自身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凭借资源优势、成本优势及磷化工一体化优
势,公司已搭建高纯磷酸领域的销售体系,与贵州雅友新材料有限公司(合纵科
技(股票代码:300477)的控股孙公司)、湖南朗赛科技有限公司、德方纳米(股
票代码:300769)、贵州中伟兴阳储能科技有限公司(中伟股份(股票代码:300919)
的全资子公司)等公司就业务合作进行了沟通,为后期销售提供客户储备。
未来,公司将继续拓展优质客户资源,重点开发大客户,力争进入该类客户
的核心供应链并与之形成深度绑定,以此巩固公司行业地位,确保市场开发节奏
和步骤能配合募投项目的实施,充分消化本次募投项目产生的新增产能。
综上所述,公司具有较强的人员、技术及市场积累,具备实施本次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能力。
七、关于主营业务与募集资金投向的合规性
(一)公司主营业务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均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复合肥研发、生产和销售,并沿着复合肥产业链深度开发拓展,
形成复合肥及磷化工等协同发展的产业格局,主要产品包括新型复合肥、硝酸铵
钙、硝酸、磷矿石等。本次募集资金投向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和补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部门意见的情
形。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关论述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
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
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不涉及产能过剩行业相关论述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产能
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本次募投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关论述详见本募集说明书“第三
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之“五、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
及产能过剩行业、限制类及淘汰类行业,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随着国家对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以及绿色持续发展的日益重视,以及新能源
汽车、动力电池、储能、新材料等新兴行业的快速崛起,国家有关部委及地方政
府陆续针对磷化工及上下游产业链的发展推出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及相
关措施,促进磷化工行业从传统大宗化工原料向精细磷化工的产业转型升级、提
质增效,从而满足产业升级换代、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具体如下:
文件名称 发布单位 重点内容 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高纯磷酸的产业政策
“大力调整产品结构。……二是依托
产业优势开发、打造碳一化工、精
《关于推进化
细磷化工、湿法磷酸精制及深加工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精细磷化
肥行业转型发 工信部
等新的产业链条,在发展新型肥料 工、湿法磷酸精制及深加
展的指导意 2015 年 7 月
的同时,利用现有资源,加大对煤 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见》
化工、磷化工、盐化工、氟化工、
钾精细化工等产品的开发力度”
《石化和化学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精细磷化
工业发展规划 国家发改委 “磷肥行业要打造精细磷化工、湿法
工、湿法磷酸精制及深加
(2016-2020 2017 年 6 月 磷酸精制及深加工等新的产业链条”
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年)》
工信部国家发
《关于“十四 本次募投项目系公司从传统
改委科学技术 “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统筹发展
五”推动石化 磷复肥业务向精细磷化工产
部生态环境部 和安全,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改造提
化工行业高质 品的提升转型,项目规划产
应急管理部国 升,大力发展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
量发展的指导 品高纯磷酸属于精细化学品
家能源局 学品……”
意见》 的范畴,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提出鼓励传统磷肥企业产品多元化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湿法磷酸
发展,鼓励磷酸装置配套湿法磷酸
《石化和化工 石油和化学工 精制装置,项目规划产品高
精制装置,实现湿法磷酸的梯级利
行业“十四五” 业联合会 纯磷酸属于精细化、高端
用,以大宗的磷酸及盐为主转向精
规划指南》 2020 年 7 月 化、功能化、专用化的磷酸
细化、高端化、功能化、专用化新
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产业”
本次募投项目采用湿法磷酸
“要进一步研发湿法磷酸深度净化技
磷复肥工业协 深度净化技术,项目规划产
《“十四五”发 术,以净化磷酸为原料生产精细
会 品属于精细化、高值化、功
展思路》 化、高值化、功能化、专用化磷化
工产品技术”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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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现代
化工产业发展
规划(2019- “大力发展磷酸加工,提升精细化 本次募投项目属于磷酸加
年)》、《贵 信息化厅 率,提升伴生资源利用比重”“推 属于精细化学产品,可以提
州省磷化工产 2019 年 11 月 动“三废”资源化利用,提升磷石 高磷矿利用效率,符合贵州
业发展规划 膏等综合利用比重” 省产业政策
(2019-2025
年)》
高纯磷酸下游应用的产业政策
《战略性新兴
“1.3 核心电子产业”之“1.3.4 高端储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高
产业重点产品
国家发改委 能”之“储能装置材料及器件。正极 纯磷酸系磷酸铁锂电池前驱
和服务指导目
录(2016
材料(如磷酸铁锂等)……” 家产业政策
版)》
《产业结构调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高纯
国家发改委 磷酸系磷酸铁锂电池前驱体
(2019 年 和多元、磷酸铁锂等正极材
本)》(2021 料、……”
产业政策
年修改版)
本次募投项目规划产品高纯
《国家工业节 “以高效长寿命磷酸铁锂电池为核
工信部 磷酸系磷酸铁锂电池前驱体
能技术推荐目 心”的“智慧储能系统”属于储能及可
录(2021)》 再生能源利用的推荐技术
产业政策
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不存在需要取得主管
部门意见的情形。
(二)募投项目与主营业务的关系
项目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包
括产品、服务、技术等, 否
下同)的扩产
是否属于对现有业务的升
否
级
是否属于基于现有业务在
否
其他应用领域的拓展
是。本次募投项目均围绕公司磷化工的主业进行:
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的主要产品是高纯磷酸,其上游原
是否属于对产业链上下游 材料为公司现有产品磷矿石,前置产品硝酸是公司现有产
的(纵向)延伸 品,下游产品是公司目前已建设完成正在试生产的磷酸铁产
品,副产品硝酸铵钙是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副产品萃余磷
酸是公司现有复合肥产品的原材料之一。
是否属于跨主业投资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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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 政策以及
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集资金到位后,能
