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制药: 诉讼进展公告

证券之星 2023-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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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97        证券简称:东北制药            公告编号:2023-078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或“公司”)于近日收
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内 03 民终 795
号。公司因与被上诉人东药乌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海化工”)及原审
被告王远航、张春玲、薛子良,原审第三人北京华德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北京华德”)、乌海市海南区双清农牧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乌海双清”)股东出资纠纷一案,不服乌海市海南区人民法院(2022)内
   公司主要上诉请求为:
   “1.判令撤销一审判决第一至第三项,发回重审或改判驳回乌海化工全部诉
讼请求;2.判令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乌海化工承担。”
   本案起源于 2016 年北京华德诉东北制药、乌海双清的合同纠纷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公告编号为 2016-003、2016-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经审理,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东北制药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
事项。其他诉讼情况及进展详见公司的后续公告或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根据会计准则对上述事项计提负债 4,000 万元,因此上述判决对
公司本期利润无重大影响。
     公司正积极准备申请再审,最终审理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该
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五、备查文件
     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内 03 民终 795
号。
     特此公告。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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