够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竞争能力和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仍将具有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持人员、资产、
财务、研发、销售等各个方面的完整性,并保持与公司关联方之间在人员、资产、
财务、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本次发行对本公司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
均不存在实质性影响。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
善,公司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公司的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和后续
融资能力将得到提升。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短期内不会产生效益,本次发行可
能导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下降,每股收益摊薄。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获得大额募集资金的现金流入,筹资活动现金
流入将大幅增加。未来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建成和投产,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规模
将大幅增加,盈利水平将得以提高,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
相应改善公司的现金流状况,未来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结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 政策和行
业发展趋势,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拓展的需要,具有良好的发展前
景,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和投入使用,可以
充实公司资金,优化公司的资产结构,为后续业务发展提供保障。
综上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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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最近五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为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距今已满五个
会计年度,截至目前,前次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通过首发、
增发、配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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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公司业务及资产、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级管理人
员结构、业务结构的变化情况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及资产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 和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而发生重大改变。随着募投项目的实施和产生效益,将推进公司在现有化肥和
化工产业基础上,更好的利用现有丰富的磷矿资源,实施资源的深度和多元化开
发利用,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同时,有助于公司抓住新能源材料市场发展机
遇,加快实现磷产业转型升级,巩固公司磷化工产业领先地位,优化产业结构,
为公司实现向精细磷化工、新能源材料相关产业转型升级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
础。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扩大,财务状
况将得到一定的改善,公司盈利能力将进一步提升,整体实力将得到有效增强。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章程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对公司章程中股本和股本结构等与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的条款进行调整,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此外,公司暂无其他修改
公司章程的计划。
(三)本次发行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黄培钊持有公司 237,927,851 股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 26.74%,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黄培钊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 248,780,36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7.96%。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889,862,627 股,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
量 为 266,958,788 股 的 上 限 计 算 , 本 次 发 行 完 成 后 , 公 司 总 股 本 将 变 更 为
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稀释至 21.51%。单一投资者(含关联方及一致行动
人)的认购数量不超过 133,479,394 股,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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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化。
(四)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结构的影响
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会因本
次发行发生变动。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及净资产规模均有所提高,公司资产负债率
将有所下降,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将得到进一步改善。本次发行将有利于公司提高
资本实力、偿债能力,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风险。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将进一步优化 公司业务
结构,为公司发展增加新的盈利增长点,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促进公
司业务收入增加,改善公司盈利能力,从而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
力。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偿债能力将有
所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以加强。随着
募投项目的投产和效益的产生,未来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和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将有
所增加,公司总体现金流状况将进一步优化。
三、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
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
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等不会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是否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
人占用的情形,或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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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的情形,也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
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公司不存在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导致资金、资产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
东及其关联人违规担保的情况。
五、上市公司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
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
理的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 55.25%。本次发行
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进一步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上
市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也不存在负
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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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因素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风险
(一)募投项目新增产能消化及市场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硝酸法生产高纯磷酸项目”和“补 充流动资
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上述项目建设达产后,公司高纯磷酸等产能将大幅提升。
近年来,终端新能源汽车行业、储能行业高速发展,带动高纯磷酸等上游原材料
行业的快速增长。广阔的市场空间、持续性的增长预期,一方面吸引众多高纯磷
酸生产企业纷纷提高生产能力,扩大生产规模,另一方面吸引较多新增市场参与
者加入竞争。若未来下游新能源汽车或储能行业等终端市场需求增速不及预期,
或行业技术路线发生重大变化,而主要高纯磷酸生产企业产能扩张过快,行业可
能出现结构性、阶段性的产能过剩风险,同时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一
定建设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和项目实际建成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技术路
线等方面可能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从而导致公司新增产能面临无法消化的市场风
险,可能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投项目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技术发展情况、市场供
求情况、公司管理水平及市场竞争力等因素密切相关。发行人综合考虑了产业政
策情况、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情况等因素,谨慎、合理地评估测算了本次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效益。但募投项目的实施和效益产生均需一定时间,因此
从项目实施、完工、达产以至最终的产品销售等均存在不确定性。若在募投项目
实施过程中,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产品技术路
线发生重大更替,下游需求增长缓慢,市场开拓成效不佳,所处行业竞争加剧,
公司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降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因素出现,都可能对公司募投项
目的顺利实施、业务增长和预期效益造成不利影响。
(三)募投项目新增折旧、摊销费用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本次募投项目涉及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投资,项目建
成后,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营业收入或净利润的比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可能较大,尤其在项目建设期内,产能尚未完全释放、盈利水平相对较低,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折旧摊销等金额占当期实现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可
能较高。尽管公司对募投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但上述募投项目收
益受宏观经济、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多方面因素影响,
若未来募投项目的效益实现情况不达预期,上述募投项目新增的折旧摊销费用将
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国家鼓励发展新型肥料、推广绿色环保肥料,化肥行业实现零增长、农业现
代化,推广互联网+,淘汰落后产能、鼓励重组兼并等,化肥行业纷纷推广互联
网+,并积极寻求重组兼并对象,未来竞争将更加激烈。发行人如不能充分利用
化肥行业转型升级和产品结构调整所带来的发展机遇,在业务模式、营销策略等
方面不能适应市场竞争的变化,发行人的竞争优势将可能被削弱,面临行业竞争
加剧的风险。
三、财务风险
(一)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别为 39,586.78 万元、48,599.68 万元、42,575.10 万元和 61,186.38 万元,占流动
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36.82%、47.65%、26.88%和 36.20%。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扩
大,如果公司不能加强生产计划管理和存货管理,可能存在存货余额较大给公司
生产经营带来负面影响的风险。
(二)毛利率波动风险
产品结构、客户结构、产品售价、原材料价格等多重因素影响。如果上述因素发
生持续不利变化,公司毛利率下滑,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公司自 2022 年开始新增磷矿石业务,2022 年度和 2023 年 1-6 月磷矿石的
销售毛利率分别为 90.98%和 59.63%,主要受待收磷矿销售毛利率变动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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剔除上述影响后,2022 年、2023 年 1-6 月,发行人磷矿石毛利率分别为 97.72%、
司磷矿石毛利率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三)税收优惠政策变动风险
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2044200007 号,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子公司徐州市芭田生态
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
书编号为 GR202132002172,有效期至 2024 年 11 月;子公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
限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
编号为 GR202045000410,有效期至 2023 年 10 月;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
技术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
书,证书编号为 GR202111007600,有效期至 2024 年 12 月;子公司北京世纪阿
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高新技术
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011009414,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公司、子公
司贵港市芭田生态有限公司、子公司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目前正在
办理高新企业复审工作。
虽然公司及子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成果不存在重大依赖税收优惠的情形,但上
述税收优惠对公司的发展和经营业绩仍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果公司在未来
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或者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发生
变化,将导致公司不能继续享受上述所得税优惠政策,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
生一定影响。
四、经营风险
(一)经营管理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资产规模、业务规模将显著提升,从而将对公司现有
的管理体系、管理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未来管理制度、人员任用等不
能适应新业务的需要,将可能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形成负面影响。
(二)季节性波动风险
由于受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采购模式和气候异常情况影响,复合肥行业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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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显著的季节性波动,市场需求存在着淡旺季之分。随着公司生产规模的不断扩
大和复合肥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市场需求的季节性变化给公司产品销售带来的
影响日益明显。季节性的行业特性可能导致公司生产时间安排难以均衡、从而增
大流动资金储备及销售收入难以及时实现的风险。
(三)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所处复合肥行业与农产品行业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农产品价格、农产品
的种植结构的变化,对本行业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同时,如发生极端气候,也
将对农产品的产销量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公司复合肥的产销量。
(四)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复合肥生产成本中原材料成本比重高,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产品成本
影响较大。公司通过产业链向上游原材料行业延伸来尽量减小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增强公司整体抗风险能力,保证盈利稳定性,但仍不能排
除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波动带来的潜在风险。
(五)环保风险
随着国家和社会对环保的要求日益提高,国家有可能颁布和采用更高的环保
标准,对公司的原材料使用、排污等提出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
变化的时候不能达到相应的要求,公司对环境保护设施和日常运营管理的投入可
能加大,进而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存在由于国家环保政策的变化对生产经
营带来不利影响的风险。
(六)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属于化工生产企业,生产过程存在一定的安全生产风险。虽然发行人实
行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定了详细的生产操作手册、工作要求,对安全生产隐患严
加防范,但若发生管理疏忽、组织不力,操作人员出现懈怠等情形,容易造成安
全生产事故,进而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七)房屋权属风险
截至本募集说明书出具日,公司子公司正在使用的自有房屋中,有部分房产
尚未办理权属证书。如果公司未能办理相应房屋产权登记,可能面临无法继续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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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该等房屋的风险,从而对公司短期内的业务经营产生一定的影响。
五、股价波动的风险
公司股票的二级市场价格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上下波动,除了公司经营业绩、
财务状况及所处行业发展前景等基本面因素之外,国家财政政策及货币政策、国
际资本市场环境、市场买卖双方力量对比以及投资者心理预期均可能影响股票价
格走势。股票价格具有不确定性,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六、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被摊薄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股本总数、净资产规模将在短时间内大幅增长,
而募投项目的经营效益需要一段时间才能释放,因此,公司存在短期内净资产收
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七、审批风险
本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获得深交所审核
通过,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
八、发行风险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拟募集资金量较大,发行方式为向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结果将受到证券市场整体情
况、本公司股票价格走势、投资者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认可程度等多种内外部因素
的影响。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存在发行募集资金不足的风险。
九、不可抗力和其他意外因素的风险
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意外因素对公司生产
经营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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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声明
一、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签名:
黄培钊 林维声 冯军强
郑 宇 穆光远 孙立群
吴悦娟 徐 佳 李伟相
监事签名:
吴健鹏 赖玉珍 魏启乔
全体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吴益辉 华建青 黄德明
胡茂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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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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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名:
黄培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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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邱旭靖
保荐代表人签名:
黄 倩
李高超
法定代表人签名: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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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阅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本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赵丽峰
董事长签名:
王 颢
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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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
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林丽彬 蔡 涵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李景武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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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募集说明书,确认募集说明书与本 所出具的
军);2021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2S00734 号,注册会计师:李松清、李领
军);2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3S01112 号,注册会计师陈昱池、李领
军);2023 年 1-6 月审计报告(中喜财审 2023S00363 号,注册会计师:陈昱池、
沈建平);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中喜专审 2023Z00936 号,注
册会计师:陈昱池、沈建平)文件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
在募集说明书中引用的审计报告等文件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募集说明书不因引用
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已离职 已离职
李松清 李领军
陈昱池 沈建平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张增刚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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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董事会声明
(一)董事会关于除本次发行外未来十二个月内是否有其他股权融资计划的声
明
除本次发行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资本结构、业务
发展情况,并考虑公司的融资需求以及资本市场发展情况确定是否安排其他股权
融资计划。若未来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资产负债状况安排股权融资,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拟采取的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的承诺
为了保证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能够合规、有效地使用,应对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促进公司主营业务健康稳定发展,提高公司对投资者的回
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
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为合法合规使用募集资金提供了制度保障。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之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的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将持续接受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
公司将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
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2)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抓紧进行本次募
投项目的实施工作,积极调配资源,统筹合理安排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提高募
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投产并实现预期收益,增强未来期
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3)严格执行现金分红制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的要求,公司制定和完善了《公司章
程》中有关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相关条款,并制定了《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2023 年)》,为进一步强化投资者回报、
保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提供了有效的保障机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后,公司将严格执行落实现金分红的相关制度和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让投资者分享公司发展的成果,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4)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
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作出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
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
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
供制度保障。
(5)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公司已制定了较为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司各
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公司未来将进一步优化改进业务流程,提高公司日
常运营效率,提升公司经营业绩;不断提升技术水平,优化成本结构。同时,公
司将对生产运营流程进行改进完善,提升管理人员执行力,提高生产人员的工作
效率。此外,公司将通过优化管理组织架构,提高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
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如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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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人将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
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
(国办发[2013]110 号)、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
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确保深
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回报措施得到切实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
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
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
况相挂钩;
(5)公司未来若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将与公司填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本次发行完成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
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
时,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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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上市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
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
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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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商标情况
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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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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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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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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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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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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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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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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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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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权期限
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起始 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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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 农业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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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 食物链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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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 BaTian +
图形
芭田 BaTian +
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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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田 BaTian + 4-2007-
图形 500469
芭田 BaTian +
图形
芭田 BaTian +
图形
芭田 BaTian + IDM0001873
图形 14
芭田 BaTian +
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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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树一生基金
会 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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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之媚 AMMS
HUAZHIMEI
沃尼克
WONIK
沃维特
WOWEIT
沃斯地
VOSS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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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申请日期 申请人 商标 商标名称 注册号 类别 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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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序号 152-161 号商标为境外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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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专利情况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塔式造粒生产颗粒复合肥料
的方法
一种高塔复合肥造粒机及造粒方
法
一种塔式复合肥造粒机及造粒方
法
一种包衣型颗粒复合肥产品及其
生产方法
包衣型颗粒复合肥料及其生产工
艺
一种颗粒钾肥的制造方法及其产 芭田股份、徐
品 州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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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州芭田
芭田股份、徐
州芭田
一种用于酸性土壤上的长效缓释
效缓释氮素肥料
一种复合肥料的制造方法及其产 芭田股份、徐
品 州芭田
一种用于灌溉肥料的氮素稳定增
效剂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崩解复混肥及其生产方法和
添加剂
一种高塔管式反应生产复合肥的
方法
一种高塔管式反应方法生产的复
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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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品 州芭田
一种多用途的肥料增效剂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芭田股份、徐
州芭田
一种粉状多元素肥料防板结添加
剂及其应用
高塔造粒生产复合肥料塔顶自动
生产设备及其生产方法
一种管式反应生产的复合肥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膨化颗粒复合肥料的制造方 芭田股份、徐
法及其产品 州芭田
一种粉状多元素肥料防板结添加
剂及其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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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降低高塔造粒复合肥缩二脲含量
的方法及其生产设备
一种农用颗粒硫酸锌肥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硝酸分解磷矿生产颗粒硝酸
磷肥的方法及装置
滴灌带生产线的控制方法及其在
滴灌带生产线上的应用
一种硝酸分解磷矿溶液纯化的方
法
聚天冬氨酸作为农用芽孢杆菌喷
雾干燥保护剂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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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湿法磷酸净化生产过磷酸的
方法
一种甲基营养芽孢杆菌及其制备
生物型肥料增效剂的方法
一种用于调理酸化土壤的液体肥
料及其应用
一种长效组合物及用长效组合物
制备水溶长效肥料的方法
一种多用途中微量元素肥及其制
备方法和应用
一种互为备用电机的控制电路和
用电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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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立式熔融复合肥喷射造粒装
置
一种喷射造粒生产复合肥的卧式
喷射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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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具有正反双二维码贴码包装
袋
湿法磷酸生产全水溶磷酸一铵及
联产磷酸镁铵的方法
一种花卉专用固体营养肥料及其
制法和应用
一种富含氮磷钾的有机液体复合
肥的制备方法
一种用于近红外光谱检测设备的
光谱处理装置
一种粘贴纸及其制备的具有正反
双二维码贴码
一种带蓝牙的便携式近红外检测
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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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带破碎功能的复合肥高塔熔融造
粒机
一种防钾肥出粉添加剂及其应用
方法
快速测定含聚磷酸铵肥料试样聚
合率的方法
具有破碎功能的造粒机及其肥料
造粒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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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含有水溶性小分子有机质的土壤
调理剂及其制法和应用
一种数据库与运算服务器的工作
方法
一种获得光谱信息所代表的物质
信息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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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其应用方法
一种校正不同光谱信息确定物质
信息误差的方法
熔融造粒用喷头组件及熔融造粒
装置
造粒机喷头快速拆卸装置及其造
粒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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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手持式近红外光谱检测装置和近
红外光谱检测系统
一种用光催化氧化有机废水生产
有机碳肥的方法
一种压力补偿式滴头及滴灌带/
管
一种含固氮菌的生物肥及其制法
和应用
一种碳平衡有机液体肥的制备方
法
含硅藻土的肥料及其制备方法与
使用方法
一种含有小分子有机质的全营养
液体肥
一种含有水溶性小分子有机质的
液体肥
一种酸解法生产水溶性小分子有
机质液体肥的方法
一种含微量元素的有机碳液体肥
的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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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生态有机生物肥料及其制法
和应用
一种具有缓冲减震功能的称重装
置
一种彩色缓释复混肥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酸解法制备含氮磷钾的小分
子有机质液体肥料
一种利用光谱法测定农产品中粗
纤维素的方法
利用天然矿物和有机废弃物生产
的土壤调理剂及其方法
可修复土壤、降低作物镉吸收的
复合肥及其应用
无水、无油微生物肥料包膜助剂
和微生物肥料及应用
一种高浓度赖氨酸发酵废液制备
有机碳肥的方法
抗旱生物源刺激剂、作物肥料及
作物灌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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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制备全水溶速度快的肥料颗
粒的设备
一种用于化肥生产的雾化旋转喷
盘及其造粒机
一种分段冷却的冷却装置及制肥
装置
进料装置及城市垃圾热解反应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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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解决温差过大下作物问题的
自动施肥系统的设备及其方法
一种近红外光谱模型转移策略优
选方式及装置
一种含水溶性有机质和微生物的
应用
一种可活化土壤的增值尿素及其
制备方法
牡蛎壳粉及其制备方法、土壤重
金属钝化剂和有机肥料
一种上
给料与
芭田股份 2020208876838 2020/5/22 2021/5/4 实用新型 自主取得 无
搅拌装
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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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马铃薯专用抗病菌剂及其制
备方法
防板结油、其制备方法及防板结
肥料
防板结油、其制备方法及防板结
肥料
一种根据光积量和光积量差调整
作物施肥的系统和设备及其方法
给予 UI 界面的水肥一体化智能
灌溉控制方法及系统
防板结油、其制备方法及防板结
肥料
一种无需不熔处理工艺的沥青基 /(日本专
球形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利)
一种具有加热功能的混合搅拌装
置
一种颗粒状复合炭肥工业化生产
方法
芭田股份、南
开大学
一种无需不熔处理工艺的沥青基 孔亦周、俞祥 发明专利
球形活性炭的制备方法 敏、史金生、 (美国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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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芭田股份 利)
一种抗寒微生物液体肥及其制备
方法
芭田股份、徐
州芭田
芭田股份、徐
州芭田
一种具有多种功能水溶肥料与制
作方法
一种肥料离心造粒装置及其造粒
系统
一种肥料离心造粒盘及其造粒设
备
一种肥料离心造粒装置及其造粒
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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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肥料离心造粒装置及其造粒
设备
肥料与作物匹配程度的分析方法
及装置
用于增强肥料颗粒强度的增效剂
与其应用
一种用于硝酸磷肥蒸发工艺后的
造粒装置
一种基于硝酸磷肥装置生产球形
颗粒氮磷钾复合肥的改进工艺
包含多磷酸盐的 NPK 或 NP 肥
料的制备装置
硝酸和氨气摩尔比调自动调节系
统及硝铵生产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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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断裂管轴的修复组件及管轴修复
结构
一种用硝酸分解磷矿制备含多磷
酸盐复合肥的方法
稀硝酸的生产方法及稀硝酸的生
产设备
一种用于采矿的切割装置、采矿
机
一种用于采矿的破碎装置、采矿
机
一种具有双功能采矿装置的采矿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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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含聚磷酸盐氮磷复合肥及其制备
方法
一种 U 型反应器具有该 U 型反
应器的反应换热系统
冷冻法硝酸磷肥工艺过程中母液
的两次氨中和、浓缩方法
一种半敞开式防堵储料装置及下
料机
一种辅助制取轻质碳酸钙的干燥
系统
便于排出浓缩液的强制循环蒸发
装置
高效分离钙镁液的负压闪蒸分离
器
用于生产中量元素水溶肥的连续
生产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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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在高温段处具有抄板的回转
窑
贵州芭田、芭
田股份
贵州芭田、芭
田股份
贵州芭田、芭
理工大学
一种高塔硝硫基复合肥料的生产
方法及该方法的生产系统
一种改进和稳定高塔硝硫基复合
肥料产品的方法
一种内质型缓释复合肥料及其制
备方法
一种含微生物的高塔复合肥的生
产方法
一种抗土壤酸化有机肥添加剂及
其制备方法
防冻剂、防冻硅溶胶液体肥料及
其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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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富镍叶面肥及其制备方法和
应用
一种含水溶性硅的复合肥料及其
制备方法
一种清除旋风分离器内结壁粉尘
的方法
一种悬浮剂及利用悬浮剂解决高
浓度液体肥料分层的方法
一种高活性腐殖酸微量元素肥料
及其制备方法
一种卧式熔融复合肥喷射造粒装
置
一种喷射造粒生产复合肥的立式
喷射器
一种含纳米碳酸钙的钙肥和复合
肥料及其制法和应用
一种防治重茬病害的复混肥料及
其制备方法
一种根据作物生长环境变化自动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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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制作方法
一种解决温度逆境下作物问题的
自动施肥系统和设备及其方法
一种红壤地区葡萄园的土壤改良
方法
具有料门自动开关功能的带式发
酵装置
一种肥料料浆液滴固化成型的板
式螺旋式组合设备
一种肥料料浆液滴固化成型的板
式设备
一种用于斜面冷却造粒的冷却设
备和造粒装置
具有温湿度调节功能的带式发酵
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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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容积调整功能的带式发酵装
置
一种肥料料浆液滴固化成型的螺
旋式设备
一种用于斜面冷却造粒的出料装
置和造粒装置
一种速度可调的立体带式发酵设
备
制备磷精矿的循环环保工艺方法
及其产品和应用
一种斜面冷却造粒的方法及其肥
料颗粒
一种高塔硝硫基复合肥防结块与
粉化的控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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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锅炉尾气除尘洗涤水灰渣分
离装置
一种利用复混肥废气处理废水的
方法及装置
一种高塔硝硫基复合肥料再复合
工艺的控制方法
洪涝灾后浅根系作物的土壤监测
装置
一种溢流管以及使用该溢流管的
料浆槽罐
一种豇豆灌溉施肥套餐肥料及其
制备和施肥方法
一种稳定性水溶性肥料及其制备
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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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一种堆肥有机原料中有机污染物
生物清消二步法
一种防治土传病害的掺混肥料及
其制备方法
高塔熔融法生产复合肥的工艺方
法
一种大量元素水溶肥及其制备方
法
一种胶冻样类芽孢杆菌工业化保
护剂
阿姆斯生物工
程
一种包膜颗粒微生物菌剂及其生
产方法
一种土壤重金属修复生物改良剂 阿姆斯生物工
及其制备方法 程
包装箱(花生根瘤菌、大豆根瘤
菌)
包装袋(花生根瘤菌、大豆根瘤 阿姆斯生物工
菌) 程 北京阿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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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阿姆斯生物工
程 北京阿姆斯
一种便携式土壤生物取样器及取 阿姆斯生物工
样系统 程
阿姆斯生物工
程 北京阿姆斯
阿姆斯生物工
程 北京阿姆斯
一种用于观察水培植物根系的组 阿姆斯生物工
合育苗杯 程 北京阿姆斯
种智能 和原生态 2012101019241 2012/3/31 2013/12/18 发明专利 自主取得 无
配肥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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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液体肥料散装售肥系统及其散装
液体肥料的配制方法
一种钛白粉副产物硫酸亚铁制备 贵州芭田新能
磷酸铁的方法 源
一种高比表面积磷酸亚铁锂/C 贵州芭田新能
复合材料的制备方法 源
评测用方形—圆芯铝塑膜锂离子 贵州芭田新能
电池的制作方法 源
一种物料槽的内部温度的调节方
法、调节装置及终端
芭田股份、贵
州芭田
一种通过硝酸磷肥装置联产磷酸 芭田股份、贵
铵盐的系统 州芭田
一种通过硝酸磷肥装置联产磷酸 芭田股份、贵
铁的系统 州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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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通过硝酸磷肥装置联产磷酸的系 芭田股份、贵
统 州芭田
一种生防贝莱斯芽孢杆菌、微胶 芭田股份、阿
囊菌剂的制备及其应用 姆斯生物工程
一种失重秤的进料精度控制方
法、装置及相关设备
芭田股份、贵
州芭田、徐州
芭田、贵港芭
田
一种碳硅多孔立方体结构缓释肥
料及其制备方法
触变型悬浮剂及其制备方法和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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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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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及颗粒肥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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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序号 专利名称 权利人 专利号 申请日 授权公告日 专利类型 取得方式 他项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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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裹式防粉化添加剂和防粉化肥
料及其制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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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磷酸铁锂质量的工艺 圳芭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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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用于防治花生白绢病的贝莱 阿姆斯生物工
物肥料及其应用 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